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一年的房租不住可以退嗎(交了一年房租沒簽合同能退嗎)
交了房租不想租了可以退嗎
一、交了房租不想租了可以退嗎
1、交了房租不想租了可以協商退款,但一般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這屬于違約的行為。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二、買房后退房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買房后退房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延遲交房。延遲交房是指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
2、開發商缺少有效證件與批文,導致合同無效。根據規定,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3、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
4、拿不到產權證。由于開發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約定此條件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5、無法得到貸款。在簽訂合同時,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對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約定;
6、實測房屋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超過3%。根據規定,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7、房屋質量不合格。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8、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9、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的,法院也會支持;
10、開發商把房子抵押。
店面出租合同不到期,簽了3年,交了一年房租,現在夠一年了,不想租了可以嗎?
可以,但這種行為屬于違約,可以先和房東協商,協商不成應當賠償房租的違約金。
法律分析
自己是在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提前退租屬于單方面違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合同內雖然沒有說明押金不退,但也沒有寫押金退還,因此只能與甲方進行溝通,說明自己提前退租原因,得到甲方諒解,雙方通過協商解決自己退租撤場日期、水電等費用的清算、押金如何退還,全額還是部分退還的等退租相關問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如果是因為一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則應當向未違約方返還財產并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解除合同后會產生如下法律后果:1、恢復原狀,指恢復到訂約前的狀態。恢復原狀時,原物存在的,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種類物,可以用同一種類物返還。恢復原狀還包括:(1)返還財產所產生的孳息。(2)支付一方在財產占有期間為維護該財產所花費的必要費用。(3)因返還財產所支出的必要費用。2、賠償損失。根據不同的違約情況賠償損失,可由雙方進行協商處理。同時,合同的簽訂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合同簽訂的好壞,關系到企業的興衰。所以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同對方就合同的內容反復協商,達成一致,并簽訂書面合同。做到彼此滿意,形成雙贏。簽訂銷售合同的原則:(1)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政策;(2)遵守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3)遵守誠實信用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房租交了沒住能退嗎
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如果出現了當事人之間約定的退租金的情況,是可以退租金的;否則出租人不會退回租金。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 解除合同 。 《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違約責任 。
我剛交了房租,現在不想租了,可以讓房東退錢嗎
在繳納房租后不想續租,可以讓房東退錢,但是己方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在支付違約金后房東退款并解除租賃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關于違約金的其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