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協議糾紛應該怎么辦(口頭協議違約怎么解決)
口頭協議糾紛怎么處理?
口頭協議糾紛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協商,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調解的人)的主持下大臣和解協議;
3、仲裁,仲裁機構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愿達成的仲裁協議盡心裁斷;
4、訴訟,由法院審理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不履行口頭承諾怎么辦
所謂的口頭承諾,就是雙方當事人經過協商,達成一致以后通過口頭的形式來達成協議的一種行為。而對于口頭承諾帶來的糾紛問題,往往也是比較多的,取證也有難度。那么,口頭承諾不履行怎么辦?下面將為你一一介紹!
一、口頭承諾不履行怎么辦
口頭承諾不履約的,應當收集相關證據,要求對方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二、口頭承諾是什么
民事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法人為了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所實施的合法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規定使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其規定。
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行為人除非依照法律規定或對方當事人同意,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綜上所述,口頭承諾系公民、法人為了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義務所實施的合法行為的一種。
三、口頭承諾怎么取證
雖然投訴方認為商家口頭推介與書面合同不同,但是,在沒有充足證據情況下,還是應該以書面合同作為雙方權利與義務之依據。
不過,如果消費者有7天“后悔期”,消費者在簽約后七天內反悔提出解約要求,商家應該配合解約。
同時,外地公司委托上海公司銷售旅游產品時,若被委托的上海公司沒有從事相應旅游產品資質,工商、旅游部門均可以對被委托的上海公司進行行政處罰。而對于公司收錢不開發票行為,涉嫌偷稅漏稅,消費者可以向稅務機關舉報。
,為防止意外發生,消費者在接受商家現場推薦后簽書面合同時,一定要仔細看書面合同條款是否與商家口頭推薦有出入,謹慎簽字,忌沖動消費。記者采訪后的當天,業先生回復記者稱,傲云旅游方面已回復稱要其前往公司簽退款協議。
以上是一篇關于“口頭承諾不履行怎么辦”方面的介紹,主要介紹了口頭承諾不履行的處理方法,還有口頭承諾的概念以及取證問題,對于口頭承諾不履行方面的法律問題,如果有必要的時候,建議找一下律師代為解決!
口頭協議交了定金不退怎么辦
可以報警,但是口頭協議定金不退屬于民事經濟糾紛,公安機關是不會受理。當事人可以以合同違約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三條 適用范圍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口頭協議糾紛該怎么辦?
口頭協議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口頭協議對方不承認的,主張協議存在的一方應當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證明,法律上視為該協議不存在。口頭協議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種重要的表現形式。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
調解達成協議,必須雙方自愿,不得強迫。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口頭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
口頭協議糾紛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1、協商,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和解協議;2、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調解的人)的主持下大臣和解協議;3、仲裁,仲裁機構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愿達成的仲裁協議盡心裁斷;4、訴訟,由法院審理判決。
【法律分析】
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調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仲裁也稱公斷。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愿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以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系的總和。對于能夠通過協商解決的合同糾紛,應當簽訂書面協商協議;對于無法協商解決的,應當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報告,并采取必要的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以最大限度保護單位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合同和口頭協議不一致怎么辦
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口頭承諾和合同都有效,都可以為準。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可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之外,口頭的承諾也算是合同,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但最大的問題是一但發生爭議,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認他的承諾,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法院也難以支持。
滿足什么條件口頭合同成立
1、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
(1)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先決條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有經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認才有效。
(2)所謂締約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據以單獨訂立合同,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或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資格。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所謂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發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為。意思表示是構成法律行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實是構成有效合同的先決條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詐、脅迫或者重大錯誤下訂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實意思表示,屬于無效或可撤銷的合同。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都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當然條件之一。但必須注意的是,合同不違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違反當事人必須遵守、不得通過協商加以改變的強行性法律規定。
開發商口頭承諾和合同不一致,可以協商解決,口頭合同成立必須滿足三個法定條件,首先簽訂合同的當事人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其次簽訂合同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最后合同的意思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達,不能以一方的意思強加到另一方身上。
