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要錢威脅的男人(分手后要錢威脅的男人要還嗎)
分手后前男友威脅恐嚇我要錢?
今年三月份的時候,前男友追求我給我買了一個手機,一個平板,天天往我家里送吃的,后來由于家里人一直說他好話,我們就在一起了,在一起沒有幾天就開始天天吵架,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后來我受不了他了,我就提出了分手,然后他說你把戒指手鏈還給我,我給他郵回家了,然后他拒收,又退回我這里,后來我放暑假回到家,他在我樓底下鬧,成夜成夜的鬧,后來我就下樓想跟他說明白,然后他自殘,我心軟了,然后我們又堅持了幾天,再后來他死皮賴臉天天來我家,后來我又多次跟他提了分手,他說他錯了,他不鬧了,都聽我的,利用我的同情心,后來我妥協了,當時他回家了,我終于可以正常上班了,后來他想來找我被我拒絕多次后,他生氣了,他又開始瘋狂的砸我的門,然后我給他開門,跟他說清楚,他同意分手了,他說他要哪有他所有的東西,然后他就都拿走了,有鍋碗瓢盆衣服以及坐愛工具等,他還抱走了我養的小狗,因為他說小狗是他家大狗生的,本來我是拒絕了,后來他老是打著小狗的名義,來騷擾我,后開我把狗給他了,后來他又多次找我鬧事兒。說小狗沒有疫苗本兒需要疫苗,來我家拿,后來我把疫苗本給他了。后來他又給我說小狗在家里沒有狗窩,來我這兒又拿了個窩。 再后來平靜了挺長的時間。分手大概兩個多月之后,他又來找我說想見我,想跟我吃飯,被我拒絕之后,他說跟我戀愛期間給我買了手機,買了平板兒,需要讓我折現兩萬塊錢給他。我說戀愛期間買的這東西,你找我要回去行走,法律程序找我,不能這么一趟一趟的騷擾我。
前男友是渣男加無賴。分手后還經常威脅加恐嚇,天天找過來要錢,該怎么辦?
遇到這種渣男,是一個女人的不幸,他會千方百計的想方設法折磨女人,想要擺脫還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既然你們已經分手了,就分的干脆利索一些,索性把他的聯系方式全部刪除或者拉黑,不給他留一點緩和的機會。
如果這樣還不能阻止他騷擾你,甚至跑到你家或者單位找你,那么他就是給臉不要臉,直接報警,不能讓他還以為你對他還念舊情,那樣他只會變本加厲的恐嚇你并向你要錢。
怎么對付分手后要錢的男人?
女人,如果你遇到了分手后要錢,還威脅你的男人,一定要將計就計,并留下證據,然后報警,讓這個渣男受到法律的制裁,追悔莫及!
分手后要錢威脅的男人很可能犯了敲詐勒索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為。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敲詐勒索罪是一種重要的侵犯財產罪,其犯罪對象是公私財物。有的學者認為,敲詐勒索罪的對象是復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財產。
從敲詐勒索罪的客觀要件入手,敲詐勒索的客體只能是財產所有權,因而其犯罪對象只包括公私財物,而不包括人。
威脅,是指以惡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即如果不按照行為人的要求處分財產,就會在將來的某個時間遭受惡害。威脅內容的種類沒有限制,包括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的生命、身體自由、恐嚇等進行威脅,威脅行為只要足以使他人產生恐懼心理即可,不要求現實上使被害人產生了恐懼心理。
威脅的內容是將由行為人自己實現,還是將由他人實現在所不問,威脅內容的實現也不要求自身是違法的,例如,行為人知道他人的犯罪事實,向司法機關告發是合法的,但行為人以向司法機關告發進行威脅索取財物的,也成立敲詐勒索罪。
威脅的方法沒有限制,既可能是明示的,也可能是暗示的;既可以便用語言文字,也可以使用動作手勢;既可以直接通告被害人,也可以通過第三者通告被害人。
威脅的結果,是使被害人產生恐懼心理,然后為了保護自己更大的利益而處分自己的數額較大的財產,進而行為人取得財產。
被害人處分財產,并不限于被害人直接交付財產,也可以是因為恐懼而默許行為人取得財產,還可以是與被害人有特別關系的第三者基于被害人的財產處分意思交付財產。行為人敲詐勒索數額較小的公私財物的,不以犯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