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怎么處理
多個債權人起訴該怎么辦
1、一個債務人同時有多方債務,多個債權人均向法院提起了訴訟的,如果債權人起訴的法院是同一個法院,則該法院會并案處理,根據各債權人的債權比例分配債務人的被執行財產。
2、《民事訴訟法》指出,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
3、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4、根據《合同法》第八十六條,債權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享權利。債務人為二人以上的,按照確定的份額分擔義務。
債務人欠款很多債權人怎么辦
協商分期還款、尋求債務重組。
1、協商分期還款:債務人可以與債權人協商,將債務分期償還,以減輕一次性償還的壓力。
2、尋求債務重組:如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可以考慮進行債務重組,將多個債權合并為一個,并重新制定還款計劃。
多個債權人參與分配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多個債權人參與分配同一被執行人的財產應當:先清償優先債權,后清償普通債權。優先債權,是指債權人在財產上有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情形的債權。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法律客觀:
在人民法院民事強制執行的程序中,清償的一般原則是遵守順位清償制度,即按照權利順位在先、強制措施順位在先的原則處理被執行人的財產,但在司法實踐當中,同一人往往不只一個債權人,同時存在多個債權人的情況更為普遍。這就出現了債權大于被執行財產的矛盾,如果按照前面的清償辦法,各債權人的利益就不能平等地得到保護。為了解決這種矛盾,法律上就產生了參與分配制度,即由實際處置該財產的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規定的分配原則和比例在債權人中進行清償一種法律制度。實踐中,當債務人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時,就涉及到參與分配的問題。由于我國實行有限破產主義的立法,只有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才可以采用破產方式償還債務,具體區分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和非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分別適用現行《企業破產法(試行)》(今年七月以后新法實施)或《民事訴訟法》規定處理。但對于非法人的其他組織和公民,資不抵債時則不能采用破產還債的程序,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為了公平保障各債權人合法權益,規定了參與分配制度。
多個債權人按順序分配還是按比例分配
按比例分配。
多個債權人分配財產分為以下情形:
1、被執行人的財產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當同一份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涉及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
且被執行人財產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因同一文書屬同一執行案件,不存在先后問題。
2、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
當同一份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涉及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但被執行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
基于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后順序依次受償。無擔保物權的,按各債權比例受償。
債權人的特征有哪些?
1、債權人代位權是債權的從權利;
2、債權人代位權是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之位行使的權利;
3、債權人代位權的目的是保全債權;
4、債權人代位權的性質是管理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八條
債權人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債權人均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為連帶債權;債務人為二人以上,債權人可以請求部分或者全部債務人履行全部債務的,為連帶債務。
連帶債權或者連帶債務,由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
第五百一十九條
連帶債務人之間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實際承擔債務超過自己份額的連帶債務人,有權就超出部分在其他連帶債務人未履行的份額范圍內向其追償,并相應地享有債權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其他連帶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該債務人主張。
被追償的連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應分擔份額的,其他連帶債務人應當在相應范圍內按比例分擔。
以物抵債多個債權人如何分配
法律主觀:
多個 債權人 分配財產分為以下情形: 1、被執行人的財產足以清償全部 債務 的。 當同一份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涉及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且被執行人財產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因同一文書屬同一執行案件,不存在先后問題。 2、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 當同一份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涉及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但被執行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基于所有權和 擔保物權 而享有的債權優先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后順序依次受償。無擔保物權的,按各債權比例受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第五百零八條,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后,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 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多個債權人的清償順序
多個債權人的清償順序:
1、設定擔保物權的債權如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優先于普通債權。
2、多個擔保物權中,按照留置權、已登記的抵押權、質押權、未登記的抵押權先后受償。
3、沒有設定擔保物權的普通債權,按照執行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的先后順序受償?;谒袡嗪蛽N餀喽碛械膫鶛?,優先于金錢債權受償。按照債權登記的先后順序,登記的優先于未登記的債權。
4、債務人對同一債權人負擔的數項債務種類相同,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由債務人在清償時指定其履行的債務。債務人未作指定的,應當優先履行已經到期的債務。數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履行對債權人缺乏擔?;蛘邠W钌俚膫鶆?。均無擔保或者擔保相等的,優先履行債務人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履行。到期時間相同的,按照債務比例履行。
同一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的,償還順序如何確定?
法律主觀:
多個債權人的賠償順序如下: 1、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的順序受償。 二、同一財產抵押給兩個以上債權人的,拍賣、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規定清償: 1、登記優先于未登記的賠償; 二、全部登記的,按登記順序清償; 3、未登記的,按債權比例清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四條 【債的定義】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的處理辦法。各債權人以合同為基礎,正常債務,正常償還,互不干涉;如果資不抵債的,涉及多個債權人對一個債務人申請執行和參與分配的,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的先后順序受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五十六條 同一動產上已經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