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購買權行使期間一般是多少天(共有的優先購買權行使期間)
股東主張優先購買權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多少天內行使
法律分析:優先認購權的行使期限為其他股東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同等條件之日起三十日內。經過合理期限不主張購買,應認定其放棄優先購買權。
股東優先購買權,是指股東享有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其他股東擬轉讓股權的權利。該優先購買權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特有的一種法定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期限
法律分析:行使期限:30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期限
法律主觀:
股東優先購買權有行使期限。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期限
優先購買權行使期間為15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轉讓條件后,其他按份共有人就具備了根據該條件判斷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購買該轉讓份額的基礎,此時,如果對優先購買權的行使沒有期限限制,無疑將不利于財產關系的穩定,也將可能會對轉讓人和其他買受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考慮到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物的情況很熟悉,在已經知道轉讓條件的情況下,只要期限足夠讓其他按份共有人有合理時間考慮是否先行購買即可,從平衡轉讓份額的按份共有人和其他按份共有人的利益出發。
一、優先購買權如何行使:
1、明確股權轉讓事項的通知方式及內容要求;
2、明確優先購買權的行使期間;
3、擬出售人反悔的,不可強制締約。
二、侵害優先購買權的救濟:
1、優先購買權受到侵害可救濟,但應在規定期限內;
2、不主張優先購買,僅主張轉讓無效的不予支持;
3、股東以外的受讓人因優先購買權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救濟途徑。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
(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四) 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股權轉讓內部股東優先購買權的期限是多久
內部股東優先購買權期限是收到股權轉讓通知書以后的30天之內,如果內部股東在30天之內沒有做出任何答復,則視為股東同意把股權轉讓給內部股東以外的其他人,如果股東不同意的話,該股東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
一、股權轉讓內部股東優先購買權的期限是多久?
股權轉讓內部股東優先購買權的期限是接到書面通知之日的30天之內。
《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二條
【優先購買權】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二、股權轉讓的流程是怎樣的?
1、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由轉讓股權的股東向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由董事會提交股東會討論表決;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的,不需經過股東會表決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即可。
2、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對轉讓股權的數額、價格、程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做出具體規定,使其作為有效的法律文書來約束和規范雙方的行為。股權轉讓合同應當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規定。
3、在轉讓股權過程中,凡涉及國有資產的,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國有資產評估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如對國有資產拍賣、轉讓、企業兼并、出售等,都應進行資產評估。股權轉讓的價格一般不能低于該股權所含凈資產的價值。
4、對于中外合資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根據現行《中外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企業法》的規定,要經中方股東的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原審批機關審批同意以后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5、收回原股東的出資證明,發給新股東出資證明,對公司股東名冊進行變更登記,注銷原股東名冊,將新股東的姓名或名稱,住所地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于股東名冊,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資證明書作為公司對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和享有股權的證明,只是股東對抗公司的證明,并不足以產生對外公示的效力。
6、將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東及其出資變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工商變更登記。至此,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正常情況下內部股東優先購買權的期限是30天,如果是人民法院按照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權,內部股東優先購買權的時間是20天,收到法院通知書以后的20天之內沒有行駛優先購買權的,就等于放棄了優先購買權。
優先購買權15天還是30天
法律分析:
優先購買權的行使期限是十五天。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二)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四)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并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租客優先購買權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租客優先購買權的期限為5日或者15日。若出租人委托拍賣人拍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拍賣5日前通知承租人,若承租人未參加拍賣的,則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若出租人自行出賣租賃房屋的,應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應及時答復,若承租人接到通知后15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則喪失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優先購買權行使期間一般是多少天
法律主觀:
優先購買權行使的最長期間是十五日,當如果當事人之間有約定的,以約定的期限為準。此外,如果轉讓人沒有通知,并且無法確定其他按份共有人知道或應知道最終確定的同等條件的,優先購買權的行使期間為共有份額權屬轉移之日起六個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零五條
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