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辦理結婚帶什么證件(二婚辦結婚證需要什么證件和材料)
二婚都需要帶什么證件呢
對于二婚,需要準備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喪偶證明等相關證件,具體需求可能因地區、規定和雙方婚姻狀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在辦理二婚時,需要攜帶相關證件以便進行登記,一般包括以下證件:1. 身份證:作為身份驗證的主要證件,二婚雙方都需要攜帶。2. 戶口本:用于記錄婚姻登記信息和為未來生育子女辦理戶籍等相關手續,建議雙方都攜帶。3. 離婚證或喪偶證明:如果其中一方是離過婚或喪偶,需要攜帶相應的證明材料以證明婚姻情況。4. 其他證件:根據當地規定和實際情況,還可能需要攜帶其他證件如結婚登記申請書、單身證明、照片等。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二婚證件的準備可能因地區、規定和雙方婚姻狀況的不同而有所差異,請在具體辦理時根據當地規定和實際情況進行準備。
如果一方提供的證件不全怎么辦?如果一方提供的證件不全,可能會影響到二婚登記的辦理。建議及時查看所在地區的婚姻登記規定,了解具體的辦理流程和所需證件材料。如果確實遇到問題,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或相關機關咨詢并尋求幫助。
對于辦理二婚需要攜帶哪些證件,建議雙方提前準備和核對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同時也需注意,不同地區和婚姻狀態的要求可能會有所差異,請通過官方渠道查詢和了解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二婚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有哪些
一、二婚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有哪些
二婚辦結婚證需要的證件: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婚姻情況證明(通常由當事者單位或居委會出具),以及本人與對方并不互為直系血親關系且三代以內無間接親緣關系的相關文字聲明。如果當事人曾有過婚史,則需攜帶離婚證書或者法院的判決書及判決生效證明。
3、三張兩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要求是短期內拍攝的,也可以在登記現場進行拍攝。
注意:關于結婚證上的照片尺寸,民政部門出臺過明確的規定,底色必須為藍色或者紅色,長寬尺寸必須為6cm*4cm,不符合規定的照片是不能夠使用的。一般來說,選擇在現場進行拍攝的夫妻比較多,即方便也可以避免做無用功,絕大多數民政局都有此項服務。
二、如何補辦結婚證
結婚證是證明男女雙方合法關系的最有利證據,也鑒證了兩人愛情生活中的里程碑式時刻,是非常貴重的物件。當然了,我們也不排除某些結婚多年的馬大哈保管不當,將自己的結婚證弄壞或者搞丟,需要補辦。
一旦發現結婚證弄丟,夫妻二人必須及時辦理《夫妻關系證明》,需要準備的手續包括男女雙方的《婚姻狀況證明》(通常可在街道辦事處辦理)、《戶籍證明》(須由男女二人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戶籍本與身份證的影印件、近期免冠半身兩寸照3張。若申請材料沒有問題,7個工作日內可以拿到《夫妻關系證明》,這張手續與《結婚證》的法律約束力其實是等同的。
在2001年之前,結婚證是無法補辦的,但如今政策已經有了改變,若要補領結婚證書,必須保證男女雙方依然維持著法定的夫妻關系。當事兩人應攜帶戶口本和身份證以及一切可以證明二人夫妻關系的文件等去相關的注冊機構申請補辦。此外,還需由申請人自己填寫一份《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需要提前辦理的手續包括結婚證丟失證明、查檔證明。若結婚證只是損壞,并不影響其本來面貌,當事人可以不用出示查檔證明。當然了,工本費、照片等一些必要的程序也是不可省略的。
結婚證不僅僅是一紙證明,在其他的一些重要場合也是能派上很大用場的,比如移民、房產買賣、辦理生育證等等,如果沒有完好的《結婚證》會讓人相當的頭疼。
三、結婚證的辦理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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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雙方必須備齊所有的注冊材料共同到某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機構提出注冊申請。
2、相關機構將對當事者遞交的所有材料進行審查,對于任何有疑問的地方都應進行詳細地調查,都可以要求當事人給予必要的配合。
3、審查通過后,申請的雙方將被立刻準許注冊登記,如果沒有通過,有關部門也將出示書面說明,陳述為何駁回登記的申請。
一經登記,男女雙方即刻確立為夫妻關系,受到相關法律的保護,也享有相應的權利。若當事人想要結束婚姻關系,也須履行有關手續辦理離婚證。
四、常見的不予登記理由
1、任意一方或兩方都未滿法定的注冊登記年齡。
2、當事者并不是發自內心想要注冊。
3、某一方當事人或雙方都有合法的配偶。
4、申請雙方具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血緣關系。
5、婚前體檢不合格,罹患法律上不予結婚的某些病癥。
二婚拿結婚證要帶什么證件
法律主觀:
二婚結婚證要帶以下證件:,1.申請結婚雙方當事人有效身份證;,2.雙方戶口薄;,3.有效護照;,4.離婚證等。,當事人結婚登記的,應當提交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有效護照,以及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無配偶(離婚證)的簽字聲明等材料。,不可以,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領取結婚證的年齡規定為:男方二十二周歲、女方二十周歲。除此之外,雙方還不能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至于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婚辦理結婚證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觀:
