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敗訴后多久執行(欠錢被起訴了敗訴后多久執行)



欠錢敗訴后多久執行(欠錢被起訴了敗訴后多久執行)
欠錢敗訴后多久執行(欠錢被起訴了敗訴后多久執行)
欠款起訴后六個月內可強制執行。
在法院執行立案之后,法院應該在六個月之內采取執行措施。如果法院在六個月內不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級的法院申請提級執行。如果被申請執行的財產或者是被申請人在外地、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員又不方便前往進行執行的,可以委托當地的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托人民法院應該在收函后15天之內開始執行,不可以拒絕。執行完畢之后,應該把執行的結果及時函復委托人民法院。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一)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二)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三)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四)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五)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六)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七)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八)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九)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十)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拓展資料:欠款會被法院起訴會坐牢嗎?
欠款被法院起訴,一般不會坐牢。欠款糾紛屬于民事糾紛,欠款人只需要依法履行生效判決規定的義務即可。如果欠款人拒不履行的,則對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一、欠款被起訴后幾個月可以強制執行
1、欠款被起訴后申請強制執行的時間具體如下:
(1)一般情況下,判決書或調解書生效后,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2)特殊情況下,如果規定履行期間的,從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則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執行期限一般是6個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五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第二百四十七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二、強制執行的條件是什么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于執行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