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結婚證的單親小孩怎么上戶口(無結婚證小孩上戶口新規定)
無結婚證給孩子上戶口?
沒結婚證可以給小孩上戶口,沒結婚證給小孩上戶口的方法具體如下: 1、孩子入戶隨父親或母親都是自愿的。孩子到底跟誰,需要兩人協商好; 2、如果孩子在外地出生,還需要提供父親或母親單位證明,或者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證明; 3、孩子上戶口和房子沒有關系,只要能提供相關證明就能在戶籍所在地入戶。如果只有房子沒有戶口,就不能給孩子落戶; 4、證明子女身份,方式具體如下: (1)父母在社會上公開承認; (2)父母拿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證處進行公證證明; (3)有直接證據證明孩子父親或母親是誰。例如,書信或影像材料明確記錄其父或母的關系。通常采用親子鑒定確認血緣關系。 若是孩子非親生的,是收養的孩子,收養后需要到縣級以上民政局辦理收養證,然后再到收養人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收養登記操作程序: (1)申請。收養關系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收養關系的登記手續,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申請書和有關材料; (2)審查和公告。收養登記機關收到收養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后,應當自次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 (3)登記。收養登記機關對收養的申請、所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后,對證明材料齊全有效、符合收養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收養登記證,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對當事人說明理由。
沒有結婚證的單身媽媽給小孩入戶口要什么資料?
未婚單親給孩子辦理出生證明需提供以下材料:1、嬰兒父、母的入戶書面申請;2、嬰兒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非婚生不需提供結婚證3、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鑒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鑒定機構鑒定后出具4、嬰兒父或母戶籍所在地居或村委會證明或派出所責任區民警調查證明;5、嬰兒父母一方屬于外地戶口的,外地戶口一方戶口登記地公安機關應出具嬰兒未落戶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二十三條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二十三條醫療保健機構和從事家庭接生的人員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出具統一制發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有產婦和嬰兒死亡以及新生兒出生缺陷情況的,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出生證明的辦理程序有哪些1、持接生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在掛號處交費;2、辦理《出生醫學證明》;3、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孩子姓名是出生證明的關鍵,一旦出生證明上寫下了孩子的姓名,就很難更改了,這個姓名也就是孩子戶口本上的姓名了,醫院的辦理人員會詢問是否確定了,會讓夫妻一方進行簽字。
未婚單親媽媽怎么給孩子上戶口
單親媽媽給孩子上戶口的流程如下:
1、只要有醫學出生證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報入戶;沒有醫學出生證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書面證明加蓋所在村公章即可;
2、單親媽媽給孩子落戶,離異或者亡夫的,只要帶齊孩子的出生證,自己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到所屬的派出所寫證明,就可給孩子落戶。
非婚生子女上報戶口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戶口本,非婚生不用結婚證;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3、嬰兒父或母戶籍所在地居委會證明或派出所責任區民警調查證明;
4、嬰兒父母一方屬于外地戶口的,外地戶口一方戶口登記地公安機關應出具嬰兒未落戶證明。
出生醫學證明的作用如下:
1、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2、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系;
3、作為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
4、作為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學依據;
5、作為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6、為其他必須以《出生醫學證明》為有效期限的事項提供依據。
綜上所述,孩子的戶口經依法登記是可以跟爺爺奶奶的。需要持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和居民戶口簿、上戶口的相關說明,向爺爺奶奶戶籍所在地的戶籍登記管理機關的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沒有結婚證孩子可以上戶口嗎
沒有結婚證其孩子也是可以上戶口的,在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出生登記地申報并不是必須要求提交結婚證的。
沒有結婚證小孩上戶口需要的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在醫院生小孩的時候會有
2、單親媽媽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3、村委會或居委會證明,在學校的,要學校證明,學籍卡
4、計生辦處理意見,婚育證明
5、當事人申請報告,知情人證明(3個以上)。
6、與女(男方)方協議,或法律文書(證明你的撫養權)
7、民警詢問筆錄,調查報告
8、報上一級公安機關審批
沒有結婚證小孩上戶口的要求:
1、單親媽媽給孩子落戶,對于是離異或者亡夫的情況來說,問題不大的,只要帶齊寶寶的出生證,自己的戶口薄和身份證,到所屬的派出所寫證明,就可以給孩子落戶了。
2、對于是未婚生育的單親媽媽想給孩子落戶,就比較麻煩。無合法婚姻關系的生育是國家所不允許的,根據相關法律條文,需繳納社會撫養費,一般依地區不同價格也有所不同,具體的金額要咨詢所在地的派出所。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單親媽媽給孩子上戶口需要什么證件
