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聘用退休人員政策(單位聘用退休人員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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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政策 退休工人可以返聘嗎
現在,退而不休的現象越來越多。很多人達到退休年齡以后,被返聘到原公司、或其他單位的繼續工作。那么,具體哪些人員是可以返聘的呢?在返聘時我們應該注意的事項又有哪些呢?今天我就來給大家詳細的說一點返聘時應該注意的事項,希望可以為大家答疑解惑。
一、返聘
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而經此延伸出的職工退休制度則是我國勞動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如今退而不休的現象逐漸增多,勞動者達到法定年齡退休后,被返聘到原單位或其他單位繼續工作,此即是現階段我國普遍存在的退休返聘。
二、注意事項
1、工傷保險
在勞動關系中,工傷保險是法定基本社會保險之一,它的投保具有法律強制性。然而,在聘用單位與退休返聘人員之間建立的勞務關系,法律則沒有規定其可以加入工傷保險。而在實際生活中,聘用單位往往是不予辦理與工傷保險類似的商業保險的,日后,一旦返聘人員因工作造成人身傷害,由此產生的損害費用的承擔主體便成為了糾紛高發區。
2、加班補償
返聘人員在勞動后所受領的經濟利益屬于工資還是薪酬,關系到加班是否應當支付勞動法所規定的加班費用問題。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其簽訂的合同性質屬于勞務合同,故其受領的經濟利益屬于薪酬。既然屬于薪酬,那么不適用勞動法規定的加班費用的相關規定自然成為當然。
但是,返聘人員所從事的工作往往技術含量比較高,同樣的加班時間內為聘用單位創造的價值反而更高。如果一味地認定不能給予加班費用,這無疑是不合理的。
3、勞務解除
勞務關系解除時經濟補償問題勞動關系中,除法定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給予勞動者一定經濟補償。但在返聘人員與聘用單位間存在的勞務關系則不存在經濟補償的規定。基于此,聘用單位與返聘人員間解除勞務關系時,不應當再享有經濟補償。
因為退休員工不屬于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
退休人員能與用人單位簽合同嗎
法律主觀:
一、退休人員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因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勞動主體資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 退休人員中有的身體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單位需要,是可以從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被用人單位聘用后可與其簽訂勞務合同,建立一種經濟關系,按其勞動情況給予一定的勞動報酬,但不能建立勞動關系而成為正式職工。 二、根據《關于全民所有制企業聘用退(離)休職工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本市單位聘用的,由聘用單位征得退(離)休職工原單位的退(離)休職工管理部門同意后,由聘用單位和受聘的退(離)休職工雙方簽訂聘用合同,明確聘用期限、聘用待遇、工作內容和雙方其他的責任、義務、權利等,然后,送退(離)休職工原單位的退(離)休職工管理部門審核,并辦理介紹手續,聘用期限一般為一至兩年,期滿需要續聘的,重新辦理聘用手續。外地單位聘用的,聘用單位應先征得退(離)休職工的原單位退(離)休職工管理部門同意,然后送交受聘的退(離)休職工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服務所審核,并辦理介紹手續,街道、鎮勞動服務所可收取一次性10元的介紹手續費。外地單位的聘用期限,一般為半年至一年;期滿需要續用的 ,應重新申請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暫行規定》,(一)原則上由受聘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商定,一般不高于聘用單位同工種、同崗位在職職工的工資、獎金收入水平,受聘期間對提高效益有較大貢獻,或者有創造發明和科研成果者,另給予獎勵; (二)退(離)休職工受聘期間,其在原單位享受的退(離)休待遇不變,仍由原單位(現在為社會保險支付)支付;發生工傷所需要的治療費用(包括解聘期間工傷引起的治療費用)由聘用單位承擔; (三)各單位聘用的退(離)休職工,按規定辦理過聘用手續的,其聘用待遇和管理費,企業可以從營業外支出項目列支。 依《關于單位聘用退休職工的補充意見》的規定,被聘用的退休職工應該身體健康,一般情況下,男性不超過65歲,女性不超過60歲。對退休的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和少數傳授技藝,從事技術、業務指導的,聘用年齡可適當放寬,但最高男性不超過70歲,女性不超過65歲。單位招用退休職工應嚴格控制在因生產、業務需要,為解決技術難題、傳授技藝、培訓專門人才等范圍內。嚴禁聘用退休職工從事高空、井下、有害、特種作業崗位和繁重體力勞動。 聘用合同解除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有約定的照約定辦。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以及企業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因與新的用人單位發生用工爭議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動關系處理。
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退休政策
