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怎么做(代位繼承要怎么做)
代位繼承名詞解釋
關于代位繼承名詞解釋如下:
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先于繼承人死亡,由被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代為繼承的制度,在代位繼承中,死亡的繼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繼承權的是代位人。根據2024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立法溯源
代位繼承的歷史起源
代位繼承制度起源較早,其產生立足于人類社會共通的經濟和情感基礎。在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一方面,對被繼承人而言,繼承人的直系卑血親往往將代替繼承人在其心中的情感地位。
另一方面,對年幼的直系卑血親而言,父母的早亡也往往會帶來撫育和照顧的額外需求。因此,通過代位繼承制度,使繼承人的直系卑血親代替原繼承人的繼承地位、獲得相應的遺產份額,是各國社會的通行做法。
代位繼承的立法背景
在《民法典》頒布以前,《繼承法》規定的代位繼承制度中,被代位繼承人僅限于被繼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說,子女在被繼承人之前死亡的,由孫子女、外孫子女(或更晚輩的直系卑血親)代位繼承,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參與法定繼承。這種情形也是代位繼承制度發展中的典型狀態。
但在《民法典》之繼承編中,立法者增加了一種代位繼承類型,即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由兄弟姐妹的子女(但不包括其他直系卑血親)代位繼承。由于兄弟姐妹屬于第二順序繼承人,因此這一繼承關系發生的前提是不存在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且作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已死亡。
這一規則主要解決的問題是,使被繼承人在沒有其他更親近親屬的情形下,由侄子(女)、外甥(女)成為其法定繼承人以繼承其遺產。因此,這一代位繼承規則,有變相擴大法定繼承人范圍的作用。
爺爺,爸爸均已過世。我怎么做才能將房產證土地證過戶到我名下?
一:孫子繼承爺爺的房產是合理合法的。
爺爺去世,房子是爺爺的個人財產,可以按照繼承法進行相關分配。但是父親也過世了,那么兒子可以做為父親的代位繼承人行使繼承權。
二:其他親屬一般都會同意由孫子來繼承。
如果涉及到的第一繼承序列中的親屬還健在的話,可以先和他們一起去公證處攜帶相關證件辦理。一般情況下,需要其他親屬簽署放棄繼承協議,讓兒子繼承爺爺的財產。
三:奶奶可以協助孫子一起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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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做代位繼承與孫子的母親有關嗎
法律分析: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這里所指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是指已經出生的自然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代位繼承是否可以做第一順位繼承人
法律分析:代位繼承,又稱“間接繼承”。是指在法定繼承中,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其父母的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的法律制度。、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即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或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女兒去世,母親可做為代位繼承人嗎?
不可以的,代位繼承專指晚輩,母親是長輩當然不能啦——
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最高人民法院在貫徹執行繼承法的意見中又進一步明確指出,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曾外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分限制。
老人去世,其中一位繼承人也去世,代位繼承人要怎么做?
按照繼承法,代位繼承人不管多少,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代位繼承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被代位人必須先于被繼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其他繼承人如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繼承人死亡不發生代位繼承。
3、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
4、被代位人生前必須享有繼承權,如被代位繼承人基于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則連帶引起代位繼承權的消滅。
5、代位繼承人無論人數多少,原則上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