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條件(國家規定的探親假條件)
法定探親假的規定
法律主觀:
一、哪些法規規定探親假《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二、探親假規定多少公里探親假沒有距離規定,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需符合以下條件:(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3)事由條件。1、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2、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三、探親假多少天職工探親假期:(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法律客觀:
探親假,是指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而同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假期。它是職工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是1981年出臺的,探親假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路程假。關于探親假,其針對的對象是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固定員工。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凡是在以上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夫妻兩地分居,或與父母親都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假;若能與父母親中的一方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親假。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探望父母的,若是未婚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每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每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若是已婚,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探親假與國家規定的其他假期分別計算。由于探親假具體休假時間我國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只能由單位和職工協商確定。
探親假的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一、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關于探親假的相關事宜涉及到三種人,分別是義務兵、已婚干部、未婚干部野橘,所以需要區別對待。
二、國家相關規定如下:
1、義務兵不能享受探親假:
義務兵不享受正常探親規定,如因家中遇有特殊情況需請探親的,要經團以上單位領導批準才行,其往返車船費可以報銷。
2、未婚干部探親休假規定及要求:
(1)探望父母的,假期為20天(旅、團以下干部和其他直接帶兵的分隊干部為30天)。原則上每年1次,若因戰備和工作需要當年不能探親的,可以兩年給假1次,假期為45天。
(2)利用探望父母的假期一并回家結婚的,假期為30天。
3、已婚干部探親休假規定及要求:
(1)夫妻分居的,雙方每年均享受探親待遇一次,干部假期為30天(旅、團以下部隊干部和其他直接帶兵的分隊干部為40天)。符合隨軍條件的,干部假期為40天。(均不包含途中時世老間,下同)
(2)干部與愛人、父母分別居住三地的,干部每年探望愛人一次,每4年探望父母親一次。
(3)夫婦在一地生活的,干部每4年探望父母一次。
(4)夫妻在一起生活的干部調動工作,其愛人不能隨遷的,干部調動的當年只許夫妻一方享受探親待遇,時間為30天。在一年內既符合探望愛人又符合探望父母的,原則上一次給假45天。父母有一方與愛人居住在一地的干部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5)4年一次探親假為20天,并一般應在搜脊升第4年安排。如家中遇有特殊情況,經組織批準,在這4年中的任何一年都可以探望,但下次探望的時間從第5年算起,不得依次提前。
探親假要符合怎么的條件呢
休假對于很多人來說都是一件非常開心的事情,因為按照國家規定,很多休假是帶薪休假的。一邊休假一邊領著工資,對于長期的工作來說,這就是最好不過的放松啦。比如利用探親假,可以回鄉看看父母。那么,探親假要符合怎么的條件呢?今天,我就帶著您一探究竟,下面,一起來看看我為您搜集整理的相關資料吧。
一,需要符合的規定: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假日團聚的。二是與父母親都不住在一起,也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此外學徒、實習生、見習生等不享有此假。
二,相關法律依據:
我國職工探親假還是執行一九八一年三月十四日《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國發〔1981〕36號)規定,該規定僅適用于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按該規定,職工享受探親假的條件是: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的規定是: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常回家看看不能僅僅是一句簡單的歌詞,對于很多父母來說,他們是期望子女?;丶铱纯?。看看您是否符合休探親假的條件呢,如果符合,就休個探親假回家看看父母吧。另外,探親假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探親假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享受探親假的條件:1、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1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按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2、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曰團聚的,可以享受按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員工和父親或母親可以在公共休假中團聚,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二條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襲擾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享受探親假的條件:1、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1年橡禪冊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梁宏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按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2、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曰團聚的,可以享受按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員工和父親或母親可以在公共休假中團聚,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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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溫馨提示
探親假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探親假需符合的條件:
(一)職工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
(二)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
(三)與配偶不住在一起或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探親假
探親假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探親假需滿足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需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安荒茉诠菁偃請F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將探親假期限歸納總結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職工在探親假期間可享受以下待遇:
1、探親假,是指法律法規規定的為了適當地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而同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假期。它是職工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故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2、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職工在申請探親假時應注意探親地為異地時的界定問題:需分已婚和未婚兩種情形。
1、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天。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途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和路途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
2、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途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和路途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百分之三十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
第一條
為了適當地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第四條
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第五條
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六條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百分之三十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國家勞動總局關于制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實施細則的若干問題的意見
一、《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以下簡稱《探親規定》)所稱的父母,包括自幼撫養職工長大,現在由職工供養的親屬。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二、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規定》的待遇。
三、《探親規定》所稱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
四、符合探望配偶條件的職工,因工作需要當年不能探望配偶時,其不實行探親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職工工作地點探親,職工所在單位應按規定報銷其往返路費。職工本人當年則不應再享受探親待遇。
五、女職工到配偶工作地點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間,超過五十六天(難產、雙生七十天)產假以后,與配偶團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待遇。
六、職工的父親或母親和職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職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其父親或者母親,因此,不能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七、具備探望父母條件的已婚職工,每四年給假一次,在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經過單位領導批準即可探親。
八、職工配偶是軍隊干部的,其探親待遇仍按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勞動部關于配偶是軍官的工人、職員是否享受探親假待遇問題的通知》辦理。
九、職工在探親往返旅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例如坍方、洪水沖毀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頓,以致職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崗位的,在持有當地交通機關證明,向所在單位行政提出申請后,其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親路程假期。
勞動法探親假規定最新
探親假,是指法律法規規定的為了適當地解決職工同親屬長期遠居兩地的探親問題,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而同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假期。它是職工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
一、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安荒茉诠菁偃請F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二、探親假的期限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三、探親假的待遇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的探親假可由地方規定,無規定的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國家對探親假的有關規定
享受探親假需符合以下條件:
(1)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且工作時間得滿一年。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或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一、享受探親假的條件如下:
1、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
2、職工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假。
二、探親假申請流程如下:
1、擬探親人員填寫請假條;
2、所在部門簽署意見;
3、人事處負責人簽署意見;
4、探親路費在假期后兩周內到人事處審核;
5、財務處辦理報銷。
綜上所述,國家探親假的規定是職工探望配偶的,按照國家的規定每年會有一次探親假,假期為30天;尚未結婚的職工探望自己的父母的,原則上每年會有一次探親假,期限為20天;已經結婚的職工探望夫妻雙方父母的,每四年會有一次探親假。
三、探親假的享受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一是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后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即可開始享受探親假。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一)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
(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探親假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一、探親假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1、享受探親假須具備《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的三項條件,為工作滿一年符合事由條件,并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
2、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二條
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三條
職工探親假期
(1)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如果因為工作需要,本單位當年不能給予假期,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一次,可以兩年給假一次,假期為45天;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20天。 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二、探親假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探親假需要辦理的手續:
1、探親假需要向用人單位提交申請書等材料,具體的手續要根據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辦理。
2、用人單位對于符合申請條件的員工,應當給予國家規定的探親假期,并且在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探親假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根據《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二條規定,享受探親假要具備下列條件:1、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3、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二條凡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