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2個月又叫過去嚴重嗎(取保2個月又叫過去嚴重嗎2024)
取保2個月又叫過去嚴重嗎
法律分析:
取保候審解除后會留有案底。案底指某人過去犯法或犯罪行為的記錄,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是屬于違法犯罪人員,因此取保候審解除后會留有案底記錄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前公司涉嫌詐騙員工帶去公安局做了取保候審,兩個月后又通知在過去什么意思
這是正常的刑事訴訟程序,下一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再下一步一般是向法院提起公訴,開庭審理,判決后交付執行。
如果沒有撤案,就會按照以上的流程進行。犯罪了就要受到刑事追究,取保候審不代表最終是否構成犯罪,更不代表沒有事了。
取保候審3個多月了叫我過去
法律分析:取保之后會有若干次正常的傳喚,并不代表傳喚就會被拘留,除非是在取保期間再犯新罪或被發現舊罪。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積極協助和配合司法機關辦案是其法定義務,不得逃避,否則,取保候審決定機關應當撤銷取保候審決定依法收監羈押。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有關規定,否則,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七十九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取保后審后2個月公安局警察叫去簽字是什么情況
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五) 取保候審期限即將屆滿,受案機關仍未作出繼續取保候審、變更保證方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決定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受案機關。受案機關應當在原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前作出決定,并通知執行機關和移送案件的機關。
(六)原決定機關收到受案機關作出的變更強制措施決定后,應當立即解 除原取保候審,并將《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送達執行機關,執行機關應當及時書面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受案機關作出繼續取保候審或者變更保證方式決定的,原取保候審自動解除,不再辦理解除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