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的財產誰有繼承權
夫妻雙方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嗎
法律主觀:
夫妻可以 相互繼承遺產 。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 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 第二順序繼承人 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可見,遺產繼承有一定的順位要求,被繼承人的配偶和 被繼承人的子女 、父母一同作為被繼承人的法定 第一順位繼承人 。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夫妻雙方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嗎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權互相繼承遺產。若一方先死亡,對方可以繼承死者的全部遺產或法定繼承份額。
我國《繼承法》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權互相繼承遺產。如果一方先死亡,對方可以繼承死者的全部遺產或法定繼承份額。具體繼承份額的大小,根據死者的繼承情況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死者沒有留下遺囑,那么其遺產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進行繼承。除了法定繼承人外,夫妻雙方還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進行協商,約定繼承份額和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夫妻雙方在離婚后,就不能再享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此外,如果一方惡意放棄繼承權利,也會影響對方的繼承權利。
夫妻雙方在離婚后,對方死亡時能否繼承其遺產?在離婚后,夫妻雙方不再享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因此,如果一方離婚后去世,對方將無法繼承其遺產。如有遺產需要分配,將按照《繼承法》規定進行。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擁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可以根據自身情況約定繼承份額和方式。但在離婚后,這項權利將被取消。需要注意的是,繼承遺產也需要遵循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未留下遺囑,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五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權繼承對方的財產。
夫妻共同的財產誰有繼承權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一方有遺囑的,遺囑約定的繼承人有繼承權;無遺囑其法定繼承人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夫妻有繼承遺產的權利嗎
法律主觀:
夫妻互相享有繼承權,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家庭關系中地位平等的一個重要標志。夫妻間的繼承權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產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關系為前提的。也就是說,只有具備合法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繼承對方的遺產。,一般包括在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份額以及其個人財產。共同財產主要是指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等。夫妻可約定其個人特有財產全部歸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這部分財產也屬于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財產;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以上就是夫妻有繼承遺產權利嗎的相關內容,夫妻繼承權不受婚姻存續時間長短的影響,也不受生存一方是否再婚的妨礙。以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護您的利益不受損失。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夫妻共有財產怎么繼承
夫妻共同財產繼承權有遺囑按遺囑,沒有遺囑按照法定繼承。
夫妻一方死亡的,對于共同財產的繼承,應當先分離出其中的一半,剩下的一半作為遺產繼承。
作為遺產繼承的部分的繼承按照繼承編的規則處理。
1、如果有生效的遺贈撫養協議或遺囑,則按照遺囑或遺贈撫養協議辦理。
2、如果沒有,就按照法定繼承處理;按照法定繼承處理時,死亡一方的配偶作為其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繼承一部分。
3、繼承權男女平等。一般按照順序均等分配,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確定財產只贈給夫或妻一方,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和贈與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與物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 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