要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以合同為準,口頭協議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也有效。所以如果有一方否認了口頭協議,你就得證明他答應過口頭協議,一般是取得錄音。
口頭協議注意事項
1、產生糾紛的舉證
主張方敗訴的原因大多是因為舉證困難,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證據種類、證人證言,以及約定合同時的錄音、錄像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原告方在舉證時,首先應該證明自己已經完成了合同中約定的內容。口頭協議產生糾紛,在協商解決階段,利益受損方的證據搜集是關鍵。
2、實踐中規避風險
親友之間,如果發生經濟往來進行口頭約定時,按照民間的習俗,一般不簽訂書面協議。所以我建議,針對這類口頭協議,第一是慎重選擇合同相對人,并著重考察其誠實信用狀況,并對其進行資產考察;二是應該找雙方共同的親戚或是毫無利害關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口頭協商;三是如果發現對方有可能在日后履行合同中發生困難,最好要求對方提供擔保人;四是合同履行期間,也要及時關注對方的動態,并留下相關證據;五是對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最好采用書面形式簽約,以此來規避潛在的道德風險。
3、不宜采用口頭協議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技術手段的進步,雙方通過電子郵件、QQ聊天約定的合同,也可以視為書面合同,《合同法》第十一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以及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相比口頭協議,書面形式的合同由于對當事人之間約定的權利義務都有明確的文字記載,能夠提示當事人適時地正確履行合同義務,當發生合同糾紛時,也便于分清責任,正確、及時地解決糾紛。在實踐中,一般具有標的額大、合同內容復雜、履行期限較長等的合同關系,為慎重起見,要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法律明確規定,如案例一所涉及的技術合同、保險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合同。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合同訂立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可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之外,口頭的承諾也算是合同,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但最大的問題是一但發生爭議,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認他的承諾,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法院也難以支持。
口頭協議可以起訴嗎
口頭協議可以起訴。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因口頭協議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符合法定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口頭協議和書面合同發生沖突怎么辦:
當兩者發生沖突時,我們應該以書面合同為準,因為書面方式訂立合同能夠將當事人協商確定的合同內容明確地記載下來,有利于保證民事活動的安全。一旦發生糾紛,也便于當事人舉證和分清責任。要在公平公正的基礎上以合同為準,口頭協議在雙方認可的情況下也有效。所以如果有一方否認了口頭協議,你就得證明他答應過口頭協議,一般是取得錄音。
綜上所述,口頭協議可以起訴。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因口頭協議發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符合法定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 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口頭協議反悔了怎么辦
口頭協議,如果一方有欺詐或者顯失公平行為的,是可以反悔的,可以請求法院予以撤銷。如果口頭協議真實有效的,對方反悔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協議。
口頭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1、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先決條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只有經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認才有效。
所謂締約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據以獨立訂立合同,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或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資格;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所謂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發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為。意思表示是構成法律行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實是構成有效合同的先決條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詐、脅迫或者重大錯誤下訂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實意思表示,屬于無效或可撤銷的合同;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為都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當然條件之一。但必須注意的是,合同不違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違反當事人必須遵守、不得通過協商加以改變的強行性法律規定;
4、合同的內容必須確定或可能。“依法成立之契約,于當事人之間猶如法律”。因此,作為確定當事人各自權利義務依據的合同內容對于判斷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發生糾紛時判斷孰對孰錯具有重大意義。合同內容確定,是指合同內容在合同成立時必須確定,或者必須處于在將來履行時可以確定的狀態。合同的內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規定的特定事項在客觀上具有實現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內容屬于事實不能、自始不能、客觀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種情形,則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口頭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是什么
法律分析:口頭合同糾紛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1、協商,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和解協議;2、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調解的人)的主持下大臣和解協議;3、仲裁,仲裁機構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愿達成的仲裁協議盡心裁斷;4、訴訟,由法院審理判決。口頭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以談話、電話等口頭形式對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的協議,無任何書面的或其他有形載體來表現合同內容。口頭合同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種重要的表現形式。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雙方不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雙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實,這個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