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離婚我應該怎么做
我想離婚,該怎么辦?
那就離吧,走法律程序,生活中,掌握下面的方法,可以讓你盡快地走出離婚的痛苦。
一、思想上接受離婚這件事,告訴自己必須放下,不要在過去的痛苦中糾結。
離婚后我們之所以痛苦,往往是因為我們對這段情感有不舍,有不甘,內心還有放不下這段婚姻的因素存在。所以,即使離婚了,我們依然糾結在這段婚姻的人與事中,會不斷地在前塵往事中徘徊,無法走出來。故此,我們要在思想上告誡自己,過去的事情已成定局,無法再改變。我們要給它畫上休止符。而我們自己也要振作精神,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二、整理舊物,裝修房子,給自己一個新的環境,讓自己重新開始。
很多時候,因為我們和對方生活在一起,勢必會有很多讓我們值得留戀,回憶的地方。而很多陳舊的物件,很容易勾起我們對曾經過往的回憶。故此,打包這些物件,進行處理,不要讓它們經常出現在自己的視線范圍內。而且,還可以把整個家重新裝修,粉刷,換一種風格,這樣,新的環境,新的陳設,讓自己耳目一新,便會減少勾起自己回憶的機會。從而慢慢地自己便會從痛苦中走出來。
三、投身在工作中,在忙碌中消除離婚給自己帶來的痛苦。
忙碌會讓我們暫時性失憶,讓自己有相當的時間忘記痛苦,繼而隨著工作量的加大,很可能讓這些痛苦悄悄地從我們的身邊溜走。生活中,人最怕沒事做,一旦沒事做,便會胡思亂想,離婚帶給自己的這份痛苦便會加深。如果,我們把自己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便會沒有閑暇時間讓我們想起離婚之事,就不會有痛苦的情緒產生。故此,把時間多用在工作上,便可以遏制因離婚給自己帶來的痛苦。從而慢慢地便可以在這種忙碌的狀態下,讓自己走出痛苦的沼澤地。
我想離婚,該怎么辦?
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是可以經過友好的協商選擇離婚的。
婚姻是我們人生當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所以我們一定要認真的去考慮和選擇,要學會和對方友好融洽的相處,充分了解和充分尊重,才可以讓婚姻變得更幸福,相處的方式需要去做到以下幾點:
1、保持溝通足夠的自信
不管溝通交流的對方是誰,我們自己首先要保持自信,不要不自信,不管是言語還是行為看起來唯唯諾諾的樣子,這樣反而不利于溝通,因此我們要表現的大方得體,交談的時候字里行間也要自信起來這樣我們溝通的事情也就成功了一半了。
2、交談語氣委婉但一語中的
溝通的時候我們可以直截了當說出自己的意圖,但是盡量要表現的語氣委婉一些。切記彎彎繞繞,沒有人會喜歡這樣的,一定要一語中的說出自己的意見,直奔主題有利于我們提高做事的效率,對方也會節省不少時間
3、交談要有認真的耐心
在溝通中一定要保持耐心,不要表現出自己的厭煩。如果實在是自己不喜歡聽的話,要懂得巧妙而又不失禮貌的回避。這樣也可以充分顧及他人感受。
4、交流時要注意分寸
如果對方是一個性格比較強的人,在交流的過程中很可能會辣交流不夠順暢,這時候要懂得保持進退有度,以柔克剛,慢慢說服他。
5、交談要做到知己知彼
不管是與誰交流,我們一定要提前對對方做一個深入的了解,這樣在交談的時候就更加簡單、更容易,如果我們連與我們交流的人是誰不知道,那么我們怎么能夠更順暢愉快,以及真誠的進行溝通交流呢。
我想離婚了,我該怎么辦啊?
