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槍支判多少年(私藏槍支判多少年徒刑)
私藏槍支判幾年
私藏槍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相關的規定處罰。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相關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相關罪刑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相關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條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私藏槍支判幾年
私藏槍支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私藏”,是指依法配備、配置槍支的人員,在配備、配置槍支的條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備、配置的槍支且拒不交出的行為。
新刑法私藏槍支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制度。國家禁止任何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1996年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都是違法犯罪行為。由于槍支、彈藥一旦失控,就可能成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被一些犯罪分子用來實施殺人、搶劫、綁架等違法犯罪活動。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的行為。所謂私藏,是指持有和隱藏槍支、彈藥的非法性。即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未依法取得持槍證件而持有、攜帶槍支、彈藥,或者雖有證件但將槍支、彈藥攜帶出依法規定場所,或者在禁止攜帶槍支、彈藥的區域、場所攜帶槍支的行為。槍支、彈藥無論是他人贈予的,還是拾來的,或者是自己曾經合法配帶、以后應交未交的,只要是未經合法批準而私自持有、隱藏,都屬于本罪所要求的私藏槍支、彈藥的行為。但是,如果非法持有、藏匿的槍支、彈藥是自己非法制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的,應以非法制造、買賣槍支、彈藥罪或者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罪論處,不再另定私藏槍支、彈藥罪。所謂拒不交出,既包括私藏槍支、彈藥已被發覺,限令其交出仍抗拒交出;也包括私藏者未被發覺,但其明知應當交出而仍藏匿不交出。本罪屬于選擇性罪名,即具備持有、私藏行為之一,即構成犯罪。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單位也可成為本罪主體。
本罪其他有關規定處理。同時,在區分罪與非罪時,要注意以下兩種情況:
應由公安機關對個人或者單位負有直接責任的、彈藥罪與私藏槍支、彈藥罪的界限。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槍支、彈藥,而故意隱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槍支、彈藥,因而沒有交出的,不構成犯罪。
什么是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是指違反槍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持有、私藏槍支彈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司法如何正確認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1、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中,"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備、配置槍支、彈藥條件的人員,違反槍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持有槍支、彈藥的行為。"私藏",是指依法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人員,在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條件消除后,違反槍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私自藏匿所配備、配置的槍支、彈藥且拒不交出的行為。
2、注意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的一些情形
(1)本罪與窩贓罪的區別,對象不同。并且本罪不包括爆炸物,即僅僅私藏爆炸物不構成犯罪。這可能是由于爆炸物的范圍較為廣泛,不易界定或者民用爆炸物在實踐中大量存在的緣故,也可能是立法上的一個缺陷。
(2)非法持有與私藏的區別: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備、配置槍支、彈藥條件的人員,違反槍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持有槍支、彈藥的行為。"私藏,是指依法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人員,在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條件消除后,違反槍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私自藏匿所配備、配置的槍支、彈藥且拒不交出的行為。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與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的區別在于:手段不同。這兩罪與盜竊、搶奪、搶劫罪的區別在于對象不同。
罪數形態
本罪是一選擇性罪名,有非法持有私藏等多種行為時也不實行并罰。由于其他槍支、彈藥犯罪而持有、私藏的,按有關犯罪定罪處罰。即非法制造、買賣槍支、彈藥或者盜竊槍支、彈藥以后又持有槍支、彈藥的屬于吸收犯不實行數罪并罰。持槍搶劫的 "持槍"屬于搶劫的加重情節,不定本罪。但行為人為了殺人而盜竊槍支彈藥一般應當實行并罰。因為其不屬于牽連犯,牽連犯必須有包容關系,殺人除了用槍支外,還可以有其他多種方法。這與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進行詐騙,從而構成詐騙罪的情形不同。
私藏槍支判幾年
私藏槍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相關司法規定,私藏是指依法配備、配置槍支人員,在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條件消除后,違反槍支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私自藏匿所配備、配置的槍支、彈藥且拒不交出的行為。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五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氣槍鉛彈五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一千發以上的;
4、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三枚以上的;
5、達到本條第一款規定
的最低數量標準,并具有造成嚴重后果等其他惡劣情節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大稿知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敬塌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滾消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第一百二十七條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盜竊、搶奪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搶劫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盜竊、搶奪國家機關、軍警人員、民兵的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私藏槍支判幾年
藏搶犯罪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主動將槍支上交公安機關,并如實說明情況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處罰。
其中,情節輕微,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等惡劣情節的,予以免除處罰。
1,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2,非法私藏槍支構成刑事犯罪的,犯罪分子有自首表現時,可以按非法持有槍支罪從輕減輕處罰,如果情節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3,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是指違反槍支管理規定,私自挪用、藏匿槍支、彈藥,拒不交出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單位也可成為本罪主體。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私藏槍支判幾年
專業分析
私藏槍支判幾年,要根據具體情況認定:
1、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私藏槍支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的行為;
3、主體為一般主體;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私藏槍支罪判刑多少年
法律主觀:
私藏槍支判刑,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 直接責任人 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私藏槍支判幾年
私藏槍支判幾年,需視情節來決定,具體如下:
1、私藏槍支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的立案追訴標準:
1、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二十發以上、氣槍鉛彈一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二百發以上的;
4、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炸彈、地雷、手雷等具有殺傷性彈藥一枚以上的;
5、非法持有、私藏的彈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主刑種類如下: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無期徒刑;
5、死刑。
附加刑包括:
1、罰金;
2、剝奪政治權利;
3、沒收財產。
綜上所述,私藏槍支判幾年,需視情節來決定,私藏槍支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判幾年
法律主觀: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能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五支以上的,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三枚以上的等,加重處罰。
法律客觀: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 罰金 ,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私藏槍支判幾年
私藏槍支判刑情況如下: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一支的;
(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二十發以上,氣槍鉛彈一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二百發以上的;
(4)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一枚以上的;
(5)非法持有、私藏的彈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2)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五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氣槍鉛彈五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一千發以上的;
(4)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三枚以上的;
(5)達到法律規定的最低數量標準,并具有造成嚴重后果等其他惡劣情節的。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與非罪的區分: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故立法上沒有規定數額、情節的限制。但是,根據本法第13條的但書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則不應認為是犯罪,可以依照其他有關規定處理。同時,在區分罪與非罪時,要注意以下兩種情況:
1、要把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與未攜帶持槍證件而攜帶依法配備、配置槍支、彈藥的行為區別開來。后者顯然也違反了槍支管理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第25條的規定,對未攜帶持槍證件的行為,由公安機關扣留其槍支、彈藥,而不能認定為本罪。
2、要把本罪與在禁止攜帶槍支、彈藥的區域、場所攜帶依法配備、配置的槍支、彈藥的行為區別開來。后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的規定,應由公安機關對個人或者單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或其他責任人員處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并沒收其槍支、彈藥,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但不構成犯罪。
非法私藏槍支罪構成要素: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和國家對槍支、彈藥的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周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單位也可成為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槍支、彈藥,而故意隱藏不交。如果不知道自己收藏的物品中有槍支、彈藥,因而沒有交出的,不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私藏槍支判幾年
私藏兩支槍支,如果是軍用槍支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的,則構成非法私藏槍支罪,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則判處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四條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持有、私藏軍用槍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軍用子彈二十發以上、氣槍鉛彈一千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二百發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彈、炸彈、地雷、手雷等具有殺傷性彈藥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彈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