工傷多長時間內有效期(工傷多長時間內有效期超過一年了怎么辦)
報工傷在多少天內有效
報工傷時間有效期規定如下:
1、用人單位自工傷事故發生30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時申請,工傷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起申請。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工傷認定的申報,是指企業或職工及其親屬應當在發生事故后,或者在確診患了職業病后,立即向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認定工傷的報告。工傷的認定機關是勞動行政部門,具體指的是社會保險行政機關機構,即現在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社會保險行政機構,是認定工傷的部門。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在多長時間內有效
法律主觀:
工傷休息時間指停工留薪期,根據員工受傷實際情況確定,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需要延長的,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
法律客觀: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3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工傷鑒定有效期是多久
工傷認定的時效為一年。
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時限為30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至于何為特殊情況及何為適當延長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酌情認定、決斷。上述期間內,用人單位未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始得直接申請工傷認定。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時限1年,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該期間為除斥期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系后,再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經工傷認定,但經勞動能力等級鑒定不構成傷殘。需要賠償醫療、務工、交通、護理、營養等費用;若構成傷殘,需要 根據等級不同計算賠償金。1-10級賠償標準不同,級數越大賠付越小。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申請有效期多少時間
工傷申報有時間限制,有效期為兩個時間分別是:三十日內和一年內,若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的30日內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申報有時間限制,有效期為兩個時間分別是:三十日內和一年內,若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的30日內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證有效期多久
工傷證不是永久有效,工傷鑒定有效期是一年。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鑒定是屬于工傷認定時需要做的一項鑒定,主要鑒定勞動者的勞動能力,如果造成傷殘,可以依據傷殘的等級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工傷勞動能力鑒結論是永久有效的,但只是對當次勞動能力鑒定有效,對之后再次出現工傷的勞動能力鑒定無效,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當事人可以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證的作用是可享受工傷及傷殘待遇,傷殘后待遇如下: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的7到27個月,若本人工資低于最低標準的,應按本地區上一年職工月均工資的60%乘以月數的標準支付;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傷殘10到5級,3到18個月乘以本地區上一年職工月均工資;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期限是多長時間
工傷期一般是十二個月。
工傷認定時效為1年,職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所在單位應當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在1年內,職工可以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超過時效勞動者可以找單位賠償。工傷認定單位辦理的期限是30日,如果單位不辦理,本人可以在一年內申請,要有醫院診斷證明、勞動關系證明、工傷認定申請書等,具體可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的工傷認定機構咨詢。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什么材料?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希望以上問題能對您有所幫助,若還有其他法律問題請你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多長時間內申報為有效期
在社會高速運轉的今天,一些人在工作中意外受傷的情況仍然存在。當發生工傷事故的時候,是需要及時的對受傷人員進行醫治以及進行工傷申報的。工傷多長時間內申報有效期?我們可以知道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報。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由我為大家進行的相應的解答吧。
一、工傷多長時間內申報為有效期
工傷申報有效期的相關規定如下: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2、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簡單來說,發生工傷后30天內,單位必須申報,單位不申報的,職工個人可在發生工傷一年內自己進行申報。
二、工傷認定范圍是什么
《工傷保險條例》(一)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4、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三)第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對此問題的回答如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我們可以知道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申報,如果單位不進行申報,那么個人也可以在發生了工傷的一年內進行申報的。
工傷鑒定有效期是多久?
工傷鑒定有效期是三年。在三年期限內,工傷鑒定結論可以作為工傷認定的依據,超過三年則需要重新鑒定。但是在三年內,如果病情有變化或發現新的問題,也可以重新鑒定。例如,原來鑒定為輕微傷,但病情逐漸惡化,可以再次鑒定為重傷或者殘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