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申報需要什么(債權申報需要什么材料)
債權人申報債權需要哪些資料
法律主觀:
債權人申報債權需要的資料包括:債權申報表、證明債權申報人主體資格的材料、證明債權發生事實及其數額的材料、債權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八條 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單并予以公示。職工對清單記載有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職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四十九條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據。申報的債權是連帶債權的,應當說明。
債權人申報債權需要哪些資料?
一、 債權人 申報債權需要哪些資料? 債權人申報債權需要的資料有:《債權申報表》;證明債權申報人主體資格的材料;證明債權發生事實及其數額的材料;債權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申報債權時,一定要詳細填寫債權人準確的通訊地址、郵編、聯系人、電話(固定及移動電話)及委托 代理 手續。 二、債權人申報債權時必須提交以下材料: 1、《債權申報表》 按照《債權申報表》(后附)的要求填寫申報的債權金額、有無擔保、有無 訴訟 、裁定或裁決以及債權形成基本情況等事項。 在“債權形成基本情況”一欄中可以詳細說明:債權人、 債務人 、保 證人 、連帶權利人、連帶義務人等的具體情況及債權的發生、變更、擔保及保證、轉移、履行、抵銷、清償或部分清償、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行的時間和發生數額(包括債權原始數額、余額、各種利息、罰息、 違約金 、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執行費等構成事項)等全部情況。 機構債權,須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個人債權,須由債權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簽名。 2、證明債權申報人主體資格的材料 (1)機構債權人須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業法人 營業執照 、事業和社團法人登記證書等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身份證 明;如發生單位名稱變更或法定代表人變更的,必須提交變更的法律文件和證明文件。 (2)個人債權人須提交的材料:債權人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 (3)委托代理申報還須提交的材料:機構債權人委托代理申報的,還須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 授權委托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個人債權人委托他人申報的,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等個人有效證件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 3、證明債權發生事實及其數額的材料 (1)各類合同書等債權原始材料及票據、轉賬單、對賬單等原始履行憑證原件(核對后歸還)和復印件; (2)債權如有擔保的,還須提交 抵押合同 、 質押 合同、 保證合同 等相關合同及相關的登記證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項權利證)等擔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對后歸還)和復印件; (3)債權的發生及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債權轉移、 債務承擔 、合同轉讓、 債權債務 重組、抵銷、清償)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對后歸還)和復印件; (4)債權如涉及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行,則須提交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行有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經判決正在執行或正在進行中的案件的 起訴書 、 仲裁申請書 、 訴訟保全 申請書、保全裁定書、生效 判決書 、調解書、裁決書、執行申請書、法院執行裁定書、法院執行案件通知書等)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 (5)債權人主張債權的相關證明資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6)能夠證明債權發生、變更、存續、 訴訟時效中止 、中斷、延長及其金額等情況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 4、債權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債權是需要進行申報的,根據相關部門的要求進行申報工作是債權人需要履行的義務。在進行申報債權時需要的材料是比較多也是比較復雜的,因此很多人選擇正規的三方中介機構進行代理辦理,需要對其進行授權,辦理時繳納一定的服務費即可。
需要什么材料申報債權
法律主觀:
申報債權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證明債權申報人主體資格的材料;
2、證明債權發生事實及其數額的材料;
3、《債權申報表》;
4、債權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客觀:
《債權申報表》
第四十五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債權申報表》
第五十六條
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
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債權人未依照本法規定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申報債權需要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一、債權申報書;二、債權證據材料;三、如計算利息,應附詳細的計息清單(利息計算至破產企業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日)。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五、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營業性債權人提供)。六、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人有效的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的提供)。七、其他應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二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歲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征集年齡可以放寬至二十四周歲。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七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服現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