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不報銷的部分怎么處理(保險公司報銷醫藥費需要哪些手續)
公司報銷不給報銷怎么辦
法律主觀:
保險公司不報銷根據事故責任大小按比例由事故雙方承擔,保險公司無正當理由不報銷的,可以向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或保險行業協會進行投訴或申請調解,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法律客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七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險公司的,保險公司應當立即給予答復,告知被保險人或者受害人具體的賠償程序等有關事項。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九條
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
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
保險公司不報的醫藥費該誰出
保險公司不報的醫藥費應該由責任方進行償付。
如果是車禍,則一般由責任認定肇事者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工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診療目錄報銷工傷醫療費。
但是,對于超出工傷保險報銷范圍的部分,根據具體情況,判決由用人單位或勞動者來承擔不能報銷的部分。
拓展資料: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
簡單的說,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后,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保險法》第 22 、 23 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后,依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理賠方式:
保險公司在出險后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戶理賠有兩種方式:賠償和給付。
賠償與財產保險對應,指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財產出險時的受損情況,在保險額的基礎上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的賠償。保險賠償是補償性質的,即它只對實際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最多與受損財產的價值相當,而永遠不會多于其價值。
而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因人的生命和身體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險出險而使生命或身體所受到的損害,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故在出險時,保險公司只能在保單約定的額度內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即人身保險是以給付的方式支付保險金的。
保險索賠必須在索賠時效內提出,超過時效,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險人提出索賠,不提供必要單證和不領取保險金,視為放棄權利。險種不同,時效也不同。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 5 年;其他保險的索賠時效一般為 2 年。
索賠時效應當從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算起。保險事故發生后,投保人、保險人或受益人首先要立即止險報案,然后提出索賠請求。
保險公司報銷不了的部分,應該怎么辦
發生保險事故后,保險公司不進行報銷的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 保險合同 予以賠償;仍有不足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由侵權人賠償。 根據《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十三條:機動車發生 交通事故 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交通事故當事人用了幾萬元進口藥保險公司不報銷怎么辦?
交通意外,住院期間使用了社保外用藥,保險公司賠付時,也是因此免賠,后來鬧上法庭,審判結果是,保險公司應予賠付,理由是,保險合同條款不合理,保險公司涉嫌降低責任加重受害方負擔違背保險的初衷。
商業保險,原則上都應按合同約定內容執行,除非有明顯顯失公平的條款內容。一般來講,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在投放市場前,都已經向銀保監會備案,因此涉及具體賠付金額或范圍以購買保險合同條款為準。
進口藥是否為醫生所開的必須使用的藥品,如是,相關的醫藥費除掉保險公司賠付之外的,雙方按責承擔、如不是,則需要與肇事者協商處理了,協商不成,超出部分只有自己承擔。
擴展資料:
責任免除下列金額,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因違反法律法規中有關機動車輛裝載規定而增加的免賠金額;
(二)因保險車輛實際行駛區域超出保險單的約定范圍而增加的免賠金額;
(三)因投保時指定駕駛人但保險事故發生時為非指定駕駛人駕駛保險車輛而增加的免賠金額,因提供的指定駕駛人信息不真實而增加的免賠金額;
(四)因應當由第三者負責賠償但無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賠金額;
(五)根據多次事故免賠特約條款的絕對免賠率計算的應當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不計免賠險
保險公司不報銷的部分怎么處理
保險不交費會怎樣處理?
保險不交費主要會有以下的處理方法:
1、還處于寬限期
每個保險產品都有自己對應的寬限期,投保人如果沒有繳納保費,但是時間還是處在寬限期內,那么該投保人可以直接繳納相應的保費到指定的賬戶,在寬限期內申請出險,保險公司也是會進行賠償的,投保人可以享受到相應的保險權益,在寬限期內沒有不交費對于投保人來說沒有太大的影響,不過最好還是及時進行保費的繳納。
2、未繳費時間沒超過兩年
如果投保人不交保費沒有超過兩年時間,還想要繼續享有相應的保險權益,那么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復效,在復效申請通過之后按照工作人員的指導進行保費的補繳,就可以依舊享受相應的保險權益了。
3、 繳費時間超過兩年
如果投保人已經兩年沒有進行保費的繳納了,那么該保險就是不能申請復效了,投保人還想要進行該保險的相應權益享受,只能選擇重新參保。
4、選擇退保
投保人如果是因為不準備再進行繳費,那么可以選擇直接退保,這樣還可以退回一部分的保費資金,如果是在保險猶豫期內進行退保的,那么可以退回已經繳納的保費,如果是在保險猶豫期之后才進行保單的退保,那么可以退回來的資金就是該保單的現金價值。
保險怎么退保?
1、投保人想要進行退保,可以攜帶相應的退保材料到保險公司的網點柜臺進行退保手續的辦理,柜臺的工作人員會幫助投保人進行退保手續的辦理,申請通過之后,相應的保費就會匯入該退保人的銀行賬戶里面,不了解流程的退保人可以事先撥打業務員的電話進行詢問。
2、投保人還可以直接線上退保,保險公司的官網、官方app還有公眾號等線上平臺,都可以進行退保,不了解的投保人可以詢問在線客服;參保人還可以選擇撥打保險公司的熱線電話進行退保,轉接人工服務就可以直接進行退保了。
3、投保人自己沒時間辦理退保的,也可以選擇請人代理退保,不過相應的委托材料、代理人身份證明都需要準備好。
保險公司不報的醫藥費該誰出
保險公司不報的醫藥費應該由責任方進行償付。 如果是車禍,則一般由責任認定肇事者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工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診療目錄報銷工傷醫療費。但是,對于超出工傷保險報銷范圍的部分,到底應當由誰承擔,我國法律沒有做出明確規定,部分法院以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為由,判決由用人單位來承擔不能報銷的部分;少數地方法院以用人單位已經盡到了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本義務為由,由勞動者來承擔不能報銷的部分。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交通事故中,我負全責,保險公司有一部分藥費不給報,不給報的部分由誰承擔,我有三者和不計免賠
一般保險公司不給報的部分由自己承擔。一般情況下,車方先行墊付的,待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后可進行詳細計算;傷者自行墊付,痊愈后根據法律規定理賠;車方和傷者協商墊付,待后期理賠時詳細計算。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責任方未支付醫藥費,而家屬無力承擔受害者的醫療費用時,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濟基金先行墊付。
法律分析
在確定全責以后,需要保險公司進行定損,然后按照損失額賠償,一般賠償是在交強險范圍的,全部由保險公司賠付。商險的賠付,依合同約定。全責的意思就是指交通事故是由于其中一方的違章行為引起的,應該由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另一方對事故不負責任。發生交通事故后,負事故全責的一方要賠償另一方。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需要了解的保險報銷流程是報案。事故發生后,要在48小時之內報案,如果有人員傷亡的話,應該立即撥打120,搶救生命。查勘。報案后,車主一定要保護好事故現場,保險公司會派人去現場進行查看,確定是否是保險公司的范圍。一般情況下,如果車輛受損不嚴重的話,保險公司勘察人員在現場就可以直接進行定損,客戶也可以直接把車開到修理廠去了。但是如果車輛受損的程度比較大的話,是要到定損中心進行定損的。
遞交索賠資料。根據保險合同規定:被保險人應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該車險事故處理結案之后的十天內,向保險公司遞交必要的事故單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應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對當事人的生理、精神狀況等專業性較強的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門機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應當由鑒定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