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自來水安裝費標準(農村自來水安裝費標準2000元0)
四川農村自來水安裝費收4200合理嗎
這個情況是相比較合理的。
原因如下:
1、各地對自來水新裝用戶都有收費政策,自來水初裝費一般由管網建設費及安裝材料費構成。全國是不可能有統一標準的,各地物價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收費標準并給出相關收費文件。
2、綜合管理費:(包括查勘、設計審核、施工管理、竣工驗收、用戶賠償等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按DN15水表每戶300元計算,超過DN15表徑或超面積按公共管網建設費標準換算。
農村自來水安裝費標準
農村自來水安裝需要收取一定的費用,那農村自來水安裝費標準是怎么樣的呢?
不同地區按照不同規定進行收費的。
以潛山縣油壩鄉農村為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省物價局《關于印發農村自來水價格管理規定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農村自來水管網配套費(安裝費)均通過企業申報、成本監審等程序合法制定。
縣物價局核定油壩自來水廠管網配套費(費)標準為2200元戶,對享受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的農戶只收380元,其表外材料費、安裝費按實收取。
農村安裝自來水工程收費標準是根據全村用水情況、按各用水點遠近的實際情況進行整體規劃,通過現場實際查勘、測算統計費用。
我是四川仁壽縣農村的,現在村里要實行自來水安裝入戶,每戶要交3500元錢。請問這個收費合理嗎?
您好,農村自來水安裝入戶的費用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包括工程投資、設備采購、安裝施工等費用。因此,具體的收費標準需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進行考慮。
一般來說,農村自來水安裝入戶的費用由政府、村集體和農戶共同承擔。政府會給予一定的補貼,村集體也會出資支持,農戶則需要交納部分費用。根據我所了解的情況,不同地區、不同時間的收費標準可能會有所不同,因此難以給出一個具體的答案。
不過,您可以向當地的自來水公司或相關部門咨詢具體的收費標準和政策規定,以便您做出更加準確的決定。同時,如果您認為收費不合理或不公正,可以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農村按裝自來水,農民還要出錢嗎,是不是亂收費?我們這里要一千八,屬于正常收費嗎
第一,從理論上,誰受益誰付錢,安裝自來水當然要付錢,就是城鎮居民安裝一戶一表也要付錢的。
第二,一般安裝自來水屬于惠民工程,上級會有一定的補助。
第三,1800貴不貴的問題,現在安裝自來水這些工程一般都是定一個基準價,統一收取,絕大部分安裝費用都是超過這個標準的。
農村自來水開戶費國家規定
和縣華水水務公司根據原物價局《關于制定農村自來水價格和管網配套費標準的通知》(和價字〔2015〕6號)文件第三條規定不享受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且建房用戶,安裝自來水管網配套費標準為1200元/戶;根據安徽省發改委《關于清理取消城鎮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有關收費項目的通知》(皖發改價格函〔2024〕60號)文件第一條規定,供水企業不得收取計量器具即水表材料費60元,所以對該類用戶收取1140元/戶。和縣華水水務公司一直告知來信人安裝費用為1140元。如有其它疑問請聯系縣水利局,聯系人:周蓉蓉,聯系電話:18956529002。
2024年湖北黃岡市農村自來水安裝費標準
根據2024年1月1日施行的《湖北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湖北省農村自來水安裝費標準為**380元/戶**。這是在享受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情況下收取的費用,表外材料費和安裝費按實收取。
農村自來水是國家免費安裝嗎
農村安裝自來水的過程中,確實是有收費的,而且是符合相關規定的。收費的標準要根據當地的物價部門進行核定,一般來說分為兩塊地,一塊是初裝費,根據當地的經濟情況進行核算之后,一般是幾十到幾百塊錢之間。另外還有一個自來水廠管網配套費,也就是所謂的開戶費。這筆費用的標準可能就比較高,有的要1000多,有的要兩三千塊錢。
但是這筆費用通常不需要農民來繳納,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有相關的政府部門財政來進行補貼,否則的話農民就不愿意安裝。所以一般來說,農村安裝自來水,基本上每戶需要繳納三五百塊錢的初裝費用,另外還需要自己購買一些入戶之后的材料,其他的就是正常使用水之后產生的水費。
所以說,農村安裝自來水進行水網改造,并不是非法的收費,而是按照物價部門的規定有統一的收費標準,當然各地的實際情況不一樣,所以標準也有差別,但是如果符合當地物價部門制定的標準的收費,那么就不屬于亂收費。如果自來水公司或者是相關人員私自收費或者是超過了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這種情況下那就屬于亂收費。
對于符合標準的收費,可能農民必須繳納的話,那么就根本沒有辦法安裝,但是如果是明確超過了標準,是亂收費的現象,可以向當地有關部門進行申訴,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要收費的。自來水供水公司收取費用。農村自來水入戶費收費標準為按供水用途分為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和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農村居民居家生活、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單位用水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機關事業單位和生產經營(包括規模化養殖)等用水執行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與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比價系數為1:1.2。
農村集中供水價格計算方法:
1、平均水價=(供水成本+費用+稅金+利潤)/售水量;其中:利潤=供水單位凈資產乘凈資產利潤率;
2、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供水成本+費用+稅金+利潤)/(生活用水量+1.2乘非居民生活用水量);
3、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1.2乘居民生活用水價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
第十八條 下列商品和服務價格,政府在必要時可以實行政府指導價或者政府定價:
(一)與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關系重大的極少數商品價格;
(二)資源稀缺的少數商品價格;
(三)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業價格;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務價格。
第十九條 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價目錄為依據。
中央定價目錄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修訂,報國務院批準后公布。
地方定價目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中央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制定,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審定后公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級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價目錄。
第二十條 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中央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制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其中重要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按照規定經國務院批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地方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制定在本地區執行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
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授權,按照地方定價目錄規定的定價權限和具體適用范圍制定在本地區執行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
第二十一條 制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依據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社會承受能力,實行合理的購銷差價、批零差價、地區差價和季節差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
第二十四條 用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計量標準和水價標準按時繳納水費。
第二十五條 禁止盜用或者轉供城市公共供水。
第二十六條 城市供水價格應當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產和經營用水合理計價的原則制定。城市供水價格制定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