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債權需要什么證據(主張債權的證據)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主張債權需要什么證據(主張債權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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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債權需要什么證據(主張債權的證據)
法律分析: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收據等證據;擔保合同;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以及債務人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抵押物的相關信息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一)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二)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如電話錄音、微信聊天記錄等電子數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