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爺奶奶有權探望孩子嗎(爺爺奶奶帶孩子算留守兒童嗎)
爺爺奶奶有探視孫子的權利嗎
爺爺奶奶沒有探視孫子的權利。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后,只有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權利。爺爺奶奶要探望孫子和孫女,則應得到直接撫養孩子的監護人的許可才可以。若已離婚的夫妻雙方無異議,在適當的場合,有條件地探望孫子外孫是人之常情。
如果小孩已離異的父親或母親,特別是行使監護權的一方在再婚后,對小孩原來的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探望小孩有異議,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還堅持探望孫子外孫,就有悖于上述法律規定,因為法律沒有賦予其探望權。
法律上關于探視權的規定如下:
1、夫妻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父或母有探望孩子的權利,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配合對方行使這一權利;
2、探視權的行使時間、方式等內容由孩子父母雙方自行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3、如果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綜上所述,爺爺奶奶對孫子沒有探視權,探望權的權利主體為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不包括孩子的爺爺奶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爺爺奶奶有沒有探視權
爺爺奶奶沒有探視權原因如下:
1、探望權是子女父母雙方享有的法定權利,不及于孩子的祖父母等近親,夫妻雙方離婚后沒有與孩子共同生活一方的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想要探望孩子時,可以隨孩子父親或母親一并去探望;
2、探視權的執行應與審判掛鉤,即探視權的審判工作應兼顧執行工作。在調解探視權時,要將工作做細做實。雙方調解不成的,法院可依法判決。探視權的執行應以教育為主;
3、行使探視權的主體是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
4、探視權是法律規定的一項基本人權;
5、夫妻離婚后才有探視權的出現;
6、探視權的行使原則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探視權可以中止和恢復。發現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中止探視權,修正后應當恢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爺爺奶奶有探視權嗎?
爺爺奶奶不具有探視權。現行《婚姻法》第38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因此,“父或母對子女的探視權”是基于父母子女關系這種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權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實施,其他人不享有此項權利,也不能代替行使。
爺爺奶奶有探視權嗎
爺爺奶奶沒有探視權,探視權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種權利。
父親或者母親對孩子的探視權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間的親屬關系這種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權利,只可以由父親或母親本人行使實施,其他人是不享有這項權利的,也不能夠代替行使。但爺爺奶奶探望孫子是人之常情,一般可以在直接撫養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允許下進行,如果在不允許的情況下堅持探望孩子則侵犯了監護人的監護權。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根據上面法律的規定,也就是說規定了父母協議和法院判決兩種方式,并且確定了“協議優先”的原則。按照協議優先的原則,父母應該先通過協商確定探望的時間和方式。在協議時雙方應該本著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基本原則,根據夫妻雙方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探望時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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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爺爺奶奶有探視孫子的權利嗎
法律分析:
離婚后孩子的爺爺奶奶沒有探視權,因為探視權是針對于父親或母親而言的。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爺爺奶奶沒有探視權。根據法律明確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因為探視權是不直接撫養孩子一方的權利,而與爺爺奶奶無關,因此可以拒絕爺爺奶奶探視。但從親屬之間的關系來看,爺爺奶奶看望孫子孫女屬于人之常情,而不應該拒絕。爺爺奶奶沒有法定的探視權,法律規定探視權享有的主體是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父母。但是在實踐中如果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同意,爺爺奶奶也是可以探視孩子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衍生問題:
被監管人員有被探視的權力嗎?
被監管人員是有被探視的權力的,根據《監獄法》第40條的規定,罪犯在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罪犯會見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時至一小時。觸碰了刑法,就要受到刑法的懲罰。《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
爺爺奶奶有探望孫子孫女的權利嗎
法律分析:從感情上說,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探望孫子、孫女或外孫、外孫女是人之常情,然而,從法律上來講,爺爺奶奶探望孫子、孫女的權利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探視權是指父母離婚后,不直接同子女生活的一方享有在一定的時間、地點探視子女的權利,是親權中的一項基本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爺爺奶奶有權探望孩子嗎
1、目前法律中并沒有賦予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孫子女、外孫子女的權利,夫妻雙方離婚沒有與孩子共同生活一方的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想要探望孩子時可以隨孩子父親或母親一并去探望。與孩子共同生活一方的父親或母親無權拒絕。這里拋開法律從人情角度來說與孩子共同生活一方的父親或母親也不應當剝奪老人探望孩子的這樣一個愿望。
2、法律依據:
3、《婚姻法》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4、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5、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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爺爺奶奶有探視權嗎
法律主觀:
一、爺爺奶奶有探視權嗎 1、 沒有 探視權 , 爺爺奶奶沒有直接的探視權。探視權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種權利。如果孩子的 撫養權 給了母親,一般父親是有探視權的,這在《 民法典 》第1086條里有明確的規定。但是法律上卻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其他近親屬,比如孩子的爺爺奶奶,是否有探視的權利。 2、父親或者母親對孩子的探視權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間的親屬關系這種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權利,只可以由父親或母親本人行使實施,其他人是不享有這項權利的,也不能夠代替行使。但爺爺奶奶探望孫子是人之常情,一般可以在直接 撫養 孩子的法定 監護人 允許下進行,如果在不允許的情況下堅持探望孩子則侵犯了監護人的 監護權 。 3、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86條【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 法院 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二、律師分析: 這涉及人情方面的問題,屬于道德倫理調整的范疇,相關部門在以后的司法實踐中應給予完善,可判決離婚前與孩子長時間生活居住,并承擔過撫養義務的近親屬有部分探望權。 盡管《民法典》確實沒有規定其他的近親屬享有探望權,可是,在民法中,只有物權編法規定 物權法 定主義。而在民法的其他部門,不存在權利法定的問題,就是說,在債權法規、人格權法規、身份權法規中,法律規定的權利是權利,法律沒有規定的權利,只要是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則的,合乎情理的,符合人性的,符合民事習慣的,都可以認定為是權利,都可以尋求法律的保護。 在現實中,說法律沒有規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探望權,就認為祖父母、外祖父母就沒有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探望權,不符合人性和情理,違背民事習慣。 我國的婚姻家庭問題,都是按《民法典》來解決的,關于離婚后的子女探視問題,只規定到父母一層,存在漏洞。因為祖父母并非直接血親關系。但是從感情和親情上來說,孩子和祖父母不應該被隔離,祖父母對孩子的愛,有利于孩子成長。 三、離婚后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嗎 離婚撫養權是可以變更的。 一方要求變更 子女撫養 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以上就是“爺爺奶奶有探視權嗎”的相關知識,希望大家能夠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權益被侵犯的情況,就可以通過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也提供 律師在線 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 法律咨詢 。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