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房屋共有人怎么辦理(添加房屋共有人怎么辦理)
房產證如何增加共有權人
法律主觀:
“ 房產證 加名”不只是在房地產權證上增加一個產權人的名字那么簡單,從法律上來說,“加名”實質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權人。產權證的共有有以下三種方式:夫妻法定共有、出資人約定共有和女子繼承共有。 筆者認為以上問題可以分兩種情況來分析:如果此套房屋是在婚前購買,房子的所有權是屬于購買者本人的,若婚后要在房產證中加上她老公的名字,那么該行為應當被認定是對于 婚前財產 的贈與,所以應依據贈予標的價值收取相應 契稅 (房屋贈與,由征收機關參照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印花稅 等,需要到當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如果此套房屋是在婚后購買, 購房合同 上只有購買者一個人的名字, 辦理房產證 時也只能是購買者一個人的名字。婚后購房不管房地產權證是否寫有對方的名字,都要算作夫妻共有財產;如果要加上對方名字,現行的政策是不能在第一次辦理房產權證時直接加上去的,只有等到辦出房地產權證后,再到房地產交易部門申請辦理一個 共有產權 證就可以了,無需額外負擔費用,帶上房地產權證、 結婚證 、雙方親自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即可。 房產證加名字 的手續 房產證上是可以加上女方名字的。但還需要一個前提,買的必須是 商品房 ,房產開發 公司 有正規的銷售許可證等。 手續: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帶好三證( 結婚 證、 身份證 、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3、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后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4、需支付手續費,包括工本費、地籍圖費、5貼花費。 5、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后可自行更改。 一般來說,在房產證上加名大概需要幾千元的手續費(包括登記費、印花稅以及契稅等);如果是夫妻關系,可憑 結婚證辦理 加名手續,且這筆費用可適當減免(具體規定各地有差別,可到當地房產局咨詢)。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 ,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
房產增加共有人怎么辦理
法律主觀:
房產共有人 的增加需要所有共有人攜帶相關材料共同到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無法到場的共有人可以出具 委托授權書 ,由他人委托辦理。根據《 不動產登記 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 登記申請書 ;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 授權委托書 ;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客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房產證增加共有人名字需要什么手續
法律主觀:
第一種情況:房子沒有貸款。房產證加配偶名字需要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及其復印件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請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請。 第二種情況: 房子有貸款 。房產證加配偶名字必須征得貸款銀行同意,先去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簽訂 按揭貸款合同 時,一般銀行都會聲明不能隨意更改借款人。簽合同時抵押人是一人,銀行只對這一個人的征信等進行調查。如果產權人變成兩個,銀行就得對另一個人進行調查,如果這個人的征信有污點,會影響到貸款合同的審批通過。
法律客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增加房屋共有人如何辦理
法律主觀:
增加房屋共有人需要雙方持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辦理加名業務,交納配圖費、登記費、房屋登記費和相關稅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員審核通過發放登記回執。
法律客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條 不動產登記費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動產的面積、體積或者價款的比例收取。
單獨所有的房子怎么加共有人
法律分析:
房產證上只能添加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在添加共有人。在添加共有人的時候,需要明確每個人所持有的份額,如果是夫妻雙方共同買房的話,就不需要明確份額,因為只要有其中一個人的名字,這套房子都屬于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房屋權屬登記由權利人(申請人)申請。權利人(申請人)為法人、其他組織的,應當使用其法定名稱,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請;
權利人(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使用其身份證件上的姓名。
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由權利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
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直管的公房由登記機關直接代為登記。
房屋共有權人如何增加
法律分析:房屋共有權人可以通過贈與、買賣、析產三種方式增加。贈與:房屋產權人可以到相關部門辦理贈與公證,然后辦理相關的證件,最后到國土房管局交易登記部門申請房地產權贈與登記,將部分房子產權贈與另一人。買賣:同上所說,申請房地產權轉移登記,將部分房子產權賣給另一人。析產:析產適合夫妻之間增加房屋共有權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三百條 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百零一條 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怎樣添加房產共有人?
法律主觀:
一、房產共有人如何添加
房產證上加名字及辦理費用,主要分為三種情況:
(一)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是: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后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后可自行更改。
(二)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是: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三)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萬分之5的印花稅。
3、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4、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稅值就是50萬。
5、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二、房屋共有辦理條件
(一)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 按份共有 ,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所繼承的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二)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房屋共有權證》的頒發方式: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余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所有權證》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證書由市、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
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是指該房屋的所有權為兩個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個所有權同時歸屬兩個主體享有的權屬狀態。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共有關系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
(三)由于雙方共有房屋產權的共有關系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因此,在處分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也應分為兩種情況:
1、處分按份共有關系的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時,按照兩個所有者各自的份額,對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并且也按份額分擔義務。按份共有的雙方均有權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但任何一方不經他方同意不得擅自處分房屋,且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獲得權。
2、處分共同共有關系的雙方房屋產權時,由于兩個所有者對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權,承擔共同的義務,在這種關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擅自處分房屋均屬無效。當這種關系終止時,按照友好、協商的原則對房屋產權進行處理。有協議的,按照協議進行處理;無協議的,根據等分的原則進行處理,并考慮共有人對房屋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進行處理。
三、房屋共有人去世怎么辦
需要辦理繼承,有繼承人和房主,辦理新房產證,確定產權后,有這兩人把房子簽字過戶給他人。只要有共有人姓名標注,住房權益他就有份額,沒有約定多少,就是默認他和房主各50%。
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的話,按照遺囑執行,如果沒有,就帶死亡證明到公證處公證。房產的一半屬于去世一方的遺產,該遺產屬于其 法定繼承人 的,產權不全屬于共有人。
首先需要明確兩個共有人之間是什么關系的,如果是夫妻關系的可以直接繼承,憑死亡證、結婚證、戶口薄、房產證到當地國土房管局辦理。如果不是直系親屬或者夫妻關系的,需要已經死亡的產權人的按次序為配偶或者父母或者子女繼承。
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選取一位繼承人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協議,得到公證書,有被選取者和房產證登記人一起到房管,辦理繼承過戶。
房產共有權人共同擁有該房屋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二者在對該房產的所有權處置上相互有制約之處,要依據法律規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法律客觀: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