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辦理結婚證需要什么證件(異地辦理結婚證需要什么證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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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領證需要準備什么
異地領證需要準備資料需按照實際情況判斷,具體內容如下: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異地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本人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僑民須持有: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外國人須持有: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異地領結婚證需要準備什么證件
異地辦理結婚證需要戶口簿、本人身份證等證件。且還需要提供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但一般情況下,異地無法領取結婚證,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異地領證結婚證需要帶什么
在異地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
1、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證身份證。
2、雙方當事人的戶口簿或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書。
①固定職工或退休職工,證明書由工作單位出具。
②待業、個體或無業人員證明書由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
③待業人員和個體戶還應提供相關的勞動手冊或者營業執照。
4、三張兩寸本人近期免冠雙人合影,照片底色以紅色或藍色為主。
5、雙方當事人無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證明。
6、雙方當事人任意一方為再婚者還用攜帶離婚證或法院離婚判決書。
7、因私出境的人員還應提供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異地結婚登記流程:
1、申請
雙方當事人需帶齊相關證件,來到一方的戶口所在地民政局進行結婚登記的申請。雙方新人必須親自到場,填寫《結婚登記申請表》。
2、審查
在當事人向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提出結婚申請之后,工作人員會對當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是否符合結婚條件等進行審查。必要時工作人員還可要求當事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或者進行必要的調查。
3、登記
若雙方當事人都符合法定結婚條件,那么雙方會依法以及登記并頒發結婚證。
異地領結婚證需要什么證件
1、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
2、異地領結婚證需要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健康證明和無配偶且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4、(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5、(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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