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探望孩子就可以不給撫養費嗎(不讓探望孩子可以起訴嗎)
不讓探視孩子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法律主觀:
有撫養權一方不讓探視的,另一方不可以以此為由 不給撫養費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離婚而消除。離婚后,父母仍有撫養、教育、保護孩子的義務。離婚后,一方直接撫養孩子的,另一方有 支付撫養費 的義務;對于探視權而言,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有探視的權利,直接撫養的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如果 一方不給撫養費 或者一方不配合行使探視權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不讓探視孩子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法律分析:不讓探視孩子不可以不給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女方不讓看孩子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女方不讓看孩子不可以不給撫養費。
法律規定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對孩子也有相應的撫養義務,需要負擔相應的撫養費。不給撫養費的行為屬于不撫養孩子,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而如果是對方不讓看孩子,則觸犯了一方的探望權,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履行自身的探望權。但是如果在探望的過程中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則法院可以中止探望。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可讓法院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可以恢復探望的權利。
撫養費給付的時間: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以已自己的勞動收入為維持生活的主要來源的,可給付至十六周歲;
2、在校的,給付至高中畢業。
綜上所述,離婚后不讓探視可以向法院起訴另一方,不能不給撫養費,撫養費支付是作為未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法定義務,是法律強制性規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不讓見孩子不給撫養費行嗎
即使不讓探視也不可以不支付撫養費。探視權和扶養費是兩個方面的問題,并不是說對方不讓探視孩子,另一方就不支付撫養費。就撫養費來說,根據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就探視權來說,法律規定是: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可見,這是兩方面的問題,如果對方不讓探視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訴,但是這并不構成就取消支付撫養費的法定事由。
一、離婚給多少撫養費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承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孩子撫養權怎么判: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2、兩周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3、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4、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愿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后無法探視孩子可以拒付撫養費嗎
離婚后不讓探視孩子不可以拒付撫養費。
離婚后,即使對方不讓探望孩子,也是不可以拒不支付撫養費,同時,一方不負擔撫養費或未按時支付撫養費,并不是中止探望權的條件,不可因不支付撫養費就阻礙另一方行使探望權。若遇到問題,雙方應當心平氣和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相關部門尋求幫助或通過法院訴訟處理。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費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子女生活、就學、就醫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額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計算,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較穩定的獎金;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
3、當地實際生活水平。也會涉及到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來說,撫養費的給付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撫養費支付的方式如下:
1、一次性支付給對方;
2、定期給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給對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歲時止。
綜上所述,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不讓看孩子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法律主觀:
不給撫養費不可以不讓看孩子。不直接撫養方的探望權系與人身有緊密聯系的權利,應當屬于親屬權,是一種身份權利,并不會因雙方解除夫妻婚姻關系而消亡。如果探視權人行使探視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申請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但是不得拒絕探望。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對方不讓看孩子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法律主觀:
不讓探視,也不能拒絕 支付撫養費 。探視權和撫養費是兩個方面的問題,探視是一種權利,而支付撫養費是一種義務。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不讓看望孩子是不是不用付撫養費用
不讓看望孩子不可以不付撫養費用,探望權是法定權利,支付撫養權也是法定的義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對方探視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也可以恢復探望。關于不讓看望孩子是不是不用付撫養費用的問題,下面我為您詳細解答。
一、不讓看望孩子是不是不用付撫養費用
1、不讓看望孩子不可以不付撫養費用,探望權是法定權利,支付撫養權也是法定的義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對方探視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也可以恢復探望。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離婚后一方不給撫養費怎么辦
1、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于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么可請求減少給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離婚后前夫不讓看孩子還要撫養費能不能拒絕支付呢?綜上所述,根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要求,一方拒絕另一方探望孩子的確是不對的行為,但是不能以此為理由拒絕支付撫養費,實際問題中遇到這樣的困擾時可以咨詢相關方面的律師進行法律援助,得到更為有效的法律支持。
不讓探望孩子就可以不給撫養費嗎
支付撫養費和探視子女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即使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父或母,阻撓對方探視子女,也不能成為拒絕支付撫養費的合法的抗辯理由。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以另行起訴,要求依法對子女進行探望。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婚姻法》將于2024年12月31號失效)。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4年1月1日)。
不讓探視可以不支付撫養費不
即使不讓探視還是有支付撫養費的義務的。如果對方拒絕探視權那么可以到法院起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除非對子女生活有影響,不然任何人都不得剝奪探視的權利,當然撫養費也要按照規定支付,不得拖欠。
一、不讓探視可以不支付撫養費不
即使不讓探視也不可以不支付撫養費。探視權和扶養費是兩個方面的問題,并不是說對方不讓探視孩子,另一方就不支付撫養費。
就撫養費來說,根據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就探視權來說,法律規定是: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可見,這是兩方面的問題,如果對方不讓探視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訴,但是這并不構成就取消支付撫養費的法定事由。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三十八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二、撫養費包括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于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游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癥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于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綜上所述,在離婚以后沒有直接撫養權的一方應該支付相應的撫養費,一直到子女成年,而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的那么任何人也不得拒絕一方對子女的探視權,如果不讓探視的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要求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