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怎樣索賠
發生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申請哪些賠償
一、發生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申請哪些賠償
(1)受傷未致殘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傷但還未達到致殘的程度,那么傷者可以索賠的項目有7項: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
(2)因傷致殘的因交通事故致殘,除第一條的各項費用外,還可以索要以下賠償項目(6項):、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等。
(3)死亡的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以下6項費用: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
二、交通事故賠償金額怎么計算
計算公式:
(1)殘疾賠償金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撫養年限(5)住院伙食補助費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療費 醫藥費 住院費 其他
(7)誤工費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故責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交通費際發生的費用
(11)住宿費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12)直接財產損失費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
(13)車輛停運損失費輛停運期間實際發生的損失
(14)精神損害費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交通事故中,區別于不同的情況,涉及到的賠償范圍不一樣。很顯然,一般傷害并未致殘的賠償相對是比較少,也是比較低的。不過,要是給受害人造成的傷害情況比較嚴重,甚至導致受害人殘疾、死亡的,此時的賠償項目比較多,另外涉及到的賠償金額往往也是更高一些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怎么處理賠償受害者
交通事故受害方要求理賠有三種方式:協商、調解、訴訟。
1、簡單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
當事人均已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可以根據記錄交通事故情況的協議書向保險公司索賠。
2、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重大損失的經交警立案處理后進入調解程序:調解需經雙方當事人一致申請并對事故認定書及車輛檢驗、傷殘鑒定無異議的情況下方可由交通管理部門受理進入調解程序,不符合上述條件者交管部門不受理調解,由當事人自行協商或訴訟解決。
3、訴訟程序:可分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民事訴訟;民事訴訟亦可分為合同違約之訴及過錯侵權之訴。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重傷以上或財產重大損失肇事方觸犯刑法構成交通肇事罪應追究刑事責任的,賠償權利人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賠償義務人承擔民事責任。
民事訴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但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以及經協商、調解、或不履行調解協議的、或未經調解程序自行起訴的進入民事訴訟程序處理。
那么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呢?
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10年。對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小1歲減少1年;對7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人撫養到16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20年,但5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5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__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__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受害人交通事故怎么索賠
法律主觀:
受害人遭受交通事故需要索賠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警部門的主持下進行調解。如果無法通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來解決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的,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