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孩子欠錢不還怎么辦
父母離異,孩子該怎么辦?
您好,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如果孩子已成年,若無特殊情況,父母離婚,一般不涉及孩子撫養問題;如果孩子是未成年人,針對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1、如果父母選擇協議離婚,雙方可以協商確定離婚后,孩子跟隨哪一方生活,也可征求孩子的意見。
2、如果父母無法協議離婚,最終選擇訴訟離婚,根據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父母離異時,怎樣處理孩子的壓歲錢?
第一,父母是否有保管壓歲錢的權利。
根據《民法典》規定,壓歲錢屬于贈與,那就是屬于孩子的,但是作為父母,可以有管理權。比如說,8歲以下的孩子屬于無行為能力的人,那么父母可代為保管,但是到了8歲以上,屬于限制行為能力的孩子,家長可以跟他們協商這個錢怎么用。
如果用于家庭的共同支出,則需要征得孩子的意見,假如孩子不同意,那這錢就不可以用。但如果用于孩子們的自身事情,比如興趣班、保險購買,或者孩子個人的其他支出,這種情況是允許的。
本案中的兩名子女已超過8歲,壓歲錢就應該與他們協商使用。
鑒于子女由母親單獨撫養,壓歲錢理應還回到子女的手中,母親可代為保管,不能再保管在父親那里了。
第二,13歲的子女是否具有法律訴訟的能力。
根據法律,13歲,尚未成年,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訴訟主體資格,但并沒有訴訟行為能力。需要由其監護人,擔任法定代理人進行起訴。
在本次壓歲錢起訴案件中,兩名13歲子女均由他們的母親吳某撫養,吳某系其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所以,本案與周某對峙的,還是他的前妻吳某。
歸根結底,本案很有可能是吳某與周某矛盾激化所致,13歲子女只是按照母親要求去依法維護自己的財產權。
父子關系,激化到這種地步,其實也挺遺憾的。
第三,父母應該怎么對待孩子的壓歲錢。
從法理上,孩子的壓歲錢是他人給的,應當屬于孩子獲得的"贈與"。獲贈的財產,也應該屬于孩子所有,不能視為家長的財產。
如此,父母只具有幫孩子保管壓歲錢或為了孩子利益專項使用壓歲錢的權利,私自挪用是違法的。
很多父母認為壓歲錢是家長間的財產交換,這種說法是不符合法律事實的。因為在家長互相給對方孩子壓歲錢的過程中,他們之間并沒有進行直接對話或財產交換,應屬于兩個并行的贈與行為,不能直接"忽視"掉孩子,將其"合并"成一個行為。
本次案件中的兩名13歲子女應該已經過母親吳某同意,要求父親周某歸還自己的壓歲錢。在周某與吳某已離婚且子女歸母親撫養的情況下,周某仍然拖延不還壓歲錢,屬于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權益。
聽了這個案件,大家有什么啟示呢?
在我們中國的傳統過年習俗中,給孩子壓歲錢幾乎是一件逃避不開的事情。很多父母都習慣性替孩子保管,這個時候就需要好好地認識下小孩壓歲錢的權益問題了。
可以代為保管或者用于孩子個人利益的事情,但絕不能在未經得孩子同意的情況下,挪為私用或者家庭共用,否則就涉嫌侵犯子女的財產權益了。
清楚了壓歲錢屬性,我們再來探討下怎么幫小孩管理壓歲錢的問題了。
有些父母因為怕被別人說惦記小孩壓歲錢,或者怕被小孩埋怨,就絲毫不管壓歲錢的保管使用問題了。這也是不好的。
萬一小孩把壓歲錢揮霍了怎么辦?從人情上來看,壓歲錢基本還是屬于從父母兜里面出去的錢。這很容易理解,別人給孩子壓歲錢,難道我們好意思不給別人家孩子壓歲錢嗎?
雖然法理上不是家長間的財產交換,但人情上還是免不了這種事實。
被小孩揮霍了,其實浪費的是自己的錢,讓人可惜。畢竟誰家掙錢也不容易。
如果孩子因此養成了花錢大手大腳的習慣,那就更不好了。
堅決不能慣這種毛病,父母有責任引導!
所以說,壓歲錢還是要幫小孩管理的。
建議在全管與不管之間,根據實際情況,把握一個合適的度。
如果小孩對壓歲錢的保管有自己強烈的意愿,建議按比例交一部分給他們管,或者全部給他們管。如果他們自己能管得好,父母后面就沒必要再糾結這個問題了。徹底放權!
