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到檢察院了,多久能到法院(案子到檢察院了多久能到法院)
案件到檢察院之后多久到法院
一、案件到檢察院之后多久到法院
1、案件到檢察院后到法院要一個月的時間。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首先需要向大家明確的是刑事案件,檢察院在受到公安機關的移送之后需要在一個月之內做出決定。當然,如果存在著一些特殊的情況下是可以延長半個月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二、刑事案件退偵兩次多久到檢察院
1、退偵兩次一般是一個月就會到檢察院的,因為補充偵查的時間只有一個月。
2、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2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一般案子到檢察院多久能到法院
法律分析:案件從檢察院到法院一般需要一個月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一般案子到檢察院最快多久移交法院
法律分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從檢察院批準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這中間需要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偵查期為兩個月,如果案情復雜的可以由檢察院批準延長偵查一個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審查起訴一般期限為1個月。所以最快應該在3個月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從檢察院移交到法院要多久
一、從檢察院移交到法院要多久
1、案件從檢察院到法院一般要一個月。案件由檢察院移交到法院后,法院一般兩個月內宣判。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會進行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就會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不符合條件或者需要偵查的,就會退回補充偵查,所以什么時候提起公訴是沒有規定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二、檢察院不予起訴的案件公安機關怎么辦
檢察院不予起訴的案件,公安機關應當改變強制措施,或者進行補充偵查,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根據法律規定 ,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案子到了檢察院,要多久才會到法院被判?
案子到了檢察院,一般會在一個月內作出是否起訴的決定的,但是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的,但是不會超過45日的,因此最長45日就可以到法院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刑事案件檢察院多長時間移交法院
法律主觀:
刑事案件移交到檢察院一般需要二到三個月左右。一般情況下,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如果是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如果還是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