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逾期交房的,如何主張違約金賠償
開發商違約延期交房怎么賠償
開發商違約延期交房賠償標準:
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應該按照合同的規定或者實際主張違約賠償。
1、開發商交房逾期一日應按房價款的比例作為延期交房違約金,直到賣房實際交付之日;
2、如開發商交房超過了一定的期限,買方則有權解除,開發商退還房價款外,還要雙倍返還定金,支付逾期期間的違約金,即已付房款*利率*逾期時間。
開發商延期交房的辦法:
購房者需要注意:如果合同中對交房的履行標準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就應以房屋所有權證取得的時間為交房時間。因此雖然已經將房屋建造完畢并通過竣工驗收,但沒有在約定期限之內辦好房產權證,構成延期的,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1、延期交付,經催告后開發商在合理期限內交付的,購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讓開發商按延期天數承擔違約金賠償;
2、開發商延期交房,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然沒有履行的,但是給出延期交房的理由,這種情況下購房人沒必要解除購房合同。雖然不是因為不可抗力或合同約定的免責理由,但屬于購房者能夠承受的范圍,例如開發商資金出現問題導致停工了一段時間現已恢復等,購房者可以選擇等待并且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金賠償;
3、開發商延期交付,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然沒有履行的,也不給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脫逃避的,買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自己的損失。
綜上所述,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當事人可以按照購房合同約定的違約條款處理。若沒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購房者可以請求出賣人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金如何賠償?
法律主觀:
約定房屋買賣合同后,就要按照合同上約定的時間交房。要是開發商逾期交房,那么就會導致買房的人到期拿不到房子,不能及時入住,造成一定的損失。開發商逾期交房造成買房者損失的,就要給賠償。 實際中,要是開發商不能到期交房違約了,你可以要求他們承擔下面的責任: 1、你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權,終止你們的房屋買賣交易。當開發商遲延履行交房義務時,你可以先催告他。在你催告之后,對方在合理期限內還是不履行的,你就可以解除合同。 注意,合理的催告期限通常為三個月,不是一個禮拜半個月就行的。 2、你可以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通常所謂的違約金是由你們雙方進行約定,而且是在簽購房合同的時候說好的。要是當初沒說好的話,那也不用太著急,因為如果沒有約定的,你還是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其實,開發商逾期交房了,買房者怎么要求賠償得看實際情況,具體的有下面兩點: 1、你們當初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有約定的,那就要按照約定賠償。通常情況中的買賣雙方在購房合同中都會有關于逾期交房如何賠償約定的,有的話買房者就可以要求開發商按照相關約定進行賠償。 2、如果你們的購房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那就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最后,一般開發商逾期交房之后,要是你們的購房合同中本身沒有關于損失賠償的約定,有些開發商就會不肯出賠償金或是出的錢太少,如果你的損失較大的,建議最好就是帶上你們的購房合同去找個專業律師看看。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商品房銷售逾期交付導致違約和損失如何承擔
(一)違約責任承擔方式
《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請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停止違約行為、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執行定金罰則及其他補救措施。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第九條對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按逾期時間分兩種情況處理:第一,逾期不超過一定期限(如60日或90日等),自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款的萬分之 (一般約定萬分之二或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第二,逾期超過上述期限,買受人有權選擇解除合同或繼續履行合同,并可要求出賣人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率不小于第一種情況)。實踐中,買受人要求出賣人繼續履行并支付逾期違約金的較多。
(二)逾期違約金的確定。
依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第九條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或者違約金數額計算方法予以確定,如果沒有約定,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稱《解釋》)第十七條第二款“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三)開發商辯稱違約金過高請求減少的法律適用
開發商經常辯稱逾期交房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減少,其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和《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而買受人堅持認為根據合同法關于意思自治原則,既然明確約定了違約的責任承擔方式,那么任何一方違約,直接按照合同的約定執行即可,如果將違約金數額減少,則雙方當事人對違約金的約定便沒有任何意義。《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比欢艘巹t不是十分明確,實踐中,有多種不同的理解。我們認為,從“契約自由”原則與尊重當事人意愿出發,即應按合同約定來處理。又結合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原則主要是補償性角度分析,合同法上的違約賠償金是以填補受害人損失的功能為主,以懲罰為輔,如出賣人能舉證證明其違約行為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具體數額(此時認定違約造成的損失,既包括違約造成的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時,如約定的違約金超過損失數額的百分之三十的,則可以認定 “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則違約金按是否超過損失30%為限來進行適當調整(應當在違約金超出實際損失額的30%范圍內加實際損失額予以認定)。同時,從公平角度而言,買受人可以因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那么對等的出賣人可以因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減少。
商品房延期交房的違約金如何計算
雙方有合同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數額賠償,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開發商遲交房是否違約?應該怎么賠償
買房是件開心的事同時也是件麻煩的事,每當交房時就容易出現意外。有時候開發商會拖遲交房日期,這就讓購房者十分生氣,但是又不知道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那么開發商遲交房是否違約?應該怎么賠償?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開發商遲交房是否違約?
1、延期交房,通常在購房合同中有明確約定此種情形的違約金計算方式。購房合同里,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計算通常有兩種,按日計算利息損失,或者直接固定違約金的數額。
2、在銷售不暢的情況下,由于施工進度延緩和資金鏈壓力等諸多問題可能導致“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情況,對于開發商的延期交房,購房者可以根據法律和合同的相關規定選擇解除合同或者索賠違約金。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鑒于以上的規定,在開發商延遲交房時,不管購房者是不是真的準備解除合同,都應當在開發商延遲交房后立即發函催告,一是在開發商遲遲不能交付房屋時采取的一個應對舉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對開發商也是一種壓力。
5、催告以快遞等可保留憑證的方式進行。在沒有催告的情況下,開發商長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應當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
房子沒有按時交開發商應該怎么賠違約金?
1、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3、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較高,發生糾紛訴諸司法后,開發商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過低,購房者可以請求增加,法院會支持以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合同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了賠償損失的,不能同時適用,可擇一較高者適用。
綜上所述就是開發商遲交房是否違約?應該怎么賠償的相關內容,購房者在遇見開發商延遲交房的時候是可以要求賠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一般賠償違約金的數目會在合同里有標準的,具體情況還是要看實際交房情況,以上內容希望幫助到大家。
(以上回答發布于2017-02-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開發商逾期交房怎么賠償
開發商逾期交房的賠償如下:
1、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開發商延期交房起訴流程如下:
1、審查相關證明材料。交房時,購房者應審查開發商是否辦理了綜合驗收備案證明;
2、不可抗力非全免責。如延期交房非開發商的原因,并不必然免除賠償責任;
3、保留相關證據材料。購房者注意保留相關證據材料。在發生延期交房的糾紛時,購房者一方面應當搜集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相關證據,另一方面應當保留關于延期交房的額外損失的證據。
綜上所述,開發商交房逾期的,屬于違約行為。違約方需要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