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駕照12分被扣完了如何處理
駕照12分扣完了怎么辦
法律主觀:
首先,在被扣12分之后的15天內,你要去找交警開一張“入學通知書”,然后到交管部門去參加為期5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規 和相關知識”的學習。學完之后,再拿著交警開的“培訓結業證書”去車管所,車管所會在之后的20日之內為你安排科目一的考試,只要你順利通過,就可以拿回你的滿分駕照了。
法律客觀:
在一個記分周期扣分達12分的,則要到發證車管所或違法地車管所通過學習并考試科目一合格后才可消除滿分記錄并恢復駕駛證的正常使用。一個記分周期記滿一次12分的,考科目一。兩次以上記滿12分的,考科目一、三。(1)申請人持駕駛證或記滿12分通知單,到駕駛員管理所考試場收費處交費;(2)稽查科窗口受理后,學習7日的交通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者打印合格證明;(3)持培訓合格證明到業務科登錄窗口錄入和采指紋、打印預約考試憑證;(4)每周五參加考試,合格后填寫《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業務科登錄窗口復核、確認;(5)稽查科銷分取證。需要注意的是:1、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超過12分但未滿24分,只需參加法規培訓與考試。而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違法記分達到24分或以上,駕駛員除參加科目一考試培訓外,還必須重新參加科目三考試培訓,全部通過后才能重新取得駕照。此外,新領駕照的駕駛員在實習期內(一年)被記6分以上,實習期限將延長一年,實習期內被記滿12分的,則會被注銷駕駛資格。2、對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要按規定扣留駕駛證,并要求參加學習和考試。對3年內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交通違法記滿12分,以及有酒后駕駛、超員20%、超速50%或者一年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的駕駛人,通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并責令企業按照《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予以辭退。年度內凡是有重大以上交通事故,并負有責任的,交警部門將告知企業對該駕駛人予以解聘或辭退,待解聘或辭退后,予以辦理審驗。
12分扣完了怎么辦
駕駛證12分扣完的“復活”流程很簡單:第一駕照被扣15日內前往交管部門上課。第二、獲得培訓結業證。第三、完成科目三考試。對于經常開車的老司機來說,違章扣分是非常常見的,一般來說一年內只要扣分不超過12分,到下一個積分周期分數就會自動清零。
法律分析:駕駛證12分扣完的“復活”流程很簡單:第一駕照被扣15日內前往交管部門上課。第二、獲得培訓結業證。第三、完成科目三考試。對于經常開車的老司機來說,違章扣分是非常常見的,一般來說一年內只要扣分不超過12分,到下一個積分周期分數就會自動清零。很多司機都會有這樣的僥幸心理,甚至有人被扣滿12分就不開車,等到下一個周期自動清零以后再開。但總有粗心的司機,沒到半年就把12分給用完了,等到下個計分周期再開車肯定也等不了。那該如何進行快速恢復呢?接下來三步教你走流程。第一駕照被扣15日內前往交管部門上課。駕照被扣后15天之內,帶上交警開的入學通知書。前往核發地交管部門參加培訓。具體的培訓內容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具體的上課時間是5天,必須連續上。第二獲得培訓結業證。大概在20個工作日以內,進行科目一的考試。通過科目一考試,駕照就可以復活,如果沒有通過,可以進行補考。第三完成科目三考試。前兩點是針對扣一年內扣12分的情況,如果你一年內已經扣了24分,也就是第二輪也被扣完了。那接下來就需要進行科目三的路考。通過之后駕照就又可以滿血復活。還有就是AB照的駕駛證,除了參加上述的考試項目之外,駕照還要被降級。
法律依據: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駕駛證被扣滿分后可到車管所窗口報名,受理地點在泰州車管所3號樓駕駛人安全教育學校。報名時請攜帶身份證與暫扣駕駛證憑證,如駕駛證沒有扣留的,請攜帶駕駛證原件。根據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參加七天的學習后,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需要提醒的是,對于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含兩次)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及以上的,駕駛人在理論考試合格后十日內還需要參加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濟南駕駛證違章扣12分怎么處理?
1、駕駛證扣12分,駕駛人應當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扣證和滿分學習手續。參加科目一學習并考試合格后,可以清除記分。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將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2、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扣12分,將被注銷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駕駛人應當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車輛管理所將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并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
機動車駕駛人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降級換證業務的,車輛管理所將公告注銷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