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陪酒算犯法嗎(ktv陪酒小姐算犯法嗎)
ktv陪酒的公主犯法嗎
KTV陪酒女屬于違法行為,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有償陪侍,是法律明確禁止的行為。KTV陪酒算犯法的,對于提供以營利為目的的陪酒KTV,公安機關可以依法予以處罰。
要是KTV涉黃被拘留多久
要是KTV涉黃被拘留10至15天。具體需視情況:
1、如果涉慧巧旦黃情節不是很嚴重的話,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涉黃被公安寬喊機關查處后,會對當事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2、如果認罰態度比較積極誠懇的話,一般可以從輕處罰,給予十日的拘留就可以的。
【法律依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一)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
(三)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五)賭博;
(六)從事邪教、迷信活動;
(七)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前擾
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不得吸食、注射
ktv陪酒犯法嗎
你好,在KTV單純的陪酒并不違法,但是如果屬于有償服務,則屬于禁止行為!我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14條明確規定,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同時應當注意的是,該條例還明確規定了,如果娛樂場所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輕者面臨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財物、停業整頓,嚴重的,還會被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同時,娛樂場所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還將面臨1到2萬元罰款。
法律依據:
第十四條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一)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
(三)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五)賭博;
(六)從事邪教、迷信活動;
(七)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第四十三條 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賣淫、嫖娼;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
ktv陪酒犯不犯法
法律分析:ktv陪酒算犯法的,對于提供以營利為目的的陪酒KTV,公安機關可以依法予以處罰。KTV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提供條件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酒。
法律依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一)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
(三)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五)賭博;
(六)從事邪教、迷信活動;
(七)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賣淫、嫖娼;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
ktv陪酒被警察查了是否違法
屬于。KTV陪酒被警察查了屬于違法行為,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有償陪侍,是法律明確禁止的行為。對于提供以營利為目的的陪酒KTV,公安機關可以依法予以處罰。
有從事色情交易等其它行為的,屬于違法行為,可予以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因此,KTV陪酒被警察查了屬于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一)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
(三)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五)賭博;
(六)從事邪教、迷信活動;
(七)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賣淫、嫖娼;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ktv找陪酒女犯法嗎
有償陪侍屬于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也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前述行為提供條件。在我國的營業性質娛樂場所中,提供以營利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償陪侍都屬違法行為。
*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賣淫、嫖娼;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
“有償陪侍”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呢? 目前我國的法律對于有償陪侍的個人,尚沒有具體的處罰依據,但對于娛樂場所實施以上法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有償陪侍”為何難查處但在實踐中,這類違法行為在查處的時候,難度較大,主要原因是雙方你情我愿、各取所需,所以雙方都會秘而不宣。另外對于提供服務的陪酒人員,只要不涉及賣淫嫖娼,一般不會進行處罰,僅僅是道德范疇的譴責。僅對于提供有償性陪侍的娛樂場所,會進行停業整頓,情節嚴重吊銷營業執照并處罰款。這就是為什么有的陪侍人員屢禁不止的原因。
發現此類行為可以向警方舉報 如果發現有娛樂場提供有償性陪侍的行為,可以撥打110向警方舉報。警方會進行調查,并根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做出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罰款處罰。
ktv陪酒被警察查了是否違法
一、有償陪侍屬于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也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前述行為提供條件。在我國的營業性質娛樂場所中,提供以營利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償陪侍都屬違法行為。對于提供以營利為目的的陪酒KTV,公安機關可以依法予以處罰。如果只是單純的陪酒等,沒有其它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是不違法的。
二、如何處罰
首先,娛樂場所如果查實提供了有償陪侍,,會被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且會被責令停業整頓3-6個月,如果情節嚴重,還會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
其次,對于主管人員或其他責任人員處以1-2萬元罰款。(注意這里僅僅針對負責人,對于提供有償陪侍的陪酒妹是不能處罰的)
最后,如果查實存在賣淫嫖娼行為,還是能夠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的。但在實踐中,這類違法行為在查處的時候,難度較大,主要原因是雙方你情我愿、各取所需,所以雙方都會秘而不宣。
法律依據: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第十四條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一)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
(三)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五)賭博;
(六)從事邪教、迷信活動;
(七)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賣淫、嫖娼;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
第四十三條 娛樂場所實施本條例第十四條禁止行為的,由縣級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ktv陪唱陪酒屬于合法的嗎
法律分析:
陪酒是否合法,要看具體行為。 若是單純陪酒陪唱,支付小費,這屬于正常的娛樂商業服務,不屬于違法。 若進而與顧客發生性關系并收取費用,則可能會構成賣淫,犯法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ktv陪酒算犯法嗎
ktv陪酒不一定犯法:
1、如果只是在ktv里從事單純的陪業務工作,沒有其它的犯法行為的,根據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是不犯法的。
2、如果有從事色情交易等其它行為的,則犯法,可予以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我國的法律對于有償陪侍的個人,尚沒有具體的處罰依據,仍屬于道德范疇。但對于提供以營利為目的的陪酒、陪唱等有償陪侍的公司是有相關處罰的。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1、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2、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
3、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4、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5、賭博;
6、從事邪教、迷信活動;
7、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法律依據:《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下列行為提供條件:
(一)販賣、提供毒品,或者組織、強迫、教唆、引誘、欺騙、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
(三)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
(四)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
(五)賭博;
(六)從事邪教、迷信活動;
(七)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娛樂場所的從業人員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賣淫、嫖娼;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實施上述行為提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