二婚辦理結婚證需要以下這些材料:(一)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三)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四)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八條《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九條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二婚結婚需要什么證件
二婚辦理結婚帶的證件有:
對于二婚的公民在境內申請結婚的,首先雙方當事人需至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的同時還應該攜帶以下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1、男女雙方的戶口本證明;
2、男女雙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3、對于二婚的申請人,還應該攜帶離婚證原件;
4、本人無配偶、以及和對方當事人不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二婚領取結婚證大致流程為:申請、審查以及登記,民政局登記人員針對符合結婚條件的申請,應該及時給與辦理登記,并發給結婚證;針對離過婚的當事人,在辦理結婚證之后,會立刻注銷其離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條 【婚后雙方互為家庭成員】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再婚領證需要帶什么證件
再婚是指已經結過婚的人再次結婚,其可能現處于喪偶或離異狀態。再婚登記需要攜帶的證件與進行程序與初次結婚登記差異不大,只是需要證明自己已經解除了曾經的婚姻關系。
一、再婚領證需要帶以下證件:
1、男女雙方的身份證;
2、戶口本;
3、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
4、三張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5、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書。
二、再婚登記流程:
(一)申請
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結婚登記時,需要攜帶上述材料。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
1、予以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已有配偶的;
(3)非自愿的;
(4)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5)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如果是再婚者須有以上手續外,還需帶上協議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復婚者可不做婚檢,但必須帶上有效的法律證件。
(五)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六)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再婚登記結婚需要準備什么證件
再婚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復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結婚證是證明男女雙方合法關系的最有利證據,也鑒證了兩人愛情生活中的里程碑式時刻,是非常貴重的物件。當然了,我們也不排除某些結婚多年的馬大哈保管不當,將自己的結婚證弄壞或者搞丟,需要補辦。
再婚需要什么手續:
1、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問雙方是否自愿,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字、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后,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系,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予以確認。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第一款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再婚需要帶什么證件去民政局登記結婚?
領結婚證需要帶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1)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2)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委會出具;
(3)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如果是再婚當事人,需要特殊證明、離婚證書;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再結婚的要求如下:
1、雙方必須是自愿結婚,不得受他人脅迫而結婚;
2、雙方都需要滿足結婚的法定年齡是男方不能小于22周歲,女方不能小于20周歲;
3、初婚者需要提供單身證明、再婚者必須有無配偶證明,比如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者伴侶死亡證明;
4、雙方為非近親關系,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也不是旁系三代以內血親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婚登記需要帶什么證件
法律主觀:
1、男女雙方有效的身份證明。2、男女雙方的戶口簿原件或者是集體戶口證明原件。3、婚姻狀況相關證明。4、二婚人員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的離婚證書。5、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6、婚前體檢根據當地不同規定來做。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