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的具體保修(建筑工程中質量保修最低期限要求)
建筑物施工完成后保修期期限是多久
建筑保修期的時間: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的最低保修期是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是5年;以及供熱與供冷系統的最低保修期是2個采暖期、供冷期等。
一、房屋的保修期是多久
1、屋面防水3年;
2、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
3、墻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
4、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
5、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
6、管道堵塞2個月;
7、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采暖期或供冷期;
8、衛生潔具1年;
9、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
10、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二、保修期與缺陷責任期的區別
1、保修期:指承包單位對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過這個保修期限則無義務實施保修;
2、缺陷責任期:指承包單位對所完成的工程產品發生質量缺陷后的修補預留的金額;
3、保修期:最低為兩年(水、電、裝修等),防水為5年,主體結構、基礎為設計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4、缺陷責任期:通常為6個月、12個月、24個月,具體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保修金的退還時間,則為缺陷責任期滿后的14天內承包單位申請退還剩余的保修金。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期在在法律上是如何規定的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滲漏,為5年;(三)供熱和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四條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第七條 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滲漏,為5年;(三)供熱和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第八條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工程質量保修期的最新規定
在工程建筑上,對于工程質量也是有保修期,如果工程質量在保修期內出現的任何問題,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建筑工程的不同,保修期的時間也不同。
具體如下所述: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筑保溫工程,為五年;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五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兩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兩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
建設工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繼續使用的,產權所有人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鑒定,并根據鑒定結果采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保修期規定是怎樣的?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用以保證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對建設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維修的資金。
保修期是從竣/交工驗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計算。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____
承包人(全稱):____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____(工程全稱)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 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____ 。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___年;
3.裝修工程為____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_________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_ 個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 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曰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國家規定房屋質量保修期是多久
根據《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五)裝修工程為2年。
房屋保修期后誰維修
1、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保修期是房屋的合理使用年限,所以地基和主體出現質量問題,應當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責任。
2、房屋其他部位出現質量問題,已經過了保修期,如果是房屋專有部分,則由業主自行維修;如果是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設施設備出現質量問題,可以申請使用住宅專項公共維修基金,由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或業主大會審核同意使用。
房屋維修基金使用
根據《商品小區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暫行辦法》規定,業主使用公共維修基金需滿足以下流程及條件方可動用:
1、有標準合理的維修、改造方案;
2、需樓棟或小區中的三分之二業主同意、確認使用公共維修基金;
3、攜帶維修方案及業主書面同意書辦理備案手續;
4、開具專款專用的銀行賬戶;
5、房管中心審核同意后將資金劃撥至專用賬戶;
6、在維修完成后需有資質的竣工驗收;
7、維修、改造完成后進行相應的結算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