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了,孩子判給了女方,她可以送人撫養嗎(夫妻離婚孩子一般會判給誰)
夫妻離婚小孩判給男方,男方沒有撫養能力,可以給人家收養嗎
法律主觀:
一、 離婚 孩子男方 撫養權 怎么判? 在 婚姻家庭 生活中,男人總體是以強者的身份出現,因此,在 子女撫養權 歸屬上,相對而言,男方處于相對被動的一面。在同等條件下,子女判歸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幾種情況,男方爭取子女的撫養權,也是完全可能的。 (一)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子女成長的。 (二)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 撫養 義務的。 (三) 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于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子女成長的。 (六)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一般情況下,父母是子女的直接撫養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見,對子女撫養權的歸屬沒有直接的影響。但如果父母雙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條件相當,照看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就會有一定的作用。 二、離婚了什么情況下子女判歸女方? 從女方的角度來講,什么情況下,法院將子女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較大呢? 1、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子女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子女體貼和照顧。 2、子女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子女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3、子女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子女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4、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 夫妻感情破裂 有過錯,比如,有 證據 證明有 婚外情 等,子女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子女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子女判歸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子女,得到子女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7、十周歲以上的子女隨意隨母親生活的。 當然絕大多數的父母親離婚的時候都希望能夠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但也并不是男方要爭取撫養權法庭就一定會判給男方的。主要是男方要從這幾個方面收集有利于自己爭取撫養權的相關證據,比如要舉證女方的經濟收入不如自己,或者說女方的身體狀況不利于孩子成長的。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孩子判給女方送人怎么辦理
離婚孩子判給女方送人怎么辦理
在離婚案件中,孩子的撫養權是爭議的焦點之一。如果孩子判給了女方,但女方因為各種原因無法照顧孩子,可能會考慮將孩子送給他人撫養。然而,這種決定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規定。本文將詳細介紹離婚孩子判給女方送人怎么辦理的相關法律規定和注意事項。
一、確認孩子的撫養權
在考慮將孩子送人撫養之前,女方應先確認孩子的撫養權。根據法律規定,孩子的撫養權應當根據有利于孩子成長的原則進行判決。如果女方在離婚案件中獲得了孩子的撫養權,那么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決定是否將孩子送給他人撫養。
二、遵循法律程序
申請送養
如果女方決定將孩子送給他人撫養,她需要向當地民政部門或法院申請送養。在申請送養時,女方需要提供孩子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出生證明、戶口本、離婚判決書等。此外,女方還需要提供自己的經濟狀況證明和撫養能力證明。
審查和批準
當女方提交送養申請后,相關部門將對申請進行審查和評估。他們會考慮收養人的經濟狀況、家庭環境、教育背景等因素,以確保孩子能夠得到良好的撫養條件。如果收養人的條件符合要求,相關部門將批準送養申請。
簽訂收養協議
在批準送養申請后,相關部門將組織收養人和女方簽訂收養協議。收養協議應當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孩子的撫養權、教育、醫療等方面的責任。在簽訂收養協議之前,女方應當向收養人充分說明孩子的身體狀況、性格特點、生活習慣等方面的信息。
辦理收養手續
在簽訂收養協議后,相關部門將辦理收養手續。這些手續可能包括辦理戶口遷移、變更監護人等。在辦理收養手續的過程中,女方應當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工作,確保手續順利進行。
三、注意義務和責任
確保孩子的權益
女方在將孩子送給他人撫養時,應當確保孩子的權益得到保障。這包括保證孩子得到良好的撫養條件、教育和生活環境,以及維護孩子的身心健康等。如果發現收養人存在不當行為或不履行收養義務的情況,女方應當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并協助解決問題。
