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牌墜落傷人受害者應找誰擔責
廣告牌砸傷人誰承擔責任
廣告牌砸傷人可能是因其倒塌、塌陷、或者脫落、墜落,根據《民法典》1252條、1253條規定,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在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前提下承擔侵權責任。關于廣告牌砸傷人誰承擔責任的問題,下面由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廣告牌砸傷人誰承擔責任
1、廣告牌砸傷人可能是因其倒塌、塌陷、或者脫落、墜落,根據《民法典》1252條、1253條規定,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在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前提下承擔侵權責任。
2、房東與承租人簽訂合同獲得收益,是店門和廣告門頭的管理人,負有賠償責任;
3、店主作為店鋪實際經營人,利用廣告門頭進行廣告宣傳,是實際使用人,也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4、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二、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倒置的情形
1、因產品制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
在此訴訟中,由于被告制造了與原告相同的產品,被告是否使用了原告的方法專利,原告不易舉證。所以,我國《專利法》規定:“在發生侵權糾紛的時候,如果發明專利是一項新產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的證明。”如果被告提不出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的證明,則推定其行為為侵權行為,應承擔敗訴的結果。
2、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高度危險作業是指在現有技術、設備條件下,雖然作業者以極其謹慎的態度經營管理,仍然難以避免給他人的人身和財產造成損害的危險性作業。我國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條:“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這是一種特殊的侵權民事責任,也是典型的無過錯責任,而被告必須承擔侵權民事責任。這一規定的目的是促使從事高度危險性作業的法人和自然人加強責任心和改進技術安全措施。“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但此證明責任也只能由被告承擔。
3、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條:“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任何單位造成上述環境污染,給他人的人身或財產造成損害的,依法都要承擔民事責任,這也是一種無過錯責任。但是被告能夠證明污染環境造成損害是不可抗力或受害人自己及第三者故意或過失所致,被告可不承擔責任。
4、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根據《民法典》第1253條的規定,由上述原因致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如果有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可以免責。
5、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這里所說的動物一般指人工飼養的猛獸、家畜和家禽等,不包括微生物。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6、有關法律規定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的其他情形。
給多家廣告公司安裝廣告牌出現傷亡事故誰承擔責任
親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給多家廣告公司安裝廣告牌出現傷亡事故是廣告牌所有者承擔責任。廣告牌所有人、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都需要進行賠償。根據法律規定,從懸掛物、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河北一牌樓頂冠墜落致8人遇難,誰該為這件事擔責?
據媒體報道,河北一牌樓頂冠墜落導致8人遇難,這件事情是由于偷工減料所導致的,所以開發商一定會為此負刑事責任。因為建筑的問題,這幾個人鮮活的生命就再也沒有辦法挽回。首先建筑商簡直是沒有良心,他們只是由于天氣的問題,選擇在牌樓下躲雨,卻沒有想到就遭遇滅頂之災。這對于受害者來說簡直就是付出慘重的代價,讓他們失去生命。
因為開發商的錯誤就這樣受害者與家人永隔,當然這些責任是建造牌樓相關負責人。他們要對這8個人的生命負責,在生活中像這種建筑安全,其實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我們經常會從網絡上發現這種建筑安全方面的問題,所以大家平時不管怎樣還是要遠離這些危樓,經過的時候也要小心謹慎。他們在蓋大樓的時候有一定的偏差,有可能就會造成坍塌。不要覺得這只是一種小建筑,不會出現危險的事情,一旦疏忽就會給大家帶來傷害。
盡管負責人對這8個人負了刑事的責任,賠他們一筆錢,可是他們的生命再也回不來了,永遠的失去在這個倒塌牌樓之下。希望大家通過這件事一定要吸取教訓,這其實就是血淋淋的教育。所以大家在做任何事情的時候一定要嚴謹,平時在躲躲避困難的時候要進行勘察。
特別是陰雨天氣的時候,大家躲雨一定不要在高樓下或者是像這種牌樓下,因為他們并不能做到百分百的就會安全。出現倒塌之后就是沒有辦法去躲避,也希望建筑商在建造工程的時候千萬不要偷工減料。因為遇見情況肯定要受到相應的懲罰,任何事情都要保證質量,這不僅是為自己著想,也是為他人著想。
廣告牌脫落責任由誰承擔
廣告牌脫落責任由廣告牌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第八十六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
擴展資料
具體案例
2013年3月13日22時許,南寧市吳圩鎮出現雷暴、大風、冰雹、閃電等天氣。蒙某駕駛一輛小車沿機場高速往吳圩機場方向路段行駛。
途中一塊巨型廣告牌被吹落,橫倒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一條三車道的高速路,被廣告牌占去兩個車道,路面沒有任何警示標志,蒙某躲讓不及,車子一頭撞向巨型廣告牌,導致前大燈、保險杠和擋風玻璃等處受損。
對此事故,保險公司認為不是車主和駕駛人員的責任,不屬于他們的賠償范圍。蒙某無法確定廣告牌所有人,遂找南寧市城市管理局協商賠償事宜,但未達成一致意見。為此,2013年5月24日,蒙某將南寧市城市管理局告上法庭,索賠包括修車費、汽車租賃費、誤工費等損失共計7.5萬余元。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戶外廣告牌倒塌引發事故應由誰擔責
租廣告公司的廣告牌倒了傷人是廣告公司負責還是商家負責?
按實際情況,對于廣告牌倒了傷人的情形,如果廣告公司、商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八十五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