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需要具備的有效要件是怎樣的
有結婚證后的婚前協議有效嗎?
符合以下條件的婚前協議在婚后是有效的: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婚前協議簽訂時一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該協議無效;
(二)意思表示真實,如果婚前協議簽訂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該協議無效;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協議應具備的有效要件
法律分析:婚前協議應具備的有效要件:1、協議主體應當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婚前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3、協議主體基于真實意思表示而簽訂婚前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協議如何簽才合法有效
一、婚前協議如何簽才合法有效
1、滿足下列條件簽訂的婚前協議就是有效的:
(1)內容必須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愿表達;
(2)內容合法,公平、合理、公開;
(3)不存在限制人身自由的條款;
(4)如果有約定子女的撫養權,那么,撫養權所有方要有利于子女的成長。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如何簽訂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
簽訂合法有效的合同,當事人需協商一致,遵從真實意思表示。同時合同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最后,雙方應當在合同上簽字蓋章。一般情形下,按照上述步驟簽訂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根據法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婚前協議怎么簽訂有效
法律分析:簽訂有效的婚前協議應具有以下有效條件:1、婚前協議內容必須合法;2、雙方必須是自愿訂立婚前協議;3、協議內容明確婚前財產范圍、財產描述、婚前財產婚后共享的比例等;4、協議生效條件要約定清楚;5、雙方簽字并注明簽署日期。婚前協議是在婚姻中保護個人財產的有效途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婚前協議怎樣寫才有效
婚前協議在書寫的時候要注意以下幾點:\r\n1,必須是兩個人平等志愿的基礎上簽訂的\r\n2,簽訂的條款必須是可行的\r\n3,條款中不能有欺詐、脅迫、顯失公平、乘人之危的內容\r\n4,各樣條款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r\n具備上述條件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