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物業負責任嗎(高空墜物物業有沒有責任)
小區高空拋物物業是否有責任 物業必須安裝高空攝像頭嗎
小區高空拋物是一種違法行為,需要聯系物業找到是哪一家人做的事情,不然后果不堪設想,但是如果找不到責任人的話,是需要物業調監控查詢的,如果沒有攝像頭,是可以要求物業安裝的。
小區高空拋物物業是否有責任
高空墜物屬于個人違法行為,從法律意義上,由拋物者或拋物樓層群體負責民事賠償。不屬于物業管理的范圍,物業公司不需要證明自己是否有過失。物業公司將物業管理的法定義務和合同義務舉證出來就可以了。全力配合業主解決此事,這是物業公司應該做的。
小區高空拋物攝像頭誰來安裝
如果小區攝像頭沒有全面覆蓋,看不出來是誰高空拋物的話,可以讓物業要求安裝攝像頭的,因為收了不少業主的管理費,所以應該保護業主的財產和生命安全。監控設備是對小區安全責任的一部分,故物管負責是其職責所在。
物業必須安裝高空攝像頭嗎
目前國家規定物業必須要裝高空攝像。因為國家剛通過了高樓拋物屬于犯法行為,為了掌握高空拋物的證據,就需要各物業公司在高空設置攝像頭確認高空拋物的證據。
曾經發生多起高空拋物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因為難以找到證據而只能判定樓層的各業主也承擔賠償責任的案例,顯然這樣的判決是最佳的處理高空拋物的方法。
高空墜物砸壞車輛物業有責任嗎
一、高空墜物砸壞車輛物業有責任嗎
1、高空墜物砸壞車輛物業有責任。物業作為提供有償車輛保管服務的保管人,或者作為建筑物管理人,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導致業主的車輛被被高空墜物損壞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與物業協商不成且難以調查實際侵權人的,可以在收集好相關證據后,以物業公司和可能實施加害行為的建筑物使用人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赡芗雍Φ慕ㄖ锸褂萌搜a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二、高空墜物走車損險可以嗎
高空墜物走車損險是可以的,但是這里不會全額賠付,基本在70%左右。如果高空墜物只是導致車子玻璃損壞,如果車主沒有購買單獨的玻璃險,則不能享受到車損險的賠付。一般情況下,先找致害方,也就是高空墜物的所有方或者管理方。找不到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也會全額賠付,再由保險公司向侵權方追償。
小區內高空墜物物業負責嗎
法律主觀:
一、小區高空墜物物業業主責任都有嗎
小區高空墜物物業業主責任不是都有,高空墜物屬于個人違法行為,由拋物者或拋物樓層群體負責民事賠償,與物業無關,但是物業有協助調查的義務。根據我國《 民法典 》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二、民法典中物業有業主拒繳物業費怎樣處理
民法典中物業有業主拒繳物業費的處理如下:
1.協商解決。找法網提醒您,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2.調解解決。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并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
3.訴訟解決。它指糾紛當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審理,作出判決或裁定,通過當事人對生效裁判的自覺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而解決糾紛。
三、如何減少高空墜物的發生
減少高空墜物的發生:
1.避免自然力造成墜物。在大風暴雨天氣及時關窗,收好可能因風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曬的衣服,陽臺的花盆等。
2.經常檢查空調室外機、外飄窗、防盜網等設施,到一定年限后及時更換。
3.物業公司進行高空維修、清洗外墻面等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墜落。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 侵權責任 ;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補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請問一下高空墜物,物業需不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不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高空墜物屬于個人違法行為,從法律意義上,由拋物者或拋物樓層群體負責民事賠償。不屬于物業管理的范圍,物業公司不需要證明自己是否有過失。物業公司將物業管理的法定義務和合同義務舉證出來就可以了。全力配合業主解決此事,這是物業公司應該做的。
為此,對于高空拋物及傷害事故物業管理部門可采取以下措施:
1、物業公司進行高空維修、清洗外墻面等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墜落,在作業工作期間樹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繞道行走或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行人。
2、平時,物業公司要做好建筑外墻的檢查和日常養護,避免發生公共區域設施如外墻皮,公共區域玻璃,窗戶等物墜落造成對業主的傷害。
3、日常工作中,要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宣傳教育,讓小區居民能夠認識到從高空物是不道德不文明的行為,提高居民素質,從根本上杜絕高空拋物的現象發生。
擴展資料:
侵權損害賠償是指行為人因侵權而造成的他人財產、人身和精神的損害,依法應承擔的以給付金錢或實物為內容的民事責任方式。侵權損害賠償是一種適用最為普通、經常的民事責任方式。
由于其涉及的內容較為龐雜,所以我們可以說,損害賠償又是一種法律制度,它是由賠償原則、賠償范圍、賠償方式等各項制度構成的一個制度體系。
種類
1、侵害財產的損害賠償
2、侵害知識產權的損害賠償
3、侵害人格權的損害賠償
4、侵害人身的損害賠償
特征
1、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方式以造成他人財產或人身損害為前提。
在各種責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這幾種責任的承擔,均不能以實際造成他人的財產或人身損害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財產、人身或其他權利遭到侵害、面臨危險或受到妨礙,即可要求行為人承擔此幾項責任;
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做、更換這幾種責任的承擔只以財產受到侵害為前提;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和賠禮道歉這幾種責任的承擔通常僅以人身權或知識產權受到侵害為前提。
而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既可以以他人財產受到損害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損害為前提。
2、損害賠償以給付金錢或實物財產為內容
在其他責任形式中,侵權行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給付金錢的問題;即使以實物財產賠付,該財產也應屬于侵權行為人所有。而在返還財產的責任形式中,侵權人向受害人返還的財產本來就屬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3、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受各種因素的制約
其他形式的責任,在實際承擔時較為簡單,易于操作。而損害賠償責任在實際承擔時卻較為復雜,通常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
比如,要考慮到賠償的范圍、賠償數額的計算、侵權人和受害人的經濟狀況,在故意侵權中,還要考慮到懲罰性賠償,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9條的規定等。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侵權損害賠償
高空拋物砸到人物業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高空拋物傷人物業一般沒有責任。一般來說高空拋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赡芗雍Φ慕ㄖ锸褂萌搜a償后,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發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小區高空墜物物業是否有責任?
法律分析:高空墜物屬于個人違法行為,從法律意義上,由拋物者或拋物樓層群體負責民事賠償。物業公司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物業公司將物業管理的法定義務和合同義務舉證出來就可以了。全力配合業主解決此事,這是物業公司應該做的。
物業公司的責任主要有:
1、安全工作。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管理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物業管理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業主公約的有關規定。
2、物業的養護工作。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后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后,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業主、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物業管理企業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業主、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臨時占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的責任。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管理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
第九百四十三條 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并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關于高空墜物在物業管理條例中的處理辦法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擴展資料
高空拋物現象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近年來,高空墜物致人傷亡的案例不斷見諸報端,該類頑疾的久治不愈拷問著城市管理,也拷問著立法部門,事后賠償、追責問題能否妥善處理也給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帶來不小挑戰。
在一些居民樓尤其是老舊小區的陽臺,堆砌雜物、盆栽,甚至懸掛拖把等現象屢見不鮮,甚至有些空調外掛機上都堆有放著隨時有墜落風險的雜物。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高空拋物