如果小孩對保管壓歲錢沒什么興趣,建議引導他們早日學會管理壓歲錢,給點錢慢慢嘗試。
如果小孩花錢很厲害,大手大腳的,壓歲錢就不能給他們管了,父母可全權處理,都用于他的教育投入上。
我見過有些小孩叛逆心比較重,年紀輕輕不想讀書,攢了點錢就獨自溜進社會打工去了,讓父母好難找。這種情況要注意管控,盡量是軟硬兼施,有理有據,也有手段!
每家的孩子,每個孩子,對于錢的態度和管理能力,都各不相同。父母們還需根據他們的實際情況,摸索出一套適合他們的管理方法,幫助他們更好地成長。
記得小時候,我們家三個孩子,我是老大,對壓歲錢的管控欲望是非常強烈的,父母怎么都“騙不走”我的壓歲錢。
因此,我也是最早開始學會掌管個人財務的,包括后面怎么花錢,怎么賺錢,都是自己獨立想辦法,實在不行了再求助父母親人。
弟弟和妹妹,似乎對管錢就沒那么大的興趣了,壓歲錢被父母“騙去了”一些,代為管理。他們程度各不相同,但都基本沒有做到所有的壓歲錢全管。
其他家庭具體是怎么管理的,我就不太清楚了,可能跟各自父母的態度也有很大關系。
我見過嚴得厲害的,也有松得不行的。
管得嚴的那種,小時候比較聽話,但一長大,脫離父母的掌控后,在學校容易跟著其他同學,報復性消費。最后能不能醒悟過來,就看父母怎么溝通、怎么教育了。
管得松的那種,小時候花錢就比較隨意,延續到長大。感覺他們對錢沒有那么的急迫感,但就是不容易存下什么錢,甚至偶爾需要父母接濟生活。
很多孩子應該是介于兩者之間的。
兒子結婚父母離異雙方都 不管怎么辦?不給拿錢怎么結婚啊?
如果兒子結婚時父母離異,雙方都不管或者不給拿錢,可以考慮以下方法來解決結婚問題:
1. 尋求法律援助:如果父母之間的婚姻協議或者財產分配中有關于子女結婚的約定,可以考慮咨詢法律顧問或者律師,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并尋求法律援助。
2. 協商解決:如果父母之間還有感情,可以考慮通過協商來解決結婚問題。可以與父母坐下來好好談一談,了解他們的想法和需求,并尋求解決方案。
3. 尋求親戚朋友幫助:如果父母之間已經沒有任何感情,可以考慮尋求親戚朋友的幫助,讓他們提供經濟支持或者協助辦理結婚手續。
4. 申請社會救助:如果父母之間沒有任何經濟支持或者沒有任何親戚朋友可以幫助,可以考慮申請社會救助,例如低保或者失業救助等。
總之,結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不能因為父母之間的婚姻問題而影響結婚的順利進行。可以積極尋求解決方法,尋找法律援助或者親戚朋友的幫助,甚至申請社會救助來幫助解決結婚問題。
父母離異,如果孩子判給母親,孩子網貸欠了錢,沒有償還能力,父母雙方有什么責任?
首先如果孩子判給了母親,那么母親就是孩子的監護人,而父親只是需要付給撫養費就可以了,所以母親是有重大的責任的,所以錢還是要母親還,所以跟父親沒有任何的關系。首先如果孩子判給了母親,那么母親就是孩子的監護人,而父親只是需要付給撫養費就可以了,所以母親是有重大的責任的,所以錢還是要母親還,所以跟父親沒有任何的關系。首先如果孩子判給了母親,那么母親就是孩子的監護人,而父親只是需要付給撫養費就可以了,所以母親是有重大的責任的,所以錢還是要母親還,所以跟父親沒有任何的關系首先如果孩子判給了母親,那么母親就是孩子的監護人,而父親只是需要付給撫養費就可以了,所以母親是有重大的責任的,所以錢還是要母親還,所以跟父親沒有任何的關系。
父母離異,如果孩子判給母親,孩子網貸欠了錢,沒有償還能力,父母雙方有什么責任?
父母離異,如果孩子判給母親孩子網貸欠了錢沒有償還能力,父母雙方有什么責任?父母的意思還是判給了母親,孩子父母離異,如果孩子判給母親孩子網貸欠了錢沒有償還能力,父母雙方有什么責任?父母的意思還是判給了母親,孩子網貸欠錢了,我覺得他能網貸欠錢,說明他已經長大成人了,即使他沒有償還能力,父母雙方也沒有義務替他償還。因為他能在網站上帶出錢來說明他一定是個成年人,這個責任他自己需要負責的。貸欠錢了,我覺得他能網貸欠錢,說明他已經長大成人了,即使他沒有償還能力,父母雙方也沒有義務替他償還。因為他能在網站上帶出錢來說明他一定是個成年人,這個責任他自己需要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