單親媽媽給孩子上戶口需要的證件具體如下:
1、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結婚證;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鑒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鑒定機構鑒定后出具;
3、嬰兒母親戶籍所在地居(村)委會證明或派出所責任區民警調查證明(需加蓋派出所公章);
4、嬰兒父母一方屬于外地戶口的,外地戶口一方戶口登記地公安機關應出具嬰兒未落戶證明。
夫妻離婚撫養權歸屬: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準許。
綜上所述,和婚生子女相比,非婚生子女在上戶口的時候主要是需要提供親子鑒定證明原件。但是,孩子的父親或母親最好不要自己選擇司法鑒定機構,要做親子鑒定的情況下,需要由當地的公安機關指定鑒定機構。單親家庭的子女在上戶口之前,還必須先交了社會撫養費才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父母沒結婚證孩子能上戶口嗎
根據法律規定,父母沒結婚證孩子上戶口的方式是,在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如果嬰兒出生后,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一、沒結婚證怎么給孩子上戶口
1、沒辦結婚證小孩上戶口流程為:
(1)持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
(2)到戶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為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并保存好繳費的收據。繳費的數額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民人均純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確定,根據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有所不同。社會撫養費原則上應該一次性繳納,如果確有實際困難,可以書面申請分期繳納;
(3)繳費后,攜帶相關的材料和繳費證明,就可以到孩子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派出所戶籍科)申請登記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二、報戶口需要什么材料
報戶口需要的材料具體如下:
1、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身份證的信息要和戶口本上的信息一致;
2、夫妻雙方的戶口本、結婚證。如果夫妻雙方的戶口不在一起,雙方可以自行選擇讓孩子跟著父親的戶口還是母親戶口,落在哪方戶口就要去哪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上戶手續;
3、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4、《新生兒入戶通知單》,需要家長帶著事先準備好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的居委會開具;
5、蓋有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準予入戶章的生育服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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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九條嬰兒出生后,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父母沒領證孩子怎么上戶口
1.有醫學出生證明的,可持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依法申報入戶;
2.沒有醫學出生證明的,要持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到相關司法部門做親子鑒定,持親子鑒定書到派出所申請辦理出生登記。
一、父母沒有結婚證孩子怎么上戶?
(1)父或母入戶書面申請;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鑒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鑒定機構鑒定后出具);
(3)父母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沒有結婚證孩子戶口處理:
1、新生兒的父母任意一方要攜帶戶口簿和身份證以及新生兒的出生證明,在其父母任意一方的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出生登記。
2、如果出生證明丟失了,就需要到孩子出生的意愿,復印一份當時的住院和出院證明。只需要告知醫院是給孩子上戶口用的,醫院就會知道要給你準備哪些材料了。
3、復印之后帶上所有的證明前往派出所落戶即可。如果沒有醫院出生證明的,就要由接生人出具書面證明,然后蓋上所在村的公章。
4、公安部門會根據生育服務證或是出生證明原件,來辦理新生兒的落戶登記,新生兒落戶可以隨父隨母。但是如果沒有生育服務證或是出生證明的新生兒,公安局是一律不會給與辦理落戶手續的。
二、小孩上戶口需要注意什么
第一、新生兒在出生60天內(各地政策不同,有些地方不一定是60天),拿著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父母雙方身份證(媽媽不去要提供媽媽授權爸爸簽字的委托書)以及出生腳印紙,到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現在都是機打的了,一定看清楚相關的證件號是否都正確省的到了戶政中心因為號碼不對,產生其他的麻煩。
第二、寶寶的戶口可以隨爸爸一方或者媽媽一方,去給寶寶上戶口的時候一定要帶齊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準生證、還有寶寶的出生證明。
第三、帶齊這些東西就可以去戶政部門給寶寶上戶口了,現在新生兒都有自己的身份證號了,還有就是獨生子女光榮證也一起辦了。
公安派出所申辦手續,父母雙方均為本市居民的新生嬰兒在出生后一個月內,由嬰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的《結婚證》和《戶口簿》,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隨父報出生的,必須攜帶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父母沒有結婚證孩子也是可以上戶口的,需要的材料包括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是親子鑒定的材料,父母的身份證等,小孩上戶口的注意事項包括戶口可以隨爸爸一方或者媽媽一方,公安派出所申辦手續,父母雙方均為本市居民的新生嬰兒在出生后一個月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