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通事故認定復核會改判嗎
交通事故復核受理了,結果會改變嗎?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認定復核有可能改變,如果屬于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程序合法、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道路交通事故認等情形的不會改變。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六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程序合法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調查及認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在責令原辦案單位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后,可以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出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的復核結論: (一)事實不清的; (二)主要證據不足的; (三)適用法律錯誤的; (四)責任劃分不公正的; (五)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
如果交通事故認定復核會改判嗎
如果交通事故認定復核是否會改判,需根據以下情況決定:
1、如果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通常會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
2、如果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責任劃分顯示公平、認定程序違法,則會改判。
交通事故復核結果怎么通知
1、書面通知;
2、打電話給當事人,詢問是否受理,然后拿受理通知書或者不予受理通知書;
3、通過郵局郵寄進行通知。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二條
復核申請人通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將復核申請連同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材料移送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復核申請人直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內提交案卷材料。
交警隊復核受理后會推翻結論嗎
律師解析
會改判。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后,如果有強有力的證據,法院會根據庭審調查的事實作出裁判。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復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審查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確實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正、或者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應當作出復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事故復核成功后還會同樣判嗎
事故復核成功后會重新判責,相關規定如下:
1、復核成功交警會重新判責。復核成功重新認定的,會根據具體的事故情況來重新劃分責任,如果己方責任更重,則重新認定會加重其責任,如責任較輕或無責,則重新認定會會減輕責任或判定無責;
2、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當事人如果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七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后,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認為事故成因確屬無法查清,應當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證明的復核結論;
(二)認為事故成因仍需進一步調查的,應當作出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的復核結論。
第七十八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復核結論后三日內將復核結論送達各方當事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必要的,應當召集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論。
交通事故復核成功了原交警會受處罰嗎
交通事故復核成功了原交警不會受處罰。
當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成功之后,原交警其實不會受到處罰。只不過在復合的這個過程中有可能會嚴重影響案件的結案時效,因此該交警有可能在部門考核的時候會受到績效方面的影響。
也就是說復核成功之后,交警基本上會進行一個重新的判決,并且復核成功后重新認定時會根據具體的事故情況來重新劃分事故責任。在這個過程中會拖延結案的時間,也就是說影響了結案的時效性,因此會對交警的業績考核受到一些影響。
而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原道路事故證明的時候,基本上會按照以下的方式或者是規定進行處理。當認為事故的成因沒辦法查清的時候,基本上會做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復核的結論;但是如果事故成因仍需進一步進行調查的基本上會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復核結論。
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復核結論的三日內,基本上會將復核的結論送達各方當事人手中。如果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的,他會適當的召集雙方當事人到現場宣布當時的復核結論。
其實想在交通事故復核中作出復核成功的,并不是很難的。只要在復核的這個過程中拿出有力的直接證據,交警們會進行重新的判斷的。但是如果拿不出有力的證據,很有可能會維持原來的責任判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第七十八條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復核結論后三日內將復核結論送達各方當事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必要的,應當召集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論。
交通事故認定復核會不會有可能改判
解答交通事故認定復核復核改判條件的會改判,一般復核有這些結果:1、終止復核。復核審查期間,申請人提出撤銷復核申請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2、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3、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的復核結論。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七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原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后,按下列規定處理:(一)認為事故成因確屬無法查清,應當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證明的復核結論;(二)認為事故成因仍需進一步調查的,應當作出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的復核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