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是否還享有有監護權
父母離婚后對孩子還有監護權嗎
法律主觀:
父母離婚后孩子的監護權仍歸父母雙方所有,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法律規定,不管父母是否離婚,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享有未成年孩子的監護權。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沒有監護能力或者已經死亡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按順序擔任孩子的監護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離婚孩子跟男方女方還有監護權嗎
法律主觀:
無論離婚與否,父母雙方都對孩子有監護權和承擔監護人義務。非因法定事由,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監護權。 1、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 權利和義務 。 2、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3、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離婚后還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嗎?
離婚后還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的,離婚后無論孩子歸誰撫養,夫妻雙方都仍然是孩子的監護人。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能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監護人的權利,具體如下:
1、保護監護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被監護人出于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不具備全面充分的自我保護能力,相對容易遭受到來自外界的的侵擾和損害。對此,監護人有權利和職責予以保護;
2、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監護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3、代理進行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監護人所代理進行的活動領域不限,較多地表現為諸如買賣、租賃、借貸等財產性質的活動,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質的民事活動;
4、教育和照顧被監護人,監護人應當盡到教育和照顧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職責,使其獲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對被監護人給他人造成的損害時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后孩子的監護權
法律主觀:
離婚后還有孩子的監護權。監護權一般不會因為婚姻關系的變化而喪失。離婚只是會導致撫養權的歸屬權屬于當事人一方所有。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即使離婚,父母對子女仍有教育、撫養義務。 【相關延伸】 離婚的撫養權和監護權有哪些區別? 離婚的撫養權和監護權有以下這些區別: 1、實行人員不同 監護權是監護人對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和 限制行為能力人 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 2、實行時間不同 監護權可以是終身的。 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離婚后對孩子是否還有監護權
離婚后還有對小孩的監護權,因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除非是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情況下才會喪失監護權。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民法總則》將于2024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4年1月1日)
離婚后父母對孩子有監護權嗎
法律主觀:
父母 離婚 不影響 監護權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取消對方對該子女的監護權。但是,父母離婚對 子女監護權 沒有影響,并不是說父母對子女監護權是完全不能剝奪的。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父母死亡,或者父母子女關系消失,或者父母的監護權依法被法院剝奪,那么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就會消失。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 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離婚后一方是否失去監護權
法律主觀:
一、離婚后是否失去監護權
監護權不因離婚而消滅,父母依舊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根據我國的未成年人監護制度,一般情況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離婚后,父母雙方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不變,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與義務。因此,監護權不因離婚而喪失,相反未獲得撫養權的一方同時也應當通過支付撫養費,行使探視權等教育、撫養權利來間接的實現監護權。您想表達的應該是探視權,一般情況下,如無法律禁止性的情況,監護權歸父母的可能性較大,但是并不是當然的獲得探視權,仍需要向法院進行變更撫養權的請求。
二、離婚后監護權可以放棄嗎
不可以,監護權是法定權利,不因當事人自認而改變。但可以與男方協商由男方撫養子女,如果雙方都不愿意撫養的,則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對于兩周歲以上的子女,父母有下列情形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因此您想要放棄孩子撫養權的,則您可以提供證據證明您的情況對于孩子成長不利。如果最終由您撫養子女的,您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子女撫養費,數額一般為男方月總收入的20%至30%。
三、離婚后小孩怎么改監護人
我國民法典規定,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民法典》規定,夫妻離婚后,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該子女的監護權,但是,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該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取消的除外。
說到這里,夫妻離婚后,孩子監護權的變更有三種情況:
一是現有的監護人喪失了監護能力;
二是監護人不履行監護權,即監護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監護的職責;
三是由于失去監護人。
通過上面的文章可以知道離婚后是否失去監護權,監護權不會因為婚姻的變化而改變,但是監護人可以被改變,一個傷害被監護人的父母不配當監護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