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換身份證需要帶什么(異地換身份證需要帶什么材料)
異地更換身份證需要什么材料
異地換身份證需要以下這些材料:
(1)原《居民身份證》;
(2)有效期內的《工作居住證》、《居住證》、《居住登記卡》任一證明原件;
(3)無《居住證》,已在居住地登記居住信息的,帶《居民戶口簿》、《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同時提交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相關證明材料。
需注意,各地區辦理材料有所不同,具體材料需咨詢地區派出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身份證異地換證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觀:
異地換身份證需要以下這些材料:(1)原《居民身份證》;(2)有效期內的《工作居住證》、《居住證》、《居住登記卡》任一證明原件;(3)無《居住證》,已在居住地登記居住信息的,帶《居民戶口簿》、《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同時提交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相關證明材料。需注意,各地區辦理材料有所不同,具體材料需咨詢地區派出所。
法律客觀:
《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制度的意見》(一)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1、實行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異地受理。根據《居民身份證法》的有關規定,改革現行居民身份證辦理機制,對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由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委托現居住地公安機關受理。2、合理設立異地受理點。根據當地流動人口數量、分布和地域情況,由市(縣)公安機關確定戶政辦證大廳和部分戶籍派出所為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異地受理點,并向社會公布。3、提高異地受理工作效率。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由公安機關查詢全國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系統和全國撿拾居民身份證信息庫核實。對符合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當場受理;對申請材料不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群眾所需補齊的材料。4、規范證件制發程序。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應當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要及時審核簽發。受理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證件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周期。5、嚴格身份信息核驗。公安機關應當嚴格落實身份信息核驗制度,認真核驗申請人與人口系統中身份信息是否一致,對因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申請。6、建立不良信用記錄人員不予受理制度。對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人員,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申請;對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申請。7、嚴格執行工本費收費標準。公民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向受理地公安機關繳納證件工本費。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收費標準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
跨市換身份證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續
法律分析:身份證可以異地辦理,需要以下材料:
1、戶口本(原件);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字相片采集回執》及相片;
3、居住證(在校學生可不提供,但需提供就學證明);
4、原居民身份證(原件丟失補領情況的,可不提供)。第一步,先提前打電話咨詢確認居住地所屬派出所,確認需要準備哪些資料和工作時間以免白跑,可帶即將過期的身份證即原身份證和居住證以及相片回執就到了派出所戶政辦理點。相片回執單要提前到照相館照好。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離開戶籍地的群眾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后,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后,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十條準則》 第一條 異地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人需交驗下列身份證件之一: (一)居民戶口簿; (二)居民身份證(僅限居民身份證換領; (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受理地公安機關要以全國人口基本信息資源庫數據信息為準,嚴格核驗申領人身份信息。
身份證到期異地換證需要什么材料
異地到期換身份證需要下列材料:
1、原居民身份證;
2、有效期內的工作居住證、居住證、居住登記卡任一證明原件。無居住證的,已在居住地登記居住信息的,帶居民戶口、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同時提交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相關證明材料。
異地補辦身份證窗口辦理流程如下:
1、受理。申請人到受理窗口現場取號未滿16周歲、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監護人陪同或代辦,六周歲以上公民須到場采集指紋,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前往戶政窗口現場提交材料,材料齊全的當場出具受理回執。
2、審核。受理通過后,審核人員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辦理條件,當場通過。
3、審批。審核通過后,公安機關依據法律法規和辦理程序對申請材料進行即時審批。
4、辦結。審批通過后,在十個工作日內制證并辦結。
5、送達。收到領證通知后,按照《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的提示及時到辦理窗口領取證件。如選擇郵寄的,郵政速遞派送證件。為保證居民身份證件安全,超過六個月未領取的,公安機關將做注銷處理。
綜上所述,臨時身份證辦理手續也是比較簡單的,人們可以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交驗戶口本,提交一寸免冠照片。等正式的身份證補辦成功后,臨時身份證會被公安機關收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異地更換身份證需要什么材料
異地換身份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領人本人攜帶:①戶口簿、②本人的學生證、畢業證、結婚證、駕駛證(其中之一)或貼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證件或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照相點免費采集數碼相片;
2、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填寫《人口信息核對表》,核對人口信息;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異地辦理身份證的流程:
1、提出申請;
2、審查材料;
3、發放身份證(六十日內)。
但前述流程僅限于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的情形,若當事人首次領取身份證的,必須在本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異地換身份證需要帶什么
異地換身份證需要帶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和以前的身份證。
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本人到實際居住地轄區公安派出所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派出所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
3、居住地公安機關在法定時限內完成制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派出所領取證件。
異地換身份證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異地辦理身份證需要以下這些材料:1、身份證照片和照相館提供的身份證照片拍攝回執單;2、戶口本;3、居住證。身份證的辦理方式:首先,申請人應當攜帶本人戶籍簿、本人寸照等材料,前往當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然后,公安機關審查申請材料。最后,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并告知本人。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異地換身份證需要什么材料
異地身份證更換需要攜帶的材料有:1.戶口簿;2.本人的學生證、畢業證、結婚證、駕駛證(其中之一)或貼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證件或證明。
【法律依據】:《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