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微信罵人了對方報警了(我微信罵人了對方報警了在派出所調解了會上征信嗎)
我微信罵人了對方報警了
微信罵人犯法,可以報警,但是微信里罵人可不可以立案,要依據罵人的情節而定,如果情節嚴重構成侮辱罪、誹謗罪,公安機關可以立案。
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
法律分析:微信罵人犯法,可以報警,但是微信里罵人可不可以立案,要依據罵人的情節而定,如果情節嚴重構成侮辱罪、誹謗罪,公安機關可以立案。
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如果你被人侮辱,你是有權利去維權的。
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也就是說他人在微信朋友圈發表惡毒語言辱罵自己的行為屬于侵犯你的名譽權,你可以要求發布者停止侵害、賠禮道歉,造成損失還可賠償損失。
維權需要注意保留他人侮辱你的證據。比如說,遭到他人在“朋友圈”中的辱罵,當事人在固定相應的證據之后,可以到所在轄區的派出所去報案或到人民法院去起訴。固定相應的證據,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朋友圈”中的信息,本質上是電子數據,要固定這類證據,必須要獲得罵人者的真實姓名、住址、聯系方式等。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 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我微信罵人了對方報警了
法律分析:如果是對方的問題,構成網絡誹謗侵權的,可以保存證據,然后進行處理案件。網絡誹謗的民事侵權成立,須具備兩個要件:1、要有損害行為。就是指行為人為通過網絡傳播了有損特定人名譽的文字、圖片或語言。2、行為人主觀上存在過錯。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發微信罵人了對方報警了是什么罪
法律分析:微信里罵人,侵犯的是他人的名譽和人格尊嚴,看它是否構成犯罪,重要的是這個行為是否具有公然性和損害性。微信里有很多人登記的是虛假的資料,罵人的話很難會侵犯別人的權益,除非是一個特定的群體,比如說同學群、同班群。是否具有公然性。隨著社會的發展,微信已經發展成一個人人離不開的溝通聯系平臺,不亞于QQ。所以,微信上還是具有一定的公然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在微信上幫朋友罵人,朋友報警了,警察會找到我頭上嗎?
這個其實得看情節是否嚴重了,假如說你在微信上面幫朋友罵了別人,但情節不是特別嚴重,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有太大問題的。但如果你的用詞特別極端,已經對他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擾,或者是已經嚴重影響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那就不一定了。對方如果想要追究你責任的話,警察肯定會找到你的頭上,而且你甚至會因此而接受到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當中其實就有了非常明確的規定,如果以恐嚇的方式讓他人的人身安全遭受到威脅,那么會受到相應的處罰。如果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是捏造適時去誹謗他人,那同樣也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假如說有以上這兩種情形之一的話,那很有可能會被處5日以下的拘留,另外也有可能會被除5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說情節特別嚴重的話,你甚至還會被拘留5~10日。
在我國的《刑法》當中,其實也是有明確的規定,假如說固然侮辱他人或者是誹謗他人,并且情節特別嚴重的話,會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和管制。所以如果從這個方面來看的話,在網絡上面去罵別人,并且對他人已經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困擾,甚至在網絡上面侮辱他人的話,那么只要對方追究你的責任,你是跑不掉的。
通過以上這些我們可以看出來,我國的法律對于這方面其實是有著非常嚴格的規定,而且平時我們也不要去網曝任何的人。即便對方是有做的不對的地方,那我們也不能公開的去侮辱他人,如果雙方之間有矛盾的話,還是應該通過正規的途徑來解決問題,實在不行的話,我們甚至是可以提起上訴的,但通過這種手段來報復他人顯然是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