夫妻一方想要離婚的,可以通過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的方式離婚。
協議離婚的,雙方需要到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訴訟離婚的,一方可以憑借起訴狀和相關證據向對方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根據法律規定: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我想離婚,我該怎么辦
解決辦法:
1,如果能協商離婚是最好的,就是開誠布公的跟你愛人攤牌
2,協商不成,就只能請律師打官司。
但是這種情況法院一般不會判你們離婚,所以盡量協商離婚
首先應該明確,我國實行家庭財產共同共有制和夫妻約定財產個人所有制想結合的家庭財產制度。
不論房子是哪一方購買,都可以確認為共同財產 ,所以分割是原則平均分割,同時考慮照顧女方和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
具體規定如下: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6、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8、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當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所謂“適當幫助”是指在不影響提供幫助人的生活的前提下對其在離婚時給予的一次性幫助,如何界定“離婚時一方生活困難”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第三十號法釋作出如下規定:1)一方生活困難,“是指離婚時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2)如果離婚時,一方無住房的。”離婚時一方沒有住房,另一方可以在自己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居住權或所有權,幫助對方解決住房困難。
解決對方生活困難的方式、數額、時間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我想離婚,該怎么辦?
您好,一般來說,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的話需要準備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和離婚協議(上需載明您二位對婚姻關系的解除、子女撫養問題的決定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方式等)。在民政局做備案登記,待冷靜期30天后,向民政部門提交上述材料,方可換取離婚證。
訴訟離婚的話,則需要提交起訴狀、雙方當事人身份信息、結婚證、孩子出生證明及共同財產的證明材料。但是雙方對撫養權的爭議及共有財產的分割爭議過大時,需要涉及到保全、取證等程序,還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訴訟請求的內容,是一個較為復雜的過程了,每個環節都很重要。
希望能幫到您。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我想離婚了,該怎么做?
1、首先反對你娶一個不會生育的女人就有離婚的想法。女人不會生育是身體其他生理組織的問題,并不是她的主觀原因。
2、既然娶了她已經證明你們之間是有感情基礎的,不能因為她不會生育了就離婚,這樣的做法叫拋棄,把她拋棄的同時也把你的道德良心也扔掉了。
3、你想要小孩心情可以理解,也有其他途徑供你選擇,比如試管嬰兒、收養都是可以的。
4、再說你的第二個問題,不能生小孩不一定就是由你來照顧一輩子,人老了生病才需要照顧,年輕時候怎么會需要人照顧,難道男人不會生小孩就需要人照顧一輩子嗎?顯然這個問題是個偽命題。
5、所以不贊成因女人不能生小孩就離婚,甚至加上需要照顧一輩子的包袱。
想離婚怎么辦?
想離婚的念頭越來越強烈解決辦法:
1、短暫的冷靜:可以分開住一段時間,徹底冷靜下來再考慮離婚的事情。
2、長期的解脫:自己有沒有問題?如果有,為了避免后悔,建議改變自己,嘗試挽救婚姻。如果沒有,可以離婚了。
3、就是想離一次:心理需要治療,可能是家庭壓力過大,要有較好的排壓習慣。
離婚要想清楚的事情:
1、判斷離婚是沖動還是抉擇。
心理學家曾說,關系再好的夫妻,一生也有200次想要離婚的念頭,覺得他不好了,不開心了,在婚姻里感覺找不到自己了,這些其實都是很正常的情況,很多夫妻也和你一樣,你其實并不孤單。
這時候,最重要的是梳理你們之間的婚姻關系,看看是哪一個點,成為了你想提離婚的激發點。
2、想離婚的背后,是否還藏著渴望。
人通常都會壓抑自己的渴望,最渴望的事情,會用最討厭的形容說出來。
當你很想和他說離婚的時候,你有可能是真的想離開,也有可能是通過提離婚來發泄內心的委屈,好像這樣就能把過去的痛苦一次傾瀉出來,讓他也體驗一下失去你的緊張感。
然而,很多時候這句話的潛臺詞是,我需要你,我很難受,我希望你能看見我的情緒。
3、梳理這段感情走下去的可能性。
所有的婚姻經營,不外乎這一個核心:情感需求相互滿足。
只是,很多婚姻里是沒有“互相”這個前提的。
一種是,我們都很容易對婚姻有過于理想化的期待,把本來應該自己去承擔和處理的情緒、想法,統統丟給了伴侶,覺得能夠解決這種問題,才叫做接納,叫做真愛。
而第二種是,過于壓抑自己的情感需求,只滿足了對方,卻滿足不了自己。不期望他好,不期待他付出,但你的心里會不會很委屈呢?
