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多久能執行(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多久能執行)
申請執行到強制執行多久落實執行
法律主觀:
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一、強制執行申請后多久執行申請執行后,六個月內須執行?!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規定,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準。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睹袷略V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二、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多久申請強制執行后,一般在三天之內決定,如果不能立案會通知當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馗嫒巳绻环?,可以申請復議。三、申請強制執行后能否撤回申請強制執行后能撤回,已經交納的申請費不退還。根據《民事訴訟法》和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執行。申請人民法院執行,應當交納申請費。申請費按下列標準交納:(一)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二)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執行程序中,申請人可以撤回申請,申請人撤回申請的,人民法院終結執行,已經交納的申請費用不予退還。以上就是關于強制執行申請后多久執行的相關介紹,如果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的話,是需要遞交相關的材料和證據,在經過人民法院審核之后,由人民法院來采取強制措施。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三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后十日內發出執行通知。
執行通知中除應責令被執行人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外,還應通知其承擔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的遲延履行利息或者遲延履行金。
申請強制執行要多久才能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后一般六個月后執行,需要延長的,經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強制執行有效期為兩年,計算方式根據具體規定。一般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申請強制執行需要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對方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法院受理;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天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采取強制措施,如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當事人可以通過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達成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