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0天也沒批捕會怎么辦(刑事拘留30天怎么算時間)
未成年刑事拘留30天怎么辦
法律主觀:
1、在大多數情況下,刑事拘留30天。刑事拘留滿30天怎么辦,如30天內不報捕,會取保候審或無罪釋放。如報捕,檢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即最長刑事拘留期限為37天。如批捕,將轉為逮捕繼續關押。如未報捕,會釋放。2、如辦案警官講30天會放出來,則如4月16日刑事拘留,應在5月15日上午八點半左右釋放。3、法律規定刑事拘留24小時內通知家屬。司法實踐中,一般以掛號線方式寄出通知書到戶籍所在地。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30天后怎么處理
刑事拘留30天后的處理方式:
1、如果需要逮捕的,則可以由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2、如果不需要逮捕的,則可以由公安機關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案件流程:
1、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認為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注明有關犯罪嫌疑人的情況和拘留的理由,呈報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查批準,簽發拘留證;
2、公安機關執行拘留對,應持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簽發的《拘留證》,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證》,并宣布對其實行拘留。
刑事拘留的情形包括:
1、涉嫌犯罪且可能逃避偵查或者審判;
2、涉嫌犯罪且可能會銷毀、偽造證據或者威脅、賄賂證人、騷擾、打擊報復證人、受害人、舉報人、鑒定人或者其他有關人員;
3、涉嫌犯罪且可能會繼續犯罪或者危害社會治安;
4、其他需要刑事拘留的情形。
綜上所述,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依法審查刑事案件過程中,為了確保偵查工作的進行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毀滅證據等行為,采取的一種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的強制措施之一,也是最嚴厲的一種強制措施,通常情況下需要得到法院的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提請批捕和審查批捕的時限】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38天沒有批捕怎么辦?
一、 刑事拘留 38天沒有批捕怎么辦? 刑事拘留已38天,沒有 批準逮捕 已經超期拘押,可以聘請 律師 提供法律幫助。 可以向單位申請 變更強制措施 ,即變更為 取保候審 或 監視居住 。 對于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和執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別規定的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時間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時間的總和。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 逮捕 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 犯罪嫌疑人 ,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14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3日。對于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 刑事訴訟 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拘留期限 最長為37日。 二、刑事拘留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 證據 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于何謂緊急情形, 刑事訴訟法 第80條和第163條對于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違法行為后,公安機關是一定會對其作出相應的處罰,當公安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有再次違法或者有重大嫌疑的情況時也是可以將犯罪嫌疑人進行拘留,拘留也是分為了 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三類,而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一般是在37天左右。
刑拘三十八天沒消息也沒批捕怎么辦
公安機關刑拘38天之后沒有任何消息也沒有獲準批捕的話犯罪嫌疑人或者家屬可以向公安機關,檢察院投訴。因為這種情況已經涉嫌嚴重的違法,公安機關在沒有獲得人民檢察院批捕決定的情況下,沒有資格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8天還不放人,因為最長可以拘留的就是37天。
一、刑拘三十八天沒消息也沒批捕怎么辦?
可向上級公安機關、檢察院投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的期限不超過十四天,最長不得超過三十七天。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刑事拘留的條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于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61條和第132條對于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1、刑事訴訟法第80條采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 犯罪證據的。
(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在刑事訴訟中,除公安機關依法擁有決定拘留和執行拘留的權限以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32條的 規定;人民檢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對于具有以下兩種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權決定拘留:
(1)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后,由公安機關執行。
有些時候,所謂的38天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自己計算錯了,因為在入所的當天并不算一天的,在當下,公安機關一般很少會拘留了38天還沒有取得人民檢察院的批捕通知書,在這種情況下仍不放人。因為不管其中存在著任何的情況,37天已經是法律上允許的極限了,真的超過法定關押期限的話,一定要及時維權。
刑事拘留38天沒有逮捕也沒有放人
法律分析:相關法律規定的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只有三十八天。因此多半已經被依法批準逮捕,如果還沒有被批準逮捕,那么只能認定公安機關超期羈押。但是這是個小概率事件,因為超期羈押,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不僅相關當事人可能因此丟掉導演,還要對受害人進行國家賠償。因為三十八了,既不放人,也未批準逮捕,就是違法羈押,侵害了當事人的人身自由權,必須給予賠償。但是現階段的追責態勢下,公安機關幾乎不會超期羈押的,因為影響太大了,誰都擔不起后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拘留37天沒批捕會被釋放嗎
刑事拘留37天沒批捕會披釋放,根據法律規定,一般刑事拘留最長時間為30天,加上提請檢察院批捕時間為7天,共計37天。被刑事拘留37天,檢察院也沒逮捕,公安局也沒放人的情況,屬于違法行為。關于刑事拘留37天沒批捕會被釋放嗎的問題,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刑事拘留37天沒批捕會被釋放嗎
1、刑事拘留37天沒批捕會披釋放,根據法律規定,一般刑事拘留最長時間為30天,加上提請檢察院批捕時間為7天,共計37天。被刑事拘留37天,檢察院也沒逮捕,公安局也沒放人的情況,屬于違法行為。
2、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二、刑事拘留沒批捕會對子女有影響嗎
1、刑事拘留屬于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而案底是指犯罪記錄,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刑事拘留不會留案底,不會有影響,但是如果確實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以后,會有案底。刑事拘留屬于強制措施.如果拘留后無罪沒有處罰,當然也不會影響子女。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
2、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察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刑事拘留30天還沒有收到逮捕通知
一般會取保候審,或者是無罪釋放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一般在拘留后的三天內,申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審查批準的日期可以延長到三十天。
一、刑拘30天沒收到批捕
在大多數情況下,刑事拘留30天。如30天內不報捕,會取保候審或無罪釋放。如果報捕,檢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即最長刑事拘留期限為37天。”
1、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在這期間不逮捕的會變更強制措施或者放人。
2、逮捕通知書大多采用書信形式,家屬需要過幾天才能收到。
二、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區別
(1)法律性質和依據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而采用的強制措施,不是一種處罰。治安拘留是依據《治安處罰條例》采用的一種處罰辦法。司法拘留是強制措施,同時也兼有處罰性質,它的法律依據是《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
(2)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對象是觸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對象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者。司法拘留的對象是實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訴訟秩序行為的當事人,其他訴訟參與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結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偵查工作的順利進行,防止國家和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新的損失,刑事拘留的結果,一般轉為逮捕,刑事拘留的羈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為了對違法分子進行處罰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滿,就是教育處罰的結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懲誡妨害訴訟秩序的行為,以保證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司法拘留與判決結果不發生聯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認并改正錯誤,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羈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羈押法定期限為3~7日,最長不超過30日。治安拘留的羈押期限為1日以上,l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為15日以下。
(5)適用的機關不同。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權,公安機關還行使治安拘留的決定權、執行權-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權,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機關代為關押。
批捕的時間一般不能超過三十七天,批捕和刑事拘留的法律性質還有依據是不同的,適用對象也不同,目的和結果不同,羈押的期限也是不同的,適用的機關也不同,刑事拘留的對象是觸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重大嫌疑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