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返回國有什么處罰(偷渡遣返回國有什么處罰)
偷渡遣返回國有什么處罰
法律主觀:
遣返回國的處罰所適用的具體情形包括:外國人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有不準入境情形的;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以及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 (二)有不準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員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
遣返回國有什么處罰
遣返回國的處罰方式,具體如下:
1、如果是偷渡者被遣送回國是不會有罰款一說,但是組織偷渡者則需要按犯罪情節處以罰款或者是坐牢等懲罰;
2、如果是在國內犯罪,然后逃到國外,被遣送回國,肯定受到法律制裁;
3、如果是在其他國家犯罪被遣送回來,則要根據國內的法律來判斷是不是已經屬于犯罪,如果是則坐牢,如果不是,則可無罪釋放;
4、由于簽證到期了,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回國,屬于違反法律,由所在國負擔機票;
5、入境遣返,屬于簽證不合格,或者非法入境。這種情況,不屬于犯法,只屬于簽證有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
(二)有不準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員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1至5年內不準入境。
在國外被遣返回國會怎么樣
遣返回國的后果要視情況而定.
具體如下:
1、如果只是因為國外的簽證到期卻沒有補辦或者回國,而是繼續停留,這種情況所謂的遣返回國也只是強制離境返回自己的國家,后果只是會對再次來到這個國家有些阻礙,在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但在本國不會有太大影響;
2、但是如果是因為在外國犯法被遣返回國的情況下,會面臨被遣返,同時會強制離開該國,甚至接受刑事處罰,后果比較嚴重。
被遣送回家的條件如下:
1、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
2、有不準入境情形的;
3、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
4、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
被遣送回國的情況如下:
1、在他國時,由于簽證已經到期而被他國遣返。此種情況導致的后果是以后難以再次前往該國家;
2、在入境時,由于簽證不符合規定而被遣返。此種情況不會造成較大的不良后果,只要進行說明和解釋在以后還是能夠前往該國家的。公民應當提前了解規定避免承擔不良后果。
綜上所述,遣返回國的后果嚴重程度要視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
二、有不準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其他境外人員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1至5年內不準入境。
在國外被遣返回國會怎么樣
如果是偷渡者被遣送回國是不會有罰款一說,但是組織偷渡者則需要按犯罪情節處以罰款或者是坐牢等懲罰。如果是在中國犯罪,然后逃到國外,被遣送回國,肯定受到法律制裁。如果是在其他國家犯罪被遣送回來,則要根據中國的法律判斷你的行為是不是已經屬于犯罪,如果是則坐牢,如果不是,則可無罪釋放。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
(二)有不準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其他境外人員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當事人被遣返回國,僅僅是因為簽證到期而繼續停留,這種情況下遣返回國就是強制離境,要求返回自己的國家,后果較輕;在外國犯法被遣返回國的,不僅要離開該國,還會面臨刑事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拓展資料: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1至5年內不準入境。被拘留審查或者被決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執行的人員,應當羈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場所。外國人對依照本法規定對其實施的繼續盤問、拘留審查、限制活動范圍、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該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一)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
(二)有不準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
遣送回國會有什么后果
需要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由于簽證到期了,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回國,被遣返。另一種是在入境的時候不符合相關規定,懷疑簽證,或者回答不符合規定。第一種,簽證過期,屬于違反法律,由所在國給你負擔機票,被遣送回來屬于非法滯留,主動回國,這樣的情況,只要滯留的時間不長,說明理由也可以再次申請簽證。
第二種,屬于入境遣返,屬于簽證不合格,或者懷疑非法入境。這種情況,不屬于犯法,只屬于你正常簽證有問題。這樣被遣返,一般你自己身上有錢,可以自己回家。你可以再次申請簽證。主要解釋清楚上次的理由,還是可以再次入境的。
一、無犯罪記錄證明怎么開:
1、首先準備好身份證原件。
