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收費是一次性還是每次開庭都要
律師收費是一次性還是分期收費
律師收費可以是一次性也可以是分期收費。
律師按件收費參考:
1、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
2、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3、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4、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5、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6、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綜上所述,律師收費是指律師在接受委托辦理法律事務時向委托人收取的一切相關費。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不同的服務方式,單獨或綜合采取固定收費、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計時收費、風險代理等方式。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
政府指導價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是一次性收費還是分階段收費?
法律主觀:
律師收費各省、市、自治區司法廳與物價局有收費指導標準,即一般指導原則。但具體收費需要委托人與代理人根據指導標準的原則確定收費額度。一、是參照指導標準的限度。二、是根據案情的難易情況。三、是看當事人的承受能力,條件好的可以就上限,困難的可以就下限,符合法律援助條件(參照法律援人助條例規定的條件與標準)的還可以免費法律援助。
法律客觀:
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對于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金額上限。本條第一款所稱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只適用于司法鑒定中物證類的文書鑒定和痕跡鑒定中的手印鑒定,不適用于其他鑒定。
律師是不是每次開庭都收費用
法律主觀:
其一,以一個數額起價,再根據超過一定數額的爭議財產加收一定費用。比如,某律師的收費標準是5000元起價。也就是說,不論案件爭議金額再小,甚至沒有爭議共同財產,起價的收費額就是5000元。如果爭議財產超過50萬元,超出部門還要加收一定比例。這個百分比有的律師是1,有的律師是2.還有的律師是根據不同的爭議額再超額累進,這里不再詳述。總之,是家里財產越多,律師收費的價格可能就會越高。其二,風險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費用,再確定一個打回財產數額的收費額度。
法律客觀:
《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根據訴訟標的和鑒定標的兩者中的較小值,按照標的額比例分段累計收取。具體比例如下:(一)不超過10萬元的,按照本辦法附件中所列收費標準執行;(二)超過1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三)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四)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五)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六)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七)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對于標的額較大的,可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司法鑒定收費金額上限。本條第一款所稱涉及財產案件的司法鑒定收費,只適用于司法鑒定中物證類的文書鑒定和痕跡鑒定中的手印鑒定,不適用于其他鑒定。
律師收費是先付還是開庭后付
法律主觀:
律師費可以先付,也可以后付,主要由律師和當事人協商確定。律師和當事人簽訂相關服務合同的內容包含有: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法律客觀: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請問請律師的費用是開一次庭收一次,還是和開庭的次數無關
按實際情況,律師費是雙方協商確定的,是否與開庭次數有關,由當事人與律師協商進行確定。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九條: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一、先打官司后付律師費嗎?
律師費的收取方式,也由律師和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是先付費,也可以是后付費。實踐中,一般情況下,需要先支付律師費。
律師收費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常規收費,參照訴訟程序的級別進行,訴訟程序為“二審終審”制,即訴訟分一審階段、二審階段,首次提起訴訟即為一審,一審判決或裁定后,如一方當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審,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一般情況不得再提起訴訟。但是現實中,判決之后還有執行程序的提起,即判決后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確定的內容,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的財產以使判決內容得以實現(即平時所說的查封、扣押財產)。相對應的,律師收費也就有一審收費、二審收費、執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
包干收費,指收取一次費用后將案件負責到底,即只收取一次費用而負責一審、二審、執行三個階段。收費標準在常規收費中一審收費的基礎上適當調高。
風險收費是指在執行到判決、調解、和解的款項之前,只收取較少的費用,待勝訴或執行到款項后再收取較高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