一、事業單位合同制工人退休政策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金計發辦法,其退休費用由財政統發,不再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后享受待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規定,公務員退休后,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金和其他待遇,國家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幫助,鼓勵發揮個人專長,參與社會發展。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待遇問題的復函》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在統一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出臺前,對于已經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機關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時按照企業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所屬資金由統籌基金支付。
二、 事業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年齡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八十七條規定:
1、正常退休:年齡達到男60歲,女干部55歲、女工人50歲,連續工齡(含折算工齡,下同)10年的應當退休。
2、提前退休:三種:一是因公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堅持正常工作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50歲,女45歲,連續工齡10年;三是特殊工種(井下、高溫,高空、特繁工種、有毒有害工種)男55歲、女45歲,連續工齡10年。
3、退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決議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長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標準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事業單位合同工退休政策
公安局的合同工退休后的待遇
臨時工退休,按照繳納養老保險計算退休費,不繳納養老保險,沒有退休費,根據你繳費基數,繳費年限計算的,繳費基數越高,繳費時間越長,退休費就越多。
機關單位合同制工人退休
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退休工資的問題,合同工怎么領取退休工資?
合同工公司會繳納社會保險,退休工資參考養老金相關政策。
合同工退休檔案中必須具備哪些手續
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延繳的參保人版在繳費滿年限的當月權)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辦理退休時,需提交以下資料:(1)須填寫《退休人員申請表》(一式兩份單位或居委會蓋章)
(2)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一張(3)身份證復印件一張如符合下列情況的應提交相應材料:(1)退休干部按干部管理權限提供《干部退休通知書》或《干部退休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
(3)特殊工種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險人本人檔案;
(4)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以前有關病歷外,還需按有關規定附上縣級以上醫院(我市縣級以上醫院是市中醫院和市人民醫院)近期三個月內有關病種病情診斷證明書和檢查報告;患精神分裂癥的必須附上縣級以上精神分裂癥的專科醫院(我市精神分裂癥專科醫院是市新涌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和檢查報告。同時,填寫《東莞市傷病職工(非因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一式三份)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鑒定。
社會保障部門為符合退休條件的被保險人辦理審批退休及核準待遇手續后,從核準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本養老金。
注:如參保人退休時單位已經倒閉或不存在的,可以不需要單位蓋章或只需要居委會蓋章即可
合同工在政府機關工作退休后有沒有退休補貼
這種情況現在極其普遍,就是所謂的“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以前的老同志,都屬于你說的后者——帶編制的zd員工,一般沒有合同。近幾年及以后新招錄的正式在編職工,入職時都要簽聘用合同。兩者在工資上不會有區別,畢竟都是正式在編的職工,都按照國 家或單位回的規定發放工資及福 利,并且在同樣的標準下進行晉升。區別在于,老職工更穩定,并且一些事業單位允許老職工退休后退回機關,享公 務員的退休待遇,人 事檔案一般答由上級主管機關保管。新職工相對沒有那么穩定,并且退休后都是社會統籌,人 事檔案一般由本單位保管。當然,新職工雖然簽合同,但是一般合同到期后都會續聘,所以雖然相對不穩定,但其實也還是蠻穩定的
單位臨時合同工什么時候可以辦理退休
按照人社部門規定,一般是保險最低連續繳納20年,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方可辦理退休手續。
我在國企上班是合同工上了六年班45歲她說50歲就要退休了我該怎么辦了那還是?
目前來說國企一般女性基本上是50歲退休的,而且不管合同工還是編制內的基本退休年齡是一樣的,除非有返聘的情況,所以你要做好心理準備,但是如果不想退休,現在不是有延遲退休的計劃嗎,不知道你能否趕上,如果趕上了那也不是問題了對吧
合同工退休,企業應不應該有經濟補償政策?
