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夜班津貼(國家規定夜班津貼補貼多少)
國家規定夜班津貼
為了保障夜間從事生產工作職工的身體健康,調動一線職工生產積極性,國家規定了發放夜班津貼,但并沒有統一的發放標準,各省市根據本地的經濟發展狀況制定夜班津貼的標準。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夜班津貼標準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目前實行的崗位津貼包括兩大類:
1、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包括夜班津貼、值班津貼、節日津貼、駐外津貼;
2、年功性津貼:工齡津貼。 夜班津貼適用于長期性從事夜班作業的工作人員,包括質檢員、生產大班長崗位。前夜班:10元/班 (20:00-24:00);后夜班:20元/班(00:00-8:00);全夜班:30元/班(20:00-8:00)以上就是計劃生育干部補貼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八條 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
(一)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二)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夜班津貼國家規定標準
法律分析:
國家有規定上夜班有夜班補貼。
該規定稱,凡因生產工作需要,在20時至次日8時,連續工作四小時以上的職工,可領取夜班津貼。提高后具體的夜班津貼標準為:在零時以前上班的每人每班4—8元,零時以后上班的每人每班6—10元。
本次提高夜班津貼標準所需資金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企業應根據本企業的經濟效益、勞動生產條件等情況,在本規定確定的夜班津貼標準區間內,選擇本企業的具體執行標準。據悉,新的夜班津貼標準從2007年10月1日起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條 國家采取各種措施,促進勞動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系,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
勞動法規定夜班津貼
法律主觀:
法律沒有明文的規定需要提供夜班津貼。夜班津貼是屬于公司的一種福利,并不屬于真正意義上的工資,用人單位可以給予勞動者一定的補貼,也可以不補貼。法律并沒有強制要求。
法律客觀: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三條
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的計算應以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為根據。
夜班津貼標準和加班工資
1、三班制的中班津貼為5元,大夜班津貼為6元。2、兩班制的夜班津貼為5元。3、常日班職工因生產(工作)需要,生產(工作)超過23點的發夜班津貼5元。4、在夜間(晚八時至次日晨七時之間)工作不足三小時的不發夜班津貼。
_一、夜班津貼標準
1、《勞動法》只對工作時間進行了明確規定,至于實行什么工作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由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無論實行哪種工作制,都不能背離法律規定的8小時/日,40小時/周,167.4小時/月工作時間,任何超出時間都屬于加班,應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相應加班費。從這個意義上講,長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時間同為8小時,工作時間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給勞動者帶來的不便,通常情況下會分別發給中班和夜班數額不等的中、夜班費。
每天8小時工作制是沒有任何異議的,根據工作需要8小時全是夜班也是允許的,但如果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則應按規定支付加班費。
2、如果白天工作達8小時,晚上還要上夜班,那么算是加班,平日按工資標準算,周末按工資標準的兩倍算,法定節假按工資標準3倍算。
3、加班也是有時間限制的,超出時間限制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加班工資的標準
我國勞動法規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費,平時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勞動者1.5倍工資,周末加班需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法定節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資。
加班補償法律規定: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一、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于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三、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以: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按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經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因此,大家根據以上的內容應該知道自己其實在晚上上班的情況下依然能拿到津貼了吧,當然具體夜班津貼標準還是根據白天的工資已經夜班的上班時間為準的來計算晚上上班的工資的,至于遇到晚上加班的情況的,那就根據規定平時的時候是雙倍工資,法定節假日是三倍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