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電視臺對使用字體侵權的問題
新聞上用的字體和背景音樂會涉及到侵權嗎
新聞上用的字體和背景音樂不會涉及到侵權。第二十四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并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為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新聞的作用
新聞可以讓我們第一時間了解到一些新發行的法律法規,可以讓我們多了解社會上的風氣與文化,可以讓我們多知道一些名人事跡以及政治經濟發展狀況。新聞事實是客觀的,它能滿足傳播主體和接受主體新聞需求的性能,也是一種不以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
使用別人設計的未經授權的字體廣告要承擔侵權責任嗎
是侵權的。但有爭議。
現在方正公司(方正字體)正到處打官司呢,大部分都贏了。
有些法律人士認為,中國字大家都在用,只做小部分字形上的改動,到底有沒有著作權?大家各衷一是。每個人的寫法都不一樣,那每個人都有著作權?好像也講不通。
使用字體侵權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所謂版權系專屬知識產權,如果是大眾的、通行的字體的使用不涉及版權爭議,比如宋體,楷體,顏體等;如果是自創體,不是大眾使用與通用的,并在其中承賦了創造性因素,或根據通用字體而編緝出版的字貼、字模等,并申報了相應的保護,則具有了版權,如果被他人盜用則會涉及侵犯著作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并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三)為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著作權人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改編、匯編、播放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且不以營利為目的;(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已經發表的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十二)以閱讀障礙者能夠感知的無障礙方式向其提供已經發表的作品;(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前款規定適用于對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限制。
字體有侵權問題嗎
法律分析:字體侵權屬于違反著作權法。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侵犯字體著作權的,對受害人的賠償要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準,如果取得違法所得的,按違法所得進行相應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使用方正字體用于商業用途,屬侵權行為嗎?
春節前,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下稱“方正電子”)董事長兼總裁劉曉昆從代理律師那里聽到了一個好壞參半的消息。在方正電子訴暴雪公司等四被告在網絡游戲《魔獸世界》中侵權使用方正字庫5款字體一案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方正電子勝訴,但是其賠償結果僅為 140萬元及合理訴訟支出5萬元,這與方正電子4.08億元的主張相距甚遠。看看以上案例就知道,將方正字體用于商業用途是構成侵權的。理由是:方正字體是藝術字體,是方正經過獨創性勞動創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