個人認為,企業應該給予經濟補償,理由是,合同并未到期,就提前中止了,新專勞動合同法屬是2008年5月出臺的,按新法規定,強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該每工作滿一年,補一個月工資。至于你父親以前的工作幾年的時間,是不是應該補,是由以前的法律來解釋。2008年以前如果合同自動到期,是不補的,08年5月后如果新簽的合同,沒有到期,是要補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于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同的勞動者在從事同種工作時,不分性別、年齡、民族、區域等差別,只要提供相同的勞動量,就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
同工同酬體現著兩個價值取向:確保貫徹按勞分配這個大原則,即付出了同等的勞動應得到同等的勞動報酬;防止工資分配中的歧視行為,即要求在同一單位,對同樣勞動崗位,在同樣勞動條件下,不同性別、不同身份、不同戶籍或不同用工形式的勞動者之間,只要提供的勞動數量和勞動質量相同,就應給予同等的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于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干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企業聘用退休人員規定
企業聘用退休人員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企業錄取已退休人員,需注意以下事項:
1、聘用退休年齡的員工,簽訂的是《退休返聘協議》,根據社保局的規定,該類員工無法參保;
2、如員工工作期間發生意外,無法按工商程序辦理,同時員工的醫藥費,需企業友好協商,但無需企業全額支付;
3、如遇見糾紛屬民事糾紛,非勞動法范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企業聘用退休人員規定
“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受雇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雇用與被雇用關系;
2、受雇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3、受雇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
4、受雇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一、企業錄取已退休人員,需注意以下事項:
1.聘用退休年齡的員工,簽訂的是《退休返聘協議》,根據社保局的規定,該類員工無法參保(社保機構停止參保)
2.如員工工作期間發生意外,無法按工商程序辦理,同時員工的醫藥費,需企業友好協商,但無需企業全額支付。
3.如遇見糾紛屬民事糾紛,非勞動法范疇。
二、退休返聘人員與企業之間的用工關系屬于勞動用工還是勞務用工?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要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或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的,已經不屬于《勞動合同法》中所規定的勞動用工人員。且《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中的規定,如企業與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或已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三、企業支付給退休返聘人員的報酬屬于工資薪金還是勞務報酬?
根據稅法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單位是否為離退休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也不再作為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的界定條件。
四、單位聘請退休返聘人員是否還需繳納統籌部分社保?
一般情況下,企業應根據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計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如果不是國家統計局文件明確規定的不作為工資收入統計的項目,都應該作為社保的繳費基數。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退休人員再任職界定問題的批復》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學校外聘教師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京地稅個[2006]17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所稱的“退休人員再任職”,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受雇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協議),存在長期或連續的雇用與被雇用關系;
二、受雇人員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時,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資收入;
三、受雇人員與單位其他正式職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訓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員的職務晉升、職稱評定等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13.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聘用退休人員的有關規定
與退休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因為退休人已退出工作崗位,不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勞動主體資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
退休人員被用人單位聘用后,用人單位可與其簽訂勞務合同,建立一種雇傭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按其勞動情況給予一定的勞動報酬。
企業聘用退休人員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企業錄取已退休人員,需注意以下事項:
1、聘用退休年齡的員工,簽訂的是《退休返聘協議》,根據社保局的規定,該類員工無法參保;
2、如員工工作期間發生意外,無法按工商程序辦理,同時員工的醫藥費,需企業友好協商,但無需企業全額支付;
3、如遇見糾紛屬民事糾紛,非勞動法范疇。
一、辦理退休手續需交材料
1.身份證復印件(雙面復印,復印在A4紙上),
2.照片1張(一寸/兩寸、彩色/黑白均可),
3.農行卡復印件一份(復印在A4紙上),
4.在身份證復印件上寫清本人所選擇的社保發放養老金銀行,個人退休后聯系電話。
5.如有獲得市以上級別獎項的,請提供證書復印件一份。
二、辦理退休手續需填表格
1.《退休審批表》三份。“單位意見”處由部門領導簽字,蓋部門章。
2.《教工辦理離、退休手續單》一份。手續單上所有部門蓋章。
3.《領取年老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申請審核表》一份。帶好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及子女的獨生子女證去戶口所在地街道計生委領取并填寫,街道蓋完章后交人事處407室。
三、退休手續辦理程序:
1、到社保服務中心辦事大廳預約,按預約時間和窗口排隊辦理退休審核手續;
2、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的窗口辦理退休審批手續。
3、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符合退休條件的,請帶退休審批表、本人身份證到個人繳費窗口修改基礎信息,確認繳費情況。
4、到指定銀行辦理養老金代發借記卡。
5、辦理完退休手續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審核科領取《基本養老金待遇計算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