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受贈的財產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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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以贈與方式得到房產是否屬于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婚前一方以贈與方式得到的房產,一般屬于個人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內一方以贈與方式得到的房產,若是房屋登記在贈與人一方名下的,一般視為對個人的贈與,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則一般視為對雙方的贈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內財產贈與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主觀:
婚內財產贈與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確認方式:若贈與人沒有明確表示財產是贈與夫妻一方的,則婚內一方獲得的贈與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若贈與人明確表示只贈與夫妻中的一方,則該財產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別人贈送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
如果贈與財產的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明確約定贈與財產只歸一方,那么贈與財產就是被贈與一方的個人財產。房屋贈與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贈與雙方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婚后一方接受的贈與,如果沒有明確之贈與夫妻一方視為贈與雙方的財產,也就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簽訂協議容易出現不確定因素。如協議是何時簽訂,是在贈與前還是在贈與后,時間是否倒簽等等存在認定上的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贈與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分析:如果是婚前贈與一方的,則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贈與的,則除對方明確表示是贈與一方的,屬于一方個人財產,對方沒有明確表示是贈與一方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請問,婚姻存續期間,贈與的房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父母贈與的財產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特殊說明,是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確說明房產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歸屬于夫妻受贈者一方,因此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或妻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部分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后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制度。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制采取的是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并明確規定,在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才適用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中又可分為法定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剩余共同財產制,聯合財產制等。根據我國新婚姻法規定,我國的法定財產制包括了第十七條規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條規定的法定特有財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