2、有單位的由單位或開介紹信,或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由單位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無單位的帶身份證到村委會或街道辦綜治辦說明來由,綜治辦工作人員就會拿出綜治辦人員管理表格,寫上證言,并簽字、蓋章。
3、到派出所說明來由并出具身份證及表格,民警根據身份證查看檔案,看是否有不良記錄。查看完畢后,寫上證言并簽字蓋章。派出所留底一份。
二、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事項不包括以下情形:
1、治安調解協議,不予處罰決定;
2、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決定,以及交通違法罰款;
3、傳喚、繼續盤問、拘留審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
5、刑事和解協議、撤銷刑事案件決定;
6、因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刑事訴訟法》規定情形,檢察機關作出的不起訴決定和法院作出的無罪判決。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三百六十一條 對判處獨立適用驅逐出境刑罰的外國人,省級公安機關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的副本后,應當指定該外國人所在地的設區的市一級公安機關執行。被判處徒刑的外國人,主刑執行期滿后應當執行驅逐出境附加刑的,省級公安機關在收到執行監獄的上級主管部門轉交的刑事判決書、執行通知書副本或者復印件后,應當指定該外國人所在地的設區的市一級公安機關執行。
驅逐出境和遣返回國有哪些法律后果
我國法律規定,驅除出境是強制犯罪的外國人離開中國境內,遣返回國是強制簽證過期依舊停留或者非法入境的外國人離開中國境內。一般情況下,對于驅除出境的外國人會采取遣返回國的措施。那么,驅除出境和遣返回國有哪些后果呢?今天,我為您講解“被驅除出境和遣返回國有哪些后果”的相關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驅逐出境和遣返回國有哪些法律后果
一、驅除出境
1、我國法律上對驅除出境的規定
刑法第35條規定:“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所謂的驅逐出境,是指強迫犯罪的外國人離開中國境內的刑罰方法。
2、驅除出境的適用及法律后果
一般而言,對于罪行較輕,但又不宜繼續滯留我國境內的,可以獨立適用驅逐出境;對于罪行較重,需要判處一定主刑的,可以在判處主刑的同時附加適用驅逐出境。對于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如果犯罪的外國人繼續居留在我國的境內有害于我們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對其單獨判處或者附加判處驅逐出境,以消除其在我國境內繼續犯罪的可能性。根據我國刑法之規定,只要犯罪的人是外國人,不論其犯何種罪,法院都可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對其適用驅逐出境。《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自被驅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內不準入境。
二、遣返回國
1、遣返回國的適用
《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
(二)有不準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別的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
2、遣返回國的后果
由上可知,遣返回國的適用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僅僅因為簽證到期而繼續停留,這種情況下遣返回國就是強制離境,要求返回自己的國家,后果較輕。第二種,在外國犯法被遣返回國的,不僅要離開該國,還會面臨刑事處罰,其后果較嚴重。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
無論是被驅除出境還是被遣返回國,在一定的時間限度內都不得再次申請簽證進入境內。因此,提醒大家兩點,注意自己的簽證到期時間和言行舉止,遵紀守法,以免發生被驅除出境或遣返回國的情況。
遣返回國有什么后果
遣返回國后果如下:
1、在他國時,由于簽證已經到期而被他國遣返。僅僅因為簽證到期而繼續停留,這種情況下遣返回國就是強制離境,要求返回自己的國家,此種情況導致的后果是以后難以再次前往該國家;
2、由于簽證不符合規定而被遣返。此種情況不會造成較大的不良后果,只要進行說明和解釋在以后還是能夠前往該國家的。公民應當提前了解規定避免承擔不良后果。
3、在外國犯法被遣返回國的,不僅要離開該國,還會面臨刑事處罰,其后果較嚴重。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五十八條 本章規定的當場盤問、繼續盤問、拘留審查、限制活動范圍、遣送出境措施,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實施。第六十二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
(二)有不準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員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1至5年內不準入境。第六十三條 被拘留審查或者被決定遣送出境但不能立即執行的人員,應當羈押在拘留所或者遣返場所。第六十四條 外國人對依照本法規定對其實施的繼續盤問、拘留審查、限制活動范圍、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該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決定。
其他境外人員對依照本法規定對其實施的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