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信用卡三千塊錢會不會被起訴(欠信用卡的錢無力償還被起訴怎么辦)
欠信用卡三千左右會被起訴嗎
法律分析:會的,實際上,如果貸款機構想要起訴欠款人,跟欠款金額并沒有什么關系。只要貸款機構有證據證明欠款人真的欠了錢,哪怕只是欠了1元錢,也是可以起訴的,法院也會受理。就算持卡人稱自己沒有錢還,法院也會強制清查持卡人的財產,用以還款。3000元的債務大部分人都可以承擔,因此持卡人大概率不會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但是信用卡逾期的后果還是比較嚴重的。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 第十二條 貸款展期:?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借款人應當在貸款到期日之前,向貸款人申請貸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貸款人決定。申請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展期的,還應當由保證人、抵押人、出質人出具同意的書面證明。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長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3年。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請展期或申請展期未得到批準,其貸款從到期日次日起,轉入逾期貸款帳戶。
最新規定欠信用卡多少錢將會被起訴
不管信用卡欠款金額多少,都有可能會被提起民事訴訟。如果透支金額達到1萬元以上、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要被提起公訴以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的。
擴展資料:
宜賓高縣一女子利用信用卡透支近3萬拒不還款。目前該女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被高縣公安機關依法移送起訴。嫌疑人蔡某某,女,四川高縣人。2013年5月以來以信用卡透支現金用于維持其生意,但因經營原因生意倒閉共欠信用卡本金29953.76元。
在此期間,蔡某某變更了留給發卡銀行的聯系方式、經營場所,逃避銀行催收,發卡銀行多次以打電話、信函、工作人員上門等形式查詢催收未果,向高縣公安機關報案。蔡某某到案后對其實施信用卡詐騙的行為供認不諱。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透支信用卡近3萬拒不還款 宜賓女子被依法起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刑法
我信用卡欠銀行3000元,有九年了,由于身體原因,一直沒還,會被起訴
若是招行信用卡,如有消費,請您按時、足額在到期還款日之前還款。首先逾期會生成不良信用記錄,影響您的個人信用及以后的信用業務,如貸款等;其次,逾期還款會產生利息及滯納金;最后,長期不歸還可能會觸犯刑法,我行會保留追訴的權利。
信用卡欠兩千多會被起訴嗎
1、只要欠了錢,銀行都有可能會起訴,這由銀行自行決定; 2、如果欠款的金額達到一萬以上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的“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3、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欠信用卡多少錢會被起訴?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