能一直走下去的關系,都不是一帆風順的。每次想離婚的沖動出現,都是在提醒你,你其實并不滿意現狀,而這正是你們改變溝通方法,優化相處模式的最好時機,跨過三到四次這樣的坎,你們的婚姻就會變得穩固牢靠。
想要離婚該怎么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需要雙方親自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因為要想順利離婚,首先就要找出自己的問題所在并改正起來。那么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如何做好離婚前的準備工作吧。首先要確認你和你的伴侶之間是不是存在著感情破裂,然后要有解決夫妻關系問題的方式,可以選擇用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如果你想離婚,你必須找出你們夫妻之間存在的問題,并想辦法改正。
因為婚姻關系是否破裂,是由兩個人決定的。所以雙方都要去思考自己對婚姻的態度。只有你真正去了解自己伴侶,了解自己的真實想法,才能找到你和伴侶爭吵的原因和解決方法,才能避免離婚的風險。而且你要積極溝通,才能達到化解婚姻問題的目的。你要注意不要總是和伴侶爭吵不休,這樣不僅不會使你們兩個人之間得到和諧發展,還會使你們的婚姻出現裂痕。
2、如果你想離婚,你必須先了解和處理你的婚姻問題。
如果你想離婚,必須先了解你的婚姻問題。在你確定了你要“放手”后,你要想辦法解決你的婚姻之困。要知道,無論是哪一種方式和方法,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你的家庭和你的婚姻。因為在這一點上,你必須掌握足夠的知識和技能來保護自己。
3、如果你想離婚,那么你應該明確的告訴對方,你并不是你自己的原因導致夫妻關系破裂的,你只是不想讓自己的配偶成為他人的“累贅”“累贅”就和對方提了離婚的要求。
這樣會讓對方對你有個好印象,對方就會明白你只是想要個家而已。那么可以根據自己家庭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離婚途徑。如果你考慮再三還是決定要離婚,那么你要在離婚協議中對以下內容予以明確表示:(1)、雙方不愿意離婚。
4、你一定要明確自己的目標,并且有勇氣向對方提出分手或再離婚。
要明確你們之間的婚姻關系已經走到了盡頭了,并不意味著你們之間就不可能再有未來,只是你不想再繼續下去了罷了。當你已經意識到自己的婚姻關系已經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時,如果對方沒有勇氣再繼續下去的話,那么你就可以提出分手了。但要記住,分手需要一定的勇氣以及時間成本。有的人可能一次兩次可以,但是時間久了,分手之后對方還會繼續糾纏你呢!而且有些人是有條件復合的,如果真的沒有分手或者沒有條件再繼續交往的話,那么分手之后,他們也不愿意再結婚或者離婚了。所以在選擇提出離婚或者再婚之前,你一定要提前想好離婚后該怎么辦。
5、如果你有權進行自由決定,那么是不需要考慮這些問題的,因為你可以自由選擇生活方式而不是婚姻家庭制度。
而且,對離婚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也沒有太大的影響,你有權利自己決定你該如何做。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夫妻共同財產,除有約定外,按照下列標準計算:(一)夫或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夫妻共同財產為主;(二)其他共有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三)因財產分割產生爭議的,由人民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是指男女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的行為。如果雙方在離婚協議中未對財產問題作出明確約定,人民應當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判決。人民雙方應先辦理離婚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