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沒錢怎么辦(破產清算公司沒錢怎么辦)
企業破產沒錢給職工補償怎么辦
法律主觀:
根據破產法的規定,公司 申請破產 ,但是沒有錢賠償員工時,員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但是不能 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進行 破產清算 的,應當支付勞動者一 定金 額的 經濟補償金 ,具體數額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工作的期限來計算。主張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可以直接向破產的管理人提出,由管理人列出清單,經過公示后就可以領取補償金。勞動者對公司發放補償金的清單存在異議的,可以要求管理人員予以更正。同時如果這時候,公司的管理人聲稱公司已經沒有錢的,勞動者應當及時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于企業在進入 清算 程序后,不能夠再適用其他訴訟或者仲裁的程序,一切糾紛只能在受理破產的法院進行。因此,勞動者不能提起 勞動爭議仲裁 ,只能向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
《 企業破產法 》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 債務 ,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 法規 定清理債務。 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公司清算沒錢支付補償金怎么辦
法律主觀:
破產清算不夠支付員工補償金的辦法:將全部的破產財產,按法定順序,根據比例進行清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破產的,應當按照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優于所欠職工的工資,優于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優于普通破產債權的順序清償。若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公司欠債破產沒錢還怎么辦
法律主觀:
公司注銷欠債還不起的,公司需要申請破產,按優先順序清償債務。公司的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尚有剩余財產的,清償破產債權;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按比例清償?!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債務的清償】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公司破產了清理資產不夠發工資怎么辦
法律主觀:
1、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2、勞動報酬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破產清算 沒錢發工資 ,就要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客觀: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款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公司破產賬上沒錢員工怎么辦
公司破產賬上沒錢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公司倒閉賬戶沒錢,由破產財產賠償。勞動者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然后拿著勞動仲裁書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破產財產在清償完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優先清償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補償金。
公司破產債務處理如下:
1、企業破產之后,只要公司經過法定的清算程序,且股東沒有抽逃資金和資產等現象,就算資不抵債,法人和股東也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2、企業破產之后,就是將破產財產變價,如果變價較好的話,可供分配的破產財產數額大于破產費用,那么這些財產就足夠承擔債務了;
3、可供分配的破產財產數額小于破產費用,那么財產就需要先償還職工的工資和社保費用,以及法律規定的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如果不夠償還這些,就按照比例分配;
4、最后如果償還完以上的債務,還有剩余的財產,就是交納破產人所欠的稅額。接著就是償還普通的債務。
綜上所述,公司倒閉沒錢賠償員工,可以申請破產進行破產清算,在結清了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還有剩余財產的,公司再按照員工在公司的實際工作年限支付賠償金,所有的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員工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公司破產沒有錢員工賠償金怎么辦
法律主觀:
我國有相關法律對沒錢賠償員工公司破產怎么辦的解決:如果 公司破產清算 不夠支付員工賠償,可參考下文辦理; 1、根據《公司法》第187條的規定: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法院進行破產清算時優先支付員工賠付。 2、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勞動合同終止 。其中第四十六條也有規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規定 終止勞動合同 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 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3、根據《 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 基本養老保險 、 基本醫療保險 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庇纱丝梢姡髽I被依法宣告破產時,勞動者與企業 簽訂的勞動合同 自行到期終止,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等規定,要求企業支付終止勞動合同 經濟補償金 。
法律客觀:
《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 公司清算 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破產清算沒錢怎么辦
法律分析:公司申請破產后,若破產財產無法完全分配的,管理人應請求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剩下的債務可無需再償還。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結后,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破產財產分配報告,并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二十條 破產人無財產可供分配的,管理人應當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結后,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破產財產分配報告,并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管理人終結破產程序的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裁定終結的,應當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條 管理人應當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