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的責任有哪些(法定代表人的責任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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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責任?
律師解答
法人代表有以下責任:
1、法人代表因經營過錯造成公司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單位犯罪,法人代表作為主管人員應當負刑事責任;
3、股東抽逃出資,法人代表協助抽逃出資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對外的主要負責人,可以代公司行使職權,并且法律責任由公司承擔,法定代表人只有在違法犯罪的情況下承擔法律責任。因此接下來將由我為您介紹關于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一)民事責任
1、損失賠償責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過失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而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有權就該損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張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濫用職權所獲取的收入歸入公司。我國公司法第148條規定了公司董事、高管的忠實義務,同時規定違法忠實義務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二)行政責任
我國民法典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所以綜合來說,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經營、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行為,作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對其進行罰款,同時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當然,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無過錯的除外。
(三)刑事責任
一般情況下,對于公司的犯罪行為,應由公司承擔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考慮到多數情況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員的意志而實施的,因此,公司犯罪時不僅僅會處罰公司,很多情況下還會追究主管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我們稱之為雙罰制度。在雙罰制度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通常會被理解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常見的涉及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犯罪包括: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妨害清算罪;偷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騙取出口退稅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侵犯知識產權罪等等。
二、法定代表人的特征
(1)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由法律或法人的組織章程規定的。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進行民事活動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該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時才具有這種身份。
三、法定代表人的作用
1、法定代表人是建立法人制度的內在要求。法人是法律上擬制的人,其本身不具有自然狀態上的行為能力,法人的行為只有通過自然人才能得以體現和實施,自然人代表法人的行為最終由法人享有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鑒于此,客觀上就要求在法人與自然人之間建立一種法律制度,以協調解決二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實現法人的意志。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建立解決了法人的意志如何通過自然人實施的問題。
2、法定代表人是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需要。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不僅能夠對外代表商事主體行使職權,而且也是商事主體內部的最高行政首長,全面負責商事主體的經營管理,同時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商事主體,對內是最高行政首長,有利于理清責任,實現權責統一。
3、法定代表人是維護投資者利益,貫徹投資者意志的重要保障。現代商事主體制度要求,投資者一般不直接參與商事主體的經營管理,而應當通過選派管理人員,將投資者的意志在商事主體中貫徹執行,即使作為公司權力機構的股東會的決議,也要通過法定代表人所領導的公司管理機構予以執行。同時,法定代表人因直接掌管著商事主體,如果不履行忠實義務,往往會給投資者造成較為嚴重的后果。因此,法定代表人在維護投資者利益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公司的法律責任一般由公司法人進行承擔,但是法定代表人利用公司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的,那么法定代表人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以上便是為您帶來關于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的相關知識。
法人代表的責任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責任:
1、民事責任。(1)損失賠償責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過失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的規定而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有權就該損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張賠償責任。(2)法定代表人濫用職權所獲取的收入歸入公司。
2、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行政責任。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經營、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行為,作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對其進行罰款,同時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當然,法定代表人不知情且無過錯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如下:一般情況下,對于公司的犯罪行為,應由公司承擔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考慮到多數情況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主管人員的意志而實施的,因此,公司犯罪時不僅僅會處罰公司,很多情況下還會追究主管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我們稱之為雙罰制度。在雙罰制度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通常會被理解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要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1、法人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對其法定代表人判處刑罰;
2、股東在公司增資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法定代表人未盡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而使出資未繳足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做出的行為由公司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法定代表人個人無需就履行職務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但是,法定代表人如果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仍然可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對內處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對外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義對外實施行為是公司的行為,該行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條
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本法分則和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