履行法定監護職責
雖然孩子已經送給他人撫養,但女方仍然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之一。她應當繼續履行法定監護職責,關注孩子的成長和發展,參與孩子的重要決策,并為孩子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幫助。如果女方無法履行監護職責,她應當將監護職責委托給他人代為行使。
尊重孩子的意愿
在將孩子送給他人撫養的過程中,女方應當尊重孩子的意愿和感受。如果孩子已經有了自己的想法和觀點,女方應當考慮孩子的意見并與其進行充分溝通。這樣可以確保孩子得到自己想要的撫養環境和條件,同時也可以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和糾紛。
總之,離婚孩子判給女方送人怎么辦理是一個復雜的過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規定。女方應當充分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和注意事項,確保孩子的權益得到保障并履行好自己的監護職責。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后孩子撫養權歸女方,女方可以送人或寄養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離婚后孩子撫養權歸女方的,女方若無能力撫養,應由男方撫養,是不可以送人或者是寄養的。雙方離婚后,如果沒有取得撫養權的一方覺得取得撫養權的一方不適合在繼續撫養孩子或者沒有盡到撫養義務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四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的,對不滿兩周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處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父親請求直接撫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二)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確不宜隨母親生活。
夫妻離婚時孩子判給了女方,現在要讓男方撫養需要辦什么手續嗎
1、夫妻離婚時孩子判給女方,現在想讓男方撫養的,可以通過法定程序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2、首先,孩子的父母可以直接協商變更撫養關系,并申請法院予以確認。
3、其次,如果孩子的父母不能就變更孩子撫養權協商一致的,父母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4、起訴變更撫養權,需要有證據證明孩子不宜隨對方生活,或者能夠證明孩子隨本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長。否則,法院一般不會支持變更撫養權的訴訟請求。
最高法院關于子女撫養的若干意見
16、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17、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
離婚了孩子應該歸誰?撫養權有嗎?
離婚后孩子的歸屬,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2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4、2-10周歲的孩子,可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考慮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10周歲以上的孩子,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5、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如果離婚后,孩子歸女方所有,但女方沒有能力撫養,可不可以再給男方呢?
你好:
很榮幸能回答到你的問題。
1. 當然可以
這恐怕需要男方和女方協商,如果女方不同意的話,男方還一直想要的話,那就得去法院起訴了吧,起訴變更監護人。我覺得女方應該可以養的起。不清楚男方有么有給孩子撫養費。如果給了,還好說。如果沒給,我覺得這男人不是男人,沒有點氣度。
2. 多尊重些孩子的想法
如果孩子已經懂事的話,完全可以聽聽孩子的想法,看喜歡跟誰。如果孩子還是繼續想跟著母親這一方,那就尊重孩子的選擇吧。不管怎么樣,你們父母應該還是都為孩子好。
如果為孩子好,當然了,孩子在那邊舒服,在那邊開心,就在那邊。建議一下,如果孩子喜歡在母親這邊,那感覺孩子他媽那邊能力有限,作為男人的一方,我們覺得應該多出些撫養費。
盡管都離婚了,但女人還是自己以前的女人,孩子是自己親生的孩子,作為男人就應該多付出些給對方。多出些錢,那就有能力撫養了呢。如果可以話,在生活上,或其他方面也可以幫忙。例如:女方要上班,孩子上學的接送等。
3. 與其吵著爭撫養權,還不如保持現狀
你說的女方沒有撫養的問題,我覺得作為另一方的男人是可以幫忙解決的,盡管離婚了。沒給撫養費了就給撫養費,撫養費給少了,咱們就多給點。
如果女方一邊工作,一邊帶孩子,不方便,男方不妨平時或者周末幫忙帶孩子出去,讓女方可以休息。如果沒有猜錯的話,男人即便拿到撫養權,我們猜測也不是自己親手撫養孩子,大多數就給自己的父母養了吧。孩子從下最好由自己撫養為好。
4. 孩子的二次傷害
男方爭取撫養權,必然要和女方協商或者協商不成還得去法院。這樣的一個過程,又的使孩子再次受傷一次。
我想作為男方應該不想看到吧。男方就大度點,即便沒有撫養權,但也可以看到孩子啊。也可以對孩子好啊。
夫妻與其爭撫養權,還不如大家都靜下來,看看怎么彌補孩子缺失的愛。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