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超過訴訟時效該怎么辦
我有一張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條,能要回錢嗎
法律分析:首先,按照民法理論,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消滅的僅僅是債權的強制執行力,并沒有喪失受領力和保持力。超過訴訟時效后如果債務人自愿履行債務,債權人便可接受債務人的清償而使債權得到滿足;債務人在清償債務后,不得以債權已過訴訟時效為由,要求債權人返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愿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借條訴訟時效超過三年怎么辦
法律主觀:
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達成還款協議,根據法律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的還款協議,屬于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條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如果超出了借條的訴訟時效怎么辦?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可以通過友好協商,促使雙方形成新的借條或還款協議。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可以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如果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借條還款日期超過三年怎么辦
借條過了三年一般也是可以起訴,對于超過時效起訴的情形,提出都是可以起訴并被受理。但是法院在受理后,法院在查明沒有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事實后,會駁回起訴。
這里需要注意一點,法院駁回訴訟請求,就是說,債權人的索要欠款的權利還在,債權人永遠都有權持借條向對方要求還債,只是不能借助法院的強制力量要求對方歸還,法院不管了。
拓展資料:
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
錢物歸還后,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
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
債務人和債權人關系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
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將承擔敗訴的風險。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后補上借條。
還款時還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條,或共同銷毀借條。如果出借人聲稱借條丟失或損壞,還款人應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
與訴訟時效有關的法律規定
借條到期不還怎么辦
(一)如果能夠協商可盡量協商,無法協商在訴訟時效內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有對方的財產線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請保全。
《民事訴訟法》第189條,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二)公司之間的無息借款,有約定償還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償還,或者未約定償還期限但經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償還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應當予以準許。
借款雙方因利率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所以債權人可向法院主張從借款次月一日至還款之日的銀行同類貸款利率。
欠條超過三年了怎么辦
法律分析:如果是超過借條約定的還款期限三年債務人還沒有還款的,則債權人可以搜集證明訴訟時效中斷或者中止的證據,然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債務人還款;如果不存在訴訟時效中斷或者中止的情形的,則不能通過訴訟的方式討債,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方式討債。如果是借條出具超過三年債務人還未還款,但并未超過還款期限三年,或者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則債權人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討債。有欠條的情況下到法院起訴非常有用。 欠款不還,不要拖著,直接起訴到法院有以下幾個重要的作用:第一,通過法院裁判定紛止爭,確定權利義務的內容,比如被告應當在判決生效后幾日內還款;第二,判決生效后,對方不履行支付金錢債務義務的,可以起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加倍利息,這對于債權人來說也是合法獲得的利益;第三、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可以直接劃扣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有其他財產的也可以成為執行標的;第四,被告拒不履行判決的,原告申請強制執行后,法院會要求被執行人報告財產,采取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其他消費等方式來約束迫使被執行人履行判決。所謂的有效期其實指的是訴訟時效